可以买,为什么不一定可以赔?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介绍过「既往症」的判定标准。
那么有了既往症还可以投保吗?投保后可以理赔吗?
是不是像很多人所说的那样,既往症不保、既往症不赔呢?
我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主要内容如下:
01
有「既往症」是否可以承保?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承保,要看被保人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健康告知或可以通过核保审核。
现在的商业保险产品,健康告知越来越精简,有的可以说十分宽松。
比如有一款医疗险产品的健康告知:
这就意味着,即使是三级高血压,只要服药控制良好,也可以承保。
还比如另外一款医疗险产品的健康告知:
这意味着只要不是以上这几种情况,都可以承保。
还比如这款定期寿险的健康告知:
即使是肝炎患者,只要没有达到肝硬化的程度,都是可以承保的。
总之,即使有既往症,只要选对合适的产品,还是有机会承保的。
不过,现在还存在一种说法:只要健康告知没有问到的,都可以理赔。
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呢?我们来看一看。
02
有「既往症」,承保之后是否可以理赔?
我们要知道,在保险公司核保和核赔是两个部门,遵循的也是两种不同的标准。
简单来说:核保 ≠ 核赔。
核保和核赔的过程,需要拆开来看。
如果被保险人患有某种疾病,健康告知没有问到,那么意味着可以通过核保,正常承保。
但是,在理赔的时候,需要审核有没有拒赔的理由。
如果健康告知问到了,但没有回答,那会涉及到未如实告知,可能会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约。
解约以后,理赔的依据也就丧失了,所以就会拒赔。
如果健康告知根本没有问及,那就不涉及未如实告知,也不会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约;
但是,还是可以认定为「既往症」的。
如果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既往症」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仍然会因为「既往症」不在保障范围内而拒赔。
这个逻辑,大家一定要清楚,不要混淆理赔中既往症的认定与投保前健康告知的关系。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朋友会问:
既然说不要混淆既往症的认定与健康告知之间的关系,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这二者完全是两回事?
即便是告知了,通过核保了,还是会因为既往症拒赔?
实际上,被保人将「既往症」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认为影响核保,可以加费或除外;
如果认为不影响核保,并作出了正常承保的决定,根据最大诚信原则,是不能够拒赔的。
03
健康告知内容少的产品,好不好?
当前的网销产品,健康告知内容相比线下产品都比较少。
减少询问项意味着,更多的人可以满足承保条件,意味着更多人可以投保。
我们都知道,很多疾病一旦询问大概率就会被拒保,对于患者而言意味着其他疾病也没有办法保障;
如果可以承保,虽然既有疾病属于既往症,不予理赔;
但对于既往症之外的疾病,还可以可以得到保障的。
从这个角度来讲,健康告知内容少,可以给身体状况不太好的朋友一个上车的机会,对消费者当然是好事。
但是,健康告知问的越少,信息透明度也就越少,这意味着大量本来会被拒保的人投保;
对于投保医疗险的消费者来说,如果由于既往症住院,提交理赔申请,是会遭到拒赔的;
这无疑会加大保险的拒赔率。
拒赔率增加,对于消费者的体验必然会造成伤害;
虽然其他疾病方面还能理赔,却也会让很多人感觉:保险都是骗人的。
这也是近年来网销产品,尤其是网销医疗险,投诉率比较高的原因。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种做法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声誉损失风险。
长期来看,消费者的利益一样会受到影响。
因此,目前有很多保险产品对健康告知加严,就不难理解了。
04
写在最后
随着网络的发展,很多高性价比互联网保险产品应运而生,带给了消费者很多实惠。
但是,由于保险是一种集合了金融、法律、医学等多个领域知识的产品,普通人想要完全搞清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对「既往症」的不同解读,往往容易造成理赔纠纷。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大家明明白白的买,明明白白的理赔,不再觉得“保险的水那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