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答反馈:成本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如何论证公司毛利率相较于可比公司无明显优势的原因?

2.关于科创属性与技术水平
2.4 根据二轮问询回复,由于氢氧化锂冷冻法的成功研发,发行人技术团 队借鉴氢氧化锂冷冻法的核心工艺,开发了碳酸锂冷冻法工艺。目前冷冻法生产氢氧化锂的部分技术也被国内同行业内企业借鉴。目前未有企业对发行人碳酸锂冷冻法工艺进行模仿,也未有企业能够使用发行人的该项技术与工艺,该 工艺与技术仅发行人独家掌握。同行业竞争对手采用发行人核心技术的难点包括存在较大的技术改造失败风险。
根据测算,发行人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工艺 较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工艺具有成本优势,公司冷冻法生产 1 吨电池级碳酸锂可节省成本 2,675.31 元。 
请发行人说明:
(1)上述成本测算的具体依据及其准确性,如无客观依据, 请删除相关表述内容;在成本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公司毛利率相较于可比公司无明显优势的原因;(2)公司借鉴氢氧化锂冷冻法的核心工艺开发了碳酸 锂冷冻法工艺,在已具备冷冻法生产氢氧化锂技术的情况下,同行业企业掌握 并使用碳酸锂冷冻法工艺的可行性及其技术难点,并针对性披露相关竞争风险。请申报会计师对(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上述成本测算的具体依据及其准确性,如无客观依据,请删除相关 表述内容
公司根据理论结合实际,对热析法和冷冻法工艺进行了对比,并模拟测算了成本差异。成本测算数据来源为公司内部的经验值或结合理论和假设测算所得;公司通过理论测算生产工艺上有成本优势,尚无行业可比公司可公开的客观数据来佐证。因此,为了更为客观、审慎的说明该事项,公司删除该段表述内容。
(二)在成本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公司毛利率相较于可比公司无明显优势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所示,受洛克伍德碳酸锂加工业务影响,(2020 年度开始公司未与洛 克伍德发生业务),2018 年至 2019公司锂产品业务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受锂产品行业周期性影响,2020 年公司毛利率略低于可比企业平均水平。
2021 年上半年,随着全球主要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政策越发明晰,全球新能源 汽车需求增长强劲,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的需求快速增加,产品销售价格亦开始快速回升,锂产品行业内企业毛利率均上升,公司 2021 年上半年锂产品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相比于行业龙头赣锋锂业和天齐锂业仍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是因为:赣锋锂业在氢氧化锂 领域进入较早,产能利用率较高,获得了较好的收益;天齐锂业由于有自有的锂 精矿供应,具有原料成本优势。报告期公司毛利率低于卤水提锂企业,(如智利 SQM、美国 Livent、盐湖股份和西藏矿业),主要系卤水提锂企业主要使用盐湖卤水生产锂盐产品,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方式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测算表数据来源、假设条件,以了解测算数据 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数据来源依据和计算假设是否客观;
2、分析假设条件和比较数据的合理性;
3、复核计算过程和结果,检查是否计算正确;
4、了解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以比较公司毛利率,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上述成本测算的具体依据为理论结合经验估算,该等数据依据和测算为公司内部的经验值,和建立在假设之上,并且缺乏同行可比数据,建议删除相关表述内容;公司毛利率相较于可比公司无明显优势的原因说明,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相符。
总结:一切违背经济常识的论述,都是耍流氓,信息披露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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