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贵知耻
《贞观政要》记载,贞观七年,唐太宗李世民巡幸蒲州,蒲州刺史赵元楷督促当地百姓一律穿上黄纱单衣,装饰房屋门面,沿街夹道欢迎,并备了羊、鱼等礼品,作为赠送随行大员的“土特产”。然而,崇尚节俭的李世民不喜反怒,召而数之曰:“此乃亡隋弊俗,今不可复行。当识朕心,改旧态也。”谁知几句数落,竟致“元楷惭惧,数日不食而卒”。
由此不难看出,赵元楷因为一点小过失“数日不食而卒”,无不充分体现了其可贵的知耻意识。
知耻,又作有耻。《现代汉语词典》对“耻”字的解释是,因为声誉受损害而致的内心羞愧。历史上有许多贤能圣哲、志士仁人对“耻”有精辟的见解。孔子说“行己有耻”;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之端也”;朱熹说“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可见,知耻是明善恶,知是非,辨美丑的内心标准,也是引导人在道德品质上扶正祛邪的内在机制和动力。
一个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说错话、做错事都在所难免。但犯了错,就应知耻而愧疚,自省自勉,才能改过自新,走向正途。晋代的周处,年少时纵情任侠,為祸乡里,当地人将其同南山猛虎、江里蛟龙并称为地方“三害”。但周处有知耻之心,知道自己被乡里视为祸患后,痛改前非,奋发图强,后被州府举荐为官。因为知耻,周处才能认清自我,弃恶从善,最终成为一代名臣。周处的蜕变,让我们看到了知耻的力量。
“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毋庸讳言,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缺乏知耻的现象。比如:投机取巧,坑蒙拐骗;跑官卖官,贪污受贿;制假售假,损人牟利……更可怕的是有些人做了可耻之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将之当作一种能力,一种“业绩”来炫耀,一直到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为止。到那时怕是再沉痛追悔,已经来不及了。
康有为曾经说过:“风俗之美,在养民之耻。”羞耻心是一个人自尊自爱的基本表现。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从治疗某些人的“羞耻缺乏症”入手,重塑人心、健全道德良知,让不自觉的人自觉,让不知耻的人知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