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罗群岛历史发展的简介
法罗群岛(法罗语:Føroyar,丹麦语:Færøerne)地理位置介乎挪威海和北大西洋中间,处于挪威到冰岛之间距离一半的位置。由位于北大西洋中的18个岩石岛屿所组成,是丹麦王国的一个海外自治领地。地理位处挪威西方约602公里,苏格兰西北方约310公里处。据推测法罗群岛是在公元8世纪时被发现。
法罗群岛是北欧国家丹麦的海外自治领地。地理位置介乎挪威海和北大西洋中间,处于挪威到冰岛之间距离一半的位置。法罗群岛陆地面积1399平方公里,由17个有人岛和一个无人岛组成,居民多为斯堪的纳维亚人后代,基督教路德会的教友,官方语言为法罗语和丹麦语。
法罗群岛最初称费勒伊阿尔,用公羊作民族的象徵可能即由此而来。约700年,爱尔兰僧侣最早移居这里。800年左右,为北欧海盗的殖民地。1000年前後,挪威国王使岛民信奉基督教。奇尔丘伯乌尔(Kirkjubour)有哥德教堂遗迹;该教堂为埃兰(Erlend)主教(1269~1308)始建,但从未竣工。1035年法罗群岛成为挪威一省,1380年与挪威的其他地方一并转归丹麦。
公元600年左右,一批爱尔兰僧侣到此定居。
约公元650年爱尔兰僧侣移居此地。
公元9世纪,维京人进占法罗群岛。
970年一度成立共和国,但实为苏格兰奥克尼伯爵(EarlofOrkney)的附庸国。
1035年成为挪威属地。
1280年随奥克尼群岛成为挪威占领地。
1380年随挪威并入丹麦。
1397年作为卡尔马联盟组成部分,受丹麦管辖。二战期间受英国控制。
1650年成为丹麦冯嘉保家族的封建领地。
1709年行政上脱离挪威,隶属西兰主教管区。贸易由丹麦王室垄断,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1720年划为丹属冰岛辖地。
1776年划归西兰郡管辖。
1816年被析置为海外郡。
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丹麦战败后,英军进占法罗群岛。
1906年建立地方自治党。
1912年法罗斯语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学校和教会的认可。
1938年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只用法罗斯语教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占领丹麦时,英国控制法罗群岛,这种局面激起了地方自治的要求。
1946年议会选举时推翻了早先一次全民公决中多数人要求独立的投票後,谈判重新在哥本哈根开始。
1948年3月30日,法罗群岛获丹麦授与高度自治,成为海外自治领地。
1948年群岛被准许在丹麦统治下自治,有自己的旗帜和货币单位克朗。法罗人与丹麦人有同等的地位。岛上现设有北约雷达设施和丹麦海军基地。有自己的旗帜、邮票、特别护照和货币。丹麦克朗也可流通。
1965年开办了用法罗斯语言和文化进行教学的托沙芬法罗学院。
1974年与欧共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1977年宣布渔区由20海里扩至200海里。
1984年宣布为无核区。
1985年宣布群岛对地下资源拥有主权。
1992年,丹麦政府同意将地下矿产主权移交自治政府。
1998年,丹麦政府与自治政府签署新的经济关系协议,同意自治政府自行处理经济和金融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