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玩笑将邻居“笑死”,赔偿死者6万元,差点判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跟朋友家人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一个小笑话,大家一笑而过。但是开玩笑把别人“笑死”,这种离谱的事情就真实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在贵州遵义市遵义县的男子周某某,就因为跟邻居开了一些小玩笑,导致邻居听到笑话后猝死。目前,在有关部门调解后,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补偿费。不过就在不久前,他还被警方认定为犯罪。
事情是这样的,周某某和死者苟某是邻居关系,两人平时关系还不错。就在去年的2月6日早上,两人在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一起到里面购买物品,在这个时候,两人互相开起了玩笑,不断推搡嬉闹,就在大家都很开心的时候,苟某突然脸色一变,随即一头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这个时候周某某以为苟某仍旧在跟他开玩笑,叫苟某“不要装”,但半天苟某一动不动,周某某这才意识到不妙。他蹲下去观看苟某的状态,这时的苟某脸色发紫,并且呼吸也断断续续。周某某发现了苟某的异常情况,但他没有第一时间想到求救,而是自己逃回家中。
不久后,小卖部老板发现苟某的情况并联系到苟某的家人,但却为时已晚,苟某已不幸离世。后来死者的家属得知周某某在苟某死前与其开玩笑打闹,便找到周某某理论,但周某某态度强硬,于是死者的家属便报了警。
警方在报警后的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对死者进行了尸检。随后,尸检结果表示,苟某是因为冠心病导致呼吸衰竭而死。
随后警方想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进行逮捕,但却遇到了问题。
遵义县检察院认为,虽然周某某和死者苟某是邻居,但是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常年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这种病的严重,而且周某某与苟某的玩笑推搡不能直接导致苟某死亡。开玩笑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不到10%,所以检方认为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后来双方都不想打这个官司,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遵义乾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国彬说:检察院对于周某某的认定是正确的,因为他的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但是因为死者常年患有冠心病,周某某因为一些过激的方式导致死者病发死亡,理应进行赔偿。如果不是周某某和死者开玩笑,苟某或许不会猝死,无论从各种角度,周某某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平时与朋友的日常相处中,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有利于增进彼此的关系,但也要适度而为,像本次事件中的患有心脏疾病的人群,过激的行为举动有可能导致身体不适,甚至病发出现意外。
我们在爱护自己身体的同时也要关心和爱护朋友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果发生意外及时急救送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