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维文旅:光在城市广场与商业街夜景设计中的应用
(1)城市广场
城市广场是城市公共社会活动的中心,是城市空间环境中最具公共性、最富艺术魅力,也最能反映现代城市文明的开放空间。按城市广场的性质可分为:交通广场、市政广场和纪念广场、娱乐休闲广场和商业广场三类。绿维文旅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对这三类广场的照明提出一些量化的推荐值与建议,供同行们参考。
☆ 交通广场
城市道路的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立交桥)形成的交通广场,由于交通流量大,对照明的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的要求也应当高,如北京西客站广场。交通广场的照明应以功能性照明为主,其照度应大于快速路的照明水平,根据各地设计较好的交通广场的照度(单位被照面上接收到的光通量称为照度,单位是勒克斯(Lx),如果每平方米被照面上接收到的光通量为1流明(Lm),则照度为1Lx),一般都在100Lx左右。为了限制眩光的产生,应提高灯杆的高度。最好是采用中心设置圆盘或圆球中高杆灯的方式,也可采用四周设置投射型中高杆灯方式。总之,要保证司机视觉作业的注视范围内,照明器与司机眼睛水平视线之夹角大于45°。
☆ 市政广场、纪念广场
一般来说,市政广场和纪念广场的一部分或某个方向兼有交通广场的性质。广场的绿化、雕塑,可采用彩色金卤灯来装饰;广场上的纪念碑、纪念塔和纪念意义的雕塑,则适宜采用日光色金卤灯和高压钠灯来作装饰照明,以显其庄重之感觉,如天安门广场。
市政广场和纪念广场的照明应有层次感,除标志性建筑要亮一些,其它地方的照度可控制在10Lx以内。广场照明要使人感到舒适、轻松,应着重考虑造型立体感、限制眩光、灯型灯具的视觉效果和色温及显色性等四个照明要素。
☆ 娱乐休闲广场 商业广场
娱乐休闲广场应以景观照明为主,注重灯型、灯具的视觉效果,注重灯杆、灯具的保安接零和接地的可靠性。除主要出入口安装1~2盏功能性照明灯外,其他部位的照度控制在5Lx以内。如西安大雁塔北广场夜景照明,上海人民广场夜景照明。
空中强光探照灯之类的光源,应安装在广场附近的高大建筑物上,建议高度应超过20米。
商业广场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店堂及其他商品陈列处的亮度要高,能清晰分辨商品的外表造型、颜色等等,因此要求采用显色性好的光源。其它地方则在尽量减少眩光的前提下,安装各种彩色光源,形成色彩斑斓流光溢彩的场景,以渲染气氛,吸引消费者光顾。如上海南京西路恒隆商业广场,广州广州天河区中信广场。
(2)商业街
商业街夜景照明灯光设计上,以街区内具节点意义的地段重点用光,并以沿街排布的序向灯光标志元素连成线,形成整体的点线结合设计概念,同时在空间上要疏密有致,重点突出建筑的艺术特色和整条街的文化内涵。
建筑物夜景照明是商业街夜景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遵循总体整治原则的前提下,应与街道照明、广场照明、绿化小品照明、广告照明等照明系统相协调,渲染出热烈繁华的商业气氛,体现出商业街的文化品味,并营造了舒适宜人的休闲购物环境。如王府井商业街夜景照明设计中,根据顾客和游人的视觉心理要求和建筑特点,将不同的照明对象融为一体,综合考虑,以12家规模大的商店为照明重点,做到主次兼顾,亮度分布有层次,无眩光和光污染,并具有良好的视觉诱目性。建筑物的立面照明慎用彩光,利用霓虹灯广告和适量的动态照明丰富色彩、活跃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