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 恋一座城
烟儿第310篇原创文章
时光深处喝茶读书
红尘陌上行走拍摄
天气乍凉还热,季节似秋还夏
反反复复来来回回的不止是脚步还有那舍不得走远的夏天。
听说因为得了诺贝尔奖,书店有关莫言的书卖到断货,全国人民掀起一阵读书热潮,不管喜欢不喜欢的,都是冲着那诺贝尔的名头而去。(可就算如此,据说国人每年每人还没读一本书呢,想来,咱也算是异类了,尽管看的都是乱七八糟一无是处的书,但好歹也算是书吧。)
偶天生讨厌跟风,反感随潮。人家越热衷咱就越冷漠,人家越流行咱就越不跟风。不是说对莫言有什么成见,因为我连他写的一个字也没看过,如果说有成见,那就是因为大家的热捧,咱除了反其道而行,实在没有别的反应。
好不容易冷眼旁观,好不容易多年以前那个逆反心理重来一次,我竟然有种找到返老还童的感觉。呵呵!去图书馆借书,管理员也说“最近莫言的书被一借而空。我想找一本来看看都没有。”
刚好的眼角余光一瞄,看到一本《檀香刑》便伸手给了她。她问:“他的书到底好在哪?”
我笑道:“好在得了诺贝尔奖啊!呵呵,在此之前,他的书借的次数屈指可数吧?如今一朝获奖,便洛阳纸贵了。”
“是啊,以前也没几人借他的书,如今还真成大热门了。”
忽然想起有一种症状叫强迫症,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是非这样做不可。莫言没有得罪我,获奖也是好事,作为国人好不容易高兴了一把,可就是非不读不可。除非这一阵莫言热过去吧!
借了六本,却因为过期几天,需要上交几块钱。管理员问:“以前看你频繁来借,如今怎么也会有过期的时候呢?”
“现在不在原来的地方住了,离得远了,所以也懒了呗!”我笑笑说。
“哦,调别的地方任教了?”管理员问。
我一愣,敢情她以为我是老师呢!呵呵,虚荣心再一次有了些膨胀了。
记得有一本书,我是还了借,借了还,当时她问我这书讲什么呢?你这么喜欢。
“讲诗词吧!”我还真不好为此书定论。
“哦,你还挺有文化的。”她随口一说,咱禁不住满身大汗。
前段日子黄昏时在小区散步,有个小女孩上了三年级,拉着我问东问西,还跟我说她的生日是几月几号。最后小心翼翼地问:“阿姨,你是老师吗?”
“呵,阿姨不是老师。”我轻笑,好奇她为何觉得我是老师呢?
“哦,那阿姨认不认识某某老师呢?”这小女孩还是不大相信咱不是老师。
后来我认真的想了一遍她说的人名,还是摇头:“阿姨不认识。”
可这孩子还不死心,又跟我说一大串她们学校的老师人名。弄得我啼笑皆非。还真真是戴眼镜的都有文化呢!呵呵,不过,想以前没戴眼镜的时候也老被人错认为老师啊!还好心里是明白,大概是偶看起来一副文文静静的样子,而不是真有文化哩!
拉扯这么多,其实想要引入的主题的是:近看一书,石一枫写的《恋恋北京》。从上一次便想借了,可是后来搁上了,这一次又看到了,便顺手借了来。却成了最喜欢的一本了。禁不住心中一叹:没有错过。
一位怀揣英雄主义梦想却又颓废迷惘的北京顽主遇见一位纯洁明媚的漂亮北漂女孩。这位曾经结婚后又离婚,曾经荒唐却又清醒,如今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却只是一味的呵护守候。后来他自己试着分析,怎么每一个男人见到这位漂亮的北漂女孩却从来不会心生邪念呢?
作者文笔有北京人一贯的调侃,在言辞讥讽中却含着对现实的无奈与抨击。总觉得这样的风格似曾相识,虽然并不强烈却又隐隐想起,后来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有点慕容雪村的风格。把现实的残忍用一种极端的手法披露?总之看慕容雪村的心里郁闷抑郁得难受。石一枫虽然有那么一种调调,但总体看起来还是明亮的。他更多的是心灵上的独白而不是肢体上的低俗。
小时候也曾想过,为什么我不能出生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呢?后来又一想,那我也没出生在穷乡僻壤的山沟沟啊。所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然后一比还觉得挺庆幸的,也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满足了。
倒是如今,反而非常庆幸生长在这个地方。天气温暖湿润,各种物产丰富,不论是海产品还是各种蔬菜水果,最主要的是天生爱茶的我出生在一个一日三餐不可无茶的地方。
如果这辈子没去过北京,会觉得特别遗憾,毕竟那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啊。作为中国人,如果连自己的首都都没去过,实在是说不过去。可如果有人换我,让我去北京对方来潮汕,我是肯定不换的。
且别说冬天的寒冷,反正现在有暖气,长年不出来对于我来说不成问题,单单一个干燥就让我无法生存。在南方属于湿润的地方,冬天尚且觉得浑身干燥,需要用润肤露护皮肤,如果到了北京,简直不敢相像。老妈才去六天,还是秋天的时候去的,都皮肤皲裂,就更别说我了。夏天好歹我们这还有海风,同样的温度这边觉得还可以忍受到了没有风的地方便觉得分外难耐了。
还有那沙尘,那塞车,那飞涨的房价……这样一安慰,真不是吃不到葡萄的心理。
尽管我不羡慕生在大城市的北京人,更加没有有过北漂的念头,可此书依然让我感慨感叹,毕竟不管是南下或者北漂都需要莫大的勇气与吃苦的精神。
男主角赵小提是个有着英雄主义梦想的人,而我却从小有着江湖情结,老想着仗剑走天涯,然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样一分析,觉得两者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啊!此其一。
其二,他的观念,如今这个社会,个个都上蹿下跳求上进,挖空心思出人头地,争分夺秒赚钱……像赵小提的哥们B哥,一不小心成了有钱人,却过得迷茫而不着调,夜夜不是失眠便是做恶梦。所以赵小提的意思,如果一定要糊涂着争上进,不如清醒的做个混混。混时间混日子混不出个人样,凭什么人人都要上进,凭什么个个都要出人头地赚大钱?我就是混日子,混得心安理得,混得清闲自在。我又不偷不抢不为社会添堵,尽管没有为社会建砖添瓦。
这样的歪理,这样的观念,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提过呢?哈哈,我几乎要大喊一声“清闲没错,混混有功”了。可是,当土生土长的地方,所有的朋友他都离去,尽管这个地方叫故乡可依然觉得一座空城,一无所有,一无所恋,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北漂女孩姚睫的出现,其实让赵小提早已经麻木的感触有了复苏的动人。不管那些歪理说的有多冠冕堂皇,其实那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自卑。
用姚睫后来的话:“你好象很善于自嘲,其实那是你不给别人剖析你的机会;什么个人英雄主义,不愿流俗追求常人所追求的东西,其实那是你给自己找的借口;其实你就是自卑,在干什么事情之前都觉得自己干不成,所以你会先编一个体面的借口;你用失败来证明自己不俗,甚至还提前把自个毁了……”
我看着这一连串的话,仿如看到的是在说我自己。记得当年看《围城》里面的方鸿渐,我便觉得有句话也是在说我“百无一用”我常常这样说自己,其实也是不肯给别人说我的机会;如果一定要这样形容,自己来说还可以叫做有自知之明。
尽管姚睫如此了解赵小提,尽管姚睫与赵小提早就互生情愫,尽管他们从第一眼开始便打破了人与人之间永远隔着的那道墙而能够彼此了解坦诚相见,还都一心为对方着想。可是,被拆穿被看透的赵小提依然恼羞成怒,俩人在分开三年后又蹦了。
因为赵小提的前妻从美国回来想复和,可赵小提清楚就算他那时还没有想法要与姚睫结婚,但他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姑娘,只是心底依然自卑觉得自己如此颓废如何能配得上那样明媚的女孩?也就在这个时候姚睫也离开了。
分开三年,姚睫却时时关注着他,同样,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而赵小提是通过实现开咖啡馆的想法而从中知道自己还真的什么也干不好,输了咖啡馆,输了目标,甚至输掉了生活。
在得过轻微精神病,严重强迫症后,在房间里隐了三个多月,直到B哥从周游中国中回来看他,然后带着他一起为了赶路而赶路,不为任何目的的任何计划的周游。后来出了车祸,在以为再也无法生还之时打电话给姚睫,最后被救出,俩人终于走在一起。
最后赵小提说:“因为有了她,连北京都变了样。北京,你不再繁华得六亲不认,不再古老得千秋万岁,你有了生命。你是我沧桑的不老的情人。”
爱一个人,恋一座城。因为爱上了的这个人,然后才会去喜欢有她的地方。如果,爱的人离开,那么,再美再繁华的地方也是一片荒凉,因为心荒凉了,落入眼底的都是沧桑。家,首先是要有家人,有了家人到哪都是家;没有家人的地方不叫家,只是睡觉的地方。
赵小提不是个成功人士,甚至自暴自弃。虽然会拉小提琴,却因为压力怕自己努力也拉不好而毁了拉琴的中指。长得也不帅,还不年轻,不求上进,没有力争上游,可是为什么每个人都说他是好人呢!我想了想,不管是富人也好,穷人也罢;不论是得意也好,失意也罢;一个人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良知,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该做什么是不该错,以道德去衡量而不是以金钱得失去衡量,这样的人便是好人。所以,尽管他不帅不年轻没有钱没事业,可依然会有俩女人喜欢他的种种缺点与优点。
作者想告诉我们什么,北京,谁的城?有人逃离,有人留守;有人黯然,有人绽放。可不管是理想王国还是黯然退场,如果没有你爱的那个人在这里,你永远都没有归宿感也不会产生眷恋。还是那句话,爱一个人,恋一座城。
烟儿的深居与行摄
似水若烟
获得2014年新浪十大草根文学名博
曾于《格言》发表文章并收录在《格言》十年经典文章
获《中文阅读》征文比赛优秀奖
文章多次发表于各大公众号
烟儿的深居与行摄
公众号ssry526
烟儿的深居与行摄
一介无名小率 江湖无立足地
社会无谋生力 与世无争深居
不加任何协会 不属任何门派
不问红尘往来
如果你懂 请随行
如果你愿 且珍惜
喝茶读书行走拍摄
一路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