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形势下,旅游企业复工需采取哪些措施以降低或免除企业自身风险?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原本短短七天的假期被一拖再拖,复工的时间也是再三延迟。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地方均相继出台相关延迟复工的通知,并设定了相关行业的复工时间和条件。那么在当前形势下,旅游景区、旅游社等旅游类企业复工需注意采取哪些措施以降低或避免企业自身风险呢?

严格遵照企业复工安排、复工要求做好复工准备

以南宁市企业为例,根据2020年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企业复工按照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企业,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企业复工需满足:(1)非限制性行业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机制到位;(2)员工排查到位;(3)设施物资到位;(4)内部管理到位;(5)清洁消毒到位;(6)健康教育到位等六项要求。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还需向联合审核小组申请复工,由联合审核小组通过审核并下达复工通知书,依序开工。另外,因目前各地对于此次疫情的响应等级不一样,请根据当地的防控要求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及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相关通知,对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暂缓复工。其中包括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单位,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此,旅游企业应密切关注并等待行业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避免因擅自复工、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或面临停工停产的经营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确把握防疫重点及采取正确的防疫措施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的主要业务包括: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如交通、食宿、门票等)。一般而言,导游人员及旅行者常常暴露于人群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重点所在。

律师建议

(一)针对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包括导员人员、旅行者)的防疫措施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针对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包括导员人员、旅行者)防疫措施包括:

1、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病症后及时就近联系医院,按指导送医;按要求对疑似病人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就地停止旅游活动,做好善后工作。

3、督促星级饭店的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A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相对封闭区域,以及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内部清洁卫生管理,排查并消除病毒传播隐患。如涉及公共交通出行的,应遵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落实消杀工作。

4、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旅游团队跟踪监测,完善旅游团队人员和行程资料信息,指导督促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对旅游团队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将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诊的或疑似团队游客病例报告国家文化和旅游部。

(二)针对旅行社员工返岗、复工的防疫措施

旅行社应根据《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指挥部4号令组织筹备复工工作,针对旅行社员工返岗、复工防疫措施包括:

1、对工作场所实施全面消杀防疫:提前对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员工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工作期间定时对办公区、楼道、电梯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明确责任人并实时做好记录。

2、对返岗、复工人员实施健康监测:①在返岗、复工前,对全部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人进行统计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上岗前,对每个员工进行体温筛查,实行台账管理,随时掌握员工身体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隔离观察、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②对目前仍在疫区的有关人员应通知其暂不返回。③企业应设置防疫隔离区,对出现感染症状的人员先行隔离。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集中安排。

3、降低工作区域人员密度:①减少或避免举办大中型会议、聚集性活动。②涉及食堂卫生的,推行分餐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③员工的工位间隔每人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④减少接待外来人员,可由现场办公转变成网上办公、采取线上联络(如钉钉、腾讯会议等远程办公软件)灵活办公。同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标准规范消毒。加强防疫宣传及动员。

伴随全国及地区疫情缓解,各行各业正加紧有序安排复工返岗,但多地复工通知中均规定“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举势必增加旅游类企业的经营负担。但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的努力下,“战疫”必将取得最终胜利。行业气象必将伴随“战疫”胜利重回春天。

简介

黄 玥

黄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普通民商事、建设工程、公司法律顾问等领域。曾任/现任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中心、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广西林业集团等公司法律顾问。拥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及高度的责任心,参与了诸多企业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简介

廖可军

廖可军,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民商事诉讼领域。现任或曾任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担任法律顾问等方面的工作中尽职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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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旅游业经营者面临的十大核心问题律师解答与防控疫情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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