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离婚需三十天冷静期你如何看?
最近几天网民们热议一件新生事物,那就是有关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有人预测本月份全国各地民政局会出现一个离婚小高潮,也有人预测真的按这五个步骤走下来,一半想离婚夫妻可能离不成了。
有网友猜测增加离婚难度是为了扭转生育率低的趋势,理由是合法的婚姻才有造人的积极性。
但也有网友认为难道感情破裂的男女两个人,因为离婚冷静期的存在,一时半会无法离婚,30天里一转身就会投入到为祖国造人的伟大事业中去?
很多网友认为低生育率是高房价和年轻人普遍工作不稳定造成的,这二个问题不解决十年之内生育率继续往下走。
有网友认为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只是负责登记结婚离婚的机构,有权审查是否符合结婚离婚的条件,没有权力立法规定什么冷静期。离婚就是对是否合法夫妻,是否对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和家庭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是否一方受到胁迫进行审查,然后给予登记、发证。它根本无权决定!因为它不是审判机关。
有网友担心新规定出台后治皮不治本,结果更糟糕,徒然增加家暴,多死人而已。喝药的,上吊的,杀人的,被杀的,会更多。
有年老的网友回忆上世纪70年代离婚首先要单位同意盖章,才能离婚,要离婚不是一般的难。这样的后果就造成很多夫妻相互的伤害案,包括人命。
有人说是好规定,武汉婚姻登记员一句“打印机坏了” 在9年里挽回了五百个家庭。
从2016年3月2日据估计,9年来,民政局工作人员熊玲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这样的善意谎言,不办理离婚手续,挽救了500余对濒临破裂的婚姻。
亲爱的资深网友您如何看待离婚需要三十天冷静期这个信时代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