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育并举”为何还在评“三好学生”
实施“五育并举”为何还在评“三好学生”
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吴维煊
临近期末,每所学校都进入盘点及总结一个学期及一个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的忙碌中,在各学校制定的期末工作计划中,都包含对综合表现良好的学生授予荣誉称号这项内容。调查显示,各校对学生进行表彰,其荣誉称号大多数是“三好学生”,还有部分学校的荣誉称号是“优秀学生”“红花少年”等。
众所周知,“三好学生”是指“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的教育目标是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德智体”已满足不了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在2019年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教育的培养目标由原来的“德智体”拓展到“德智体美劳”,要求“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教育教学指明了方向,也为教育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的改革提供了价值指导。各学校都能深刻认识到“五育并举”的重要性,都在积极探讨加强美育及劳动教育的方法与路径,积极探讨将“五育”融入课堂教学、融入学生生活,积极探讨以育人为宗旨的“五育并举”教学模式。
从国家层面提出“五育并举”到现在近两年的时间,“五育并举”一直是教育的热词之一,也是各学校积极践行的重要教育目标。在“五育并举”的实施过程中,都在积极地补美育和劳动教育的短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是,在积极贯彻实施“五育并举”的当下,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及表彰还停留在以“德智体”为重要考量的“三好学生”阶段,这样的评价方法是对美育及劳动教育的淡化,会令“五育并举”的实施效果打折扣。
德智体三个方面健康发展的三好学生,已满足不了时代对素质教育的需要。将美育与劳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能让学生的能力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全面。但是,如果相应的评价机制及荣誉称号却不能同步跟上,是不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
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很多学校已经将着力点放在“德智体美劳”五育全面发展上,在学生的素质评价报告中也能对学生的五育发展给出客观的评价,但是在授予学生荣誉称号时不应再继续使用德智体时的“三好学生”。“五育并举”的教育背景下,不再使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五好学生”称号,是各校都应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