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楼市调控再升级:进一步收紧购房资格
被住建部等七部委点名的云南昆明,于昨日正式加入限购大军。
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方面针对非云南省户籍人士购房出台了相关限购政策,另一方面强化了热门区域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管理。
具体来看,此次调控措施与此前最大的不同在于,进一步收紧了购房资格以及强化了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管理。
从区域上来看,《通知》明确,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规定,在上述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新申办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房源和2017年1月1日后已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未售房源(未网签),须接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含装修价格)管理。
销售价格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格,自接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6个月内,每月实际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同项目、同品质、同类型最近一个月的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均价。预售价格6个月后方可申请调整,且每12个月内,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均价上浮不得超过6%。
从信息透明度上来看,《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及预售价格。
除上述限购限价措施外,《通知》还从楼市长远期出发,规定对经省级认定的重点产业项目和分期建设的已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未动工建设的地块由县(区)政府进行研究,根据项目人口规模及周边教育卫生配套情况,在不突破项目总用地、总建筑规模、容积率,满足公建配套、交通承载力的前提下,可由房地产企业于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
此次昆明的楼市调控并不奇怪。此前,“五一”前后被住建部约谈的、包括昆明在内的12个城市里,已有9城已出台调控举措回应。此次,被住建部等七部委点名先行开展楼市专项整治的30城中,亦有昆明的身影。
事实上,由于猛涨的楼市价格,昆明仅在上半年就被住建部多次“关照”,也因此频频加码调控政策。
虽然昆明于今年3月1日已经出台了在主城二环以内区域以及南市区实施3年限售、信贷差别化等调控政策,但昆明的房价依旧“蒸蒸日上”,涨幅位居全国前列。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今年5月,昆明房价环比增加0.9%,同比增加10.8%。就二手房销售价格而言,5月环比上涨1.6%,同比上涨7.8%。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6年7月起,昆明房地产销售价格环比一直保持上涨态势。
在房价“高烧不退”的情况下,6月21日,央视曾以《昆明贵阳:楼市发烧的背后》为题发出报道,指出昆明房价猛涨的原因之一为“外地购房客的流入”。该报道称,昆明地价与房价“互推互涨”,第一是因为昆明四季如春的气候成了旅居养老的新宠;第二是由于此前云南楼市政策较为宽松,导致热钱流入;第三是因大房企涌入并大幅度推高地价,从而拉动房价上涨。
据该报道透露,昆明某一楼盘的购房者中,外地人占到80%,昆明本地人仅占20%,而“抢售一空”的楼市也让昆明许多卖房者产生惜售心理。
对此,易居研究所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总体来看,昆明下半年肯定会有管控。若后续还有炒作现象,预计部分区域限购政策会更加趋于严厉,且楼盘方面肯定还会面临各类监督和管控,这是市场参与者需要警惕或注意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