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美国大选,一个 黑人青年从激烈的角逐中杀出重围,成为了第44任美国总统。在就职演说上,他感谢了自己的黑人血统,言谈之间,自信笃定,神采飞扬。
“家境是贫穷的,肤色是被人嘲笑的,前途是无望的,成功的道路曲折得连路都找不着。”
并引领着他,一路前行,最终成为美国人心中奉为信仰的一面旗帜。而缔造了这一“前任”神话的,是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奥巴马母亲名叫安·邓纳姆,1942年出生于美国堪萨斯州的一个小镇。自小,她便跟着父母走南闯北,由此继承了父亲的冒险精神和不安分的性格。面容姣好,一袭长裙飘扬,是无数同龄男生梦中的模样。父亲让她继承男孩名字“斯坦利”,她偏偏给自己取了个女性名字“安”。在对女孩言行尚有严格束缚的上世纪,她拍了一组大胆的裸照。她像是一只活在山林湖泊间的小兽,灵气四溢,不顾蜚短流长,自顾自地生长。在夏威夷大学就读的时候,安认识了一个才华横溢的非洲留学生。1961年,她19岁,与爱人登记结婚,同年,生下了一个黑白混血的孩子——巴拉克·奥巴马。但这段跨越山海的爱情,远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忠贞甜蜜。小奥巴马两岁时,安重返校园,结识了一位印尼留学生——罗罗·苏托洛。1967年,苏托洛向安求婚,安带着小奥巴马迁往印度尼西亚生活。这段婚姻也没能维持很长的时间,几年后,安开始带着一双儿女独自生活。当时,生存的压力全落在她一人头上,生活不由拮据起来。她也常常拥抱一双儿女,每天重复上百遍的“我爱你”;她明白,父亲的缺位,会给孩子的身心带来创伤,所以常常向儿女表达爸爸的爱。尤其是当时的小奥巴马,父亲在他尚未记事时就已离去。所以,他关于父亲的记忆一片空白,这让他一度非常痛苦、消沉。她是这样和他形容父亲的:“聪明、幽默,擅长乐器,有一副好嗓子。”她会告诉奥巴马:“我觉得你父亲是最帅最聪明的黑人,现在,你代替了他。”“我们三人有三个关系,爸爸妈妈的关系,爸爸和儿子的关系,妈妈和儿子的关系。现在结束的只是爸爸妈妈的关系,爸爸妈妈还是会爱你。”如此大气、睿智的妈妈,极大地减轻了父爱缺席给奥巴马带来的心理冲击。奥巴马后来所展现的乐观、豁达,不能说不是受益于此。除了父亲的缺位,种族与肤色,是奥巴马心中的另一道伤痕。在印尼上学时,同学因为他的黝黑皮肤,冲他扔石头,并骂他 “黑鬼”。失落的小奥巴马回到家,问妈妈要肥皂:“我要洗掉黑色的皮肤。”渐渐地,她开始尝试建立奥巴马与自己族裔之间的联系。她会带着有关民权运动的书籍、黑人歌手哈里亚·杰克逊的歌曲或者马丁·路德金的演讲稿回家。这些无形的东西成为安教育的核心,奥巴马渐渐学会了自我接纳。他不仅为父亲是个黑人而自豪,更因自己是黑人而骄傲。所以,他才能一改幼时的怯懦与自卑,站在万众瞩目的演讲台上,诉说自己无畏的希望。或许在世人眼中,“离异”、“贫穷”等标签,足够将一位女性,钉死在生活的十字架,负重前行,举步维艰。她始终是轻盈、灵巧的,在她脸上,看不见生活的疲累。她花了20年的时间,完成了一篇长达1000页的的博士论文。最终,这篇论文被整理为一本被人类学界广泛认可的专业著作。安在学习上,一向是极坚韧又肯下功夫的,对待孩子的教育也是如此。在印尼时,因为经济原因,她不能送奥巴马去最好的国际学校就读,便亲自教授知识。每天清晨4时,安就会来到奥巴马的房间,教他学3小时英语,然后两人分别去上班上学。尽管奥巴马并不乐意那么早起床,但每当他抱怨时,安总是用一句话将他击败:她不允许孩子刻薄自大,总是让他们从对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我儿子很聪明,在这个世界上他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甚至是美国的总统。”
她说:“不要被恐惧或狭隘的定义所束缚,不要在自己周围筑起围墙。我们应当尽力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亲情和美好的事物。”大选期间,他凭借独特的人格魅力,俘获了一大批支持者。可以说,是母亲的循循善诱,为奥巴马的总统之路,撒下了一地光辉。女儿玛雅回忆道:“她经常哭。看到动物或儿童被虐待。动荡不安的环境,蛮横嗜血的军队,让这片原本富饶的土地,蒙上了一层血色迷障。她扎根在印尼,做田野调查,助力乡村开发,为穷人发声,捍卫女性权利……母亲的坚持、干劲和精神,是多少金钱都无法比拟的财富。奥巴马走上仕途,执政8年,他颁布的种种政令,背后多多少少都有着母亲的影子。为女性谋求带薪产假、孕妇住宿、同工同酬等福利,消除职业歧视。她永远保持着自我,不为爱情低微,不因失败的婚姻而筑起厚厚的高墙。所以,她勤勉不殆,以身作则,最终引导自己的孩子取得了傲人的成就。她在印尼,将自己一生奉行的浪漫与自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她像一位温柔的医生,以心血为药,救济苍生,鞠躬尽瘁。奥巴马说:“在我的生命中,她(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
从迷惘的黑人青年,到美国第一任非裔总统,奥巴马的经历,不可谓不传奇。
作者简介:小豆子妈妈(ID:xdz-mm),妈妈的格局藏着孩子的未来,你的眼界,决定孩子的境界,在这里与200万妈妈共同“进化”(申请转载开白,请添加微信xdzmm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