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研究——应付职工薪酬常触雷的成因分析
一、实务中存在的常触雷的主要情形
1、应付职工薪酬列支了员工的的餐费、福利费、旅游费等费用,未代扣代缴个税,且部分费用并不符合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的相关规定,存在有补企业所得税有可能。
2、发放实物福利没有并入企业的应付薪酬总额代扣代缴个税。且没有按视同销售的相关规定交纳增值税。
3、员工工资,特别是高管员工工资水平明显偏低,且出现大量的报销费用,直接支付现金或汇入员工个人账户。4、部分人员,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高于当地的平均三倍以上的部分,未纳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交纳个税。
5部分企业发放工资表与企业员工名录,考勤记录明显不一致,无法证明员工是否属虚列人员。
6、部分企业发放工资,不采用对公支付,不代扣个税,不交纳社保,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个税已成为应付职工薪酬常触雷的导火线的主要原因
1. 零申报、小额申报:已离职人员仍在列支工资、为了帮员工少缴税直接虚列工资为5000以下。
2. 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金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匹配。
3. 虚构员工人数、社保缴费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与实际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人数不匹配。
4. 报销个人费用:企业职工福利费、股份支付、管理费用等财务指标与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是不匹配。
5. 年终奖计税:同一企业的同一纳税人一年内是否存在多次适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政策。
6在股权转让上,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股权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20%义务。
三、如何避开个税雷区所应作的工作
1、实物福利也要计入工资进行申报,并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交个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的所得均需并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而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以实物福利仍然是需要计入工资总额的。
2、各种形式的补助都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并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交个税。
四、下列行为一定不能有
1、企业给员工每个月固定额度的报销不能有,其实质是换一种形式给员工发放福利,归根结底而言这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偷税。这种行为要不得,税务机关一经查,不仅是补个税的问题,还有所列支的费用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
1、私车公用需签租赁合同,私车在企业列支所有的车辆支出,包括固定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不能在企业列支。
3、超标准的住宿费支出,旅游费等支出均可能被认为是企业给员工的隐形福利,将面临补税和处罚的可能性很大。
五、防患于未然,企业应做些什么?
第一、基础工作得做好
1、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应付职工薪酬.
2、凡是发放的职工薪酬均应全员申报个税,否则所列支的薪金支出,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凡是涉及到实物福利的,均应作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并按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收入成本调整处理。
4、薪酬发放应尽量采用对公付款,手续制度齐全。
5、企业的薪酬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考勤记录。
6、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必须在限额内使用,如超限额,需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调增。
7、企业的年金及补充金
第二、自我救赎很有必要
每年全面自查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看看是否还存在应该申报而未申报的项目,趁着还未被税务机关检查时,自查补税。从而少交罚款,少交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