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的每一个表情,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万万没想到,你用的表情包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搜索到了多个相关案例。
涉及借贷款时

不能代表明确认可

在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贷款人张某某给借款人闫某发微信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闫某则回了一个OK的表情符号“

”。

这一表情符号在张某某看来意味着认同,但闫某称,这个“

”并不是认可张某某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某的明确认可,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某某相应金额的依据。

代表认可

一些表情的含义则显得较为模糊。
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的表情符号“

”。

在出租方看来,这个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被用作报账符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中也出现了表情符号。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看到一份刑事裁定书,其中写道:刘某等人“在卖淫活动后多次向祝某某的微信号发送微笑等表情符号用于报账”。
作为研究网络表情的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胡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就国内的大多数案件而言,网络表情通常只是作为辅助证据出现,并非占决定作用。不过,鉴于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读、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确实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司法者面临的挑战。

来源:光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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