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生就被遗弃,得知女儿养父名下有2套房,亲生父母赶来认亲
女儿出生就被遗弃,得知女儿养父名下有2套房,亲生父母赶来认亲
“姊妹兄弟皆裂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白居易在《长恨歌》中谈到,因为杨玉环的殊遇,其一家都被优待。因此全天下的父母都不重视生男孩,只希望生女孩。
但在现实中,重男轻女一直都是我国难以改变的固化思维。“生男养老,生女送嫁,女孩就是赔钱货”的思想,始终影响着老一代人。在当代就有许多因为重男轻女而将女儿送人的父母,但有这样一对夫妻,在得知女儿养父母去世,并留下了两套房子后,却又几次三番的上门认亲,他们是真的思念女儿还是贪图那两套房产?
小雅是家里第三个女儿,但是她的父母对这个女儿的出生并没有感到多少兴奋,因为夫妻俩一直以来都想要个儿子。眼看家里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差,女儿却越来越多,这让小雅的母亲王慧愁眉不展。
而王慧的父亲做得更绝,他在小雅出生后半个多月就将其送人,送给了一对中年丧子的老夫妻。老夫妻年过半百,却一直渴望有一个孩子。他们的儿子在19岁时因为意外去世,留下了孤苦伶仃的老人,因此两个老人在收养小雅后,对她视若己出。
原本这件事到底便结束了,可在小雅12岁时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曾经送走小雅的父母又找上门来认亲,甚至跪在地上恳求小雅的姨妈将小雅还给她。这背后到底有何隐情?小雅父母寻上门真的是对女儿思念过甚吗?
这就不得不说起小雅的养父母,这对老夫妻在小雅11岁时就双双去世了,但他们在死之前刚好赶上当地市政拆迁,老屋被拆换回了两套房子。老夫妻死前把房子产权都留给了小雅,还嘱托妻子的妹妹李梵千万要照顾好小雅。
因此李梵怀疑小雅的父母是得知这一消息后,才找上门来认亲。对此小雅的亲生母亲王慧却并不认同,她说自己一直以来都对丈夫送走小雅不满,且一直都在寻找女儿的下落。终于在不久前找到了当初送女儿的中间人,这得知了女儿的消息。
原本李梵也想过是否让小雅跟着亲生父母一起生活更好,可随后她得到的一则消息却让她打消了这一念头。原来小雅的亲生父母欠下了30多万的债务,一直无力偿还。如果小雅跟着这对夫妻,那么在她名下的房产很可能会被拿去抵押还款。
一时间李梵好像看清了这对夫妻的真正想法,她坚持王慧就是因为还不起钱才找上门认亲,不然11年来从来没听到消息,为什么老夫妻刚死没多久他们就找上门来。可王慧却咬定牙关,说自己并不贪图遗产,只希望接女儿回家。
对于小雅的归宿两人引发了争论,王慧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没有人知道。或许她只是思念女儿,或许她是利欲熏心,但无论如何,作为父母她们将女儿送人这一点,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不符合社会道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三个,一个是被遗弃人必须是年老或者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显然案例中的小雅就符合这一标准,她在刚出生不久后便被父母遗弃,当时的她年幼且没有独自生活能力。因此这一罪名的行为对象已经确立,其次就是行为主体是否对行为个体有抚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规定,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小雅的父母毫无疑问对其有抚养义务,遗弃罪的行为主体也已经确立。
最后是小雅父母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所谓遗弃就是“拒绝抚养”。如果因为没有抚养能力而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不构成遗弃罪。但如果私自送养子女,导致其身心受到影响,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则构成遗弃罪。
因此小雅的父母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没有构成遗弃罪,但却违反了我国法律,没有尽到自己身为父母的义务。所以小雅有权利选择不和父母一起生活,对此小雅的父母无权要求小雅认亲。至于小雅的父母到底是为了女儿本身,还是女儿名下的房产,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