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刺史治
扬州名始自于《虞书》、《尚书.禹贡》、《尔雅.释地》、《周礼.职方》、《吕氏春秋.有始览》中扬州;为地域范围之名。有九州,十二州之分。纵五部典籍中都有些微不同,但扬州皆记载在其中。班固《汉书.地理志》云:“尧遭洪水,怀山裹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例五服,任土作贡。”
冀、豫、青、兗、徐、扬、荆、梁、雍。
淮、海惟扬州。大致以淮水以南,東至东海,西止武夷山的范围。包括今江苏、上海、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東部,湖北东南部地区。
汉武帝刘彻元封五年(前106),置十四州部刺史(监察区),相似于今天中央纪委、监察委巡视组,组长。州刺史年初巡视,年末返京述职,巡无定所。后因巡视劳顿,上体恤下情,乃允不必年终固定返京述职……。凡此,作出了种种调整,但州刺史司监察、巡视职责不变。汉武扬州刺史巡察的范围大致与《尚书.禹贡》中扬州相同。成帝刘骜改刺史为牧。
东汉光武帝刘秀省十四州部朔方入并州,更司隶为司州,史称东汉十三州。更牧复为刺史。及至灵帝,黄巾乱,为统一指挥、协调加强各郡平乱。灵帝中平三年(188),纳益州刺史刘焉谏,以刺史更大权力,擢刺史统属(监察巡视区)各郡,以便宜行事。遂以刘焉为益州牧为标志,完成了州做为监察区到一级行政建制的转变。州.郡.县三级行政建制始行。
汉献帝刘协建安十八年(213),又仿《尚书.禹贡》九州,省并东汉十三州复为九州,个别作了调整,如保留了汉武十四州部的以益代梁的益州,为雍、豫、冀、青、兗、徐、扬、荆、益九州。史称“建安九州”。建安九州时,州领郡数十,领县过百,比今天省的范围还大,达州辉煌巅峰。至魏、蜀、吳时,州又有所大调整、增并,如魏有扬州(治寿春),吳亦有扬州(治建业);魏增置秦州,蜀增置梁州,吳增置广州……等。遂后魏并蜀,复十三州,晋代魏平吳。至晋武帝炎太康时,并魏、蜀、吳重置州,又有所增减,合十九州。史称“太康十九州”。至西晋末,又增有江、湘二州,谓之“晋末二十一州”。怠后东晋十六国,南北朝增减频仍,加之侨置州郡,繁杂无序。(如北魏同时置有北秦州、南秦州)但州领郡县的三级行政建置没变,州作为一级行政建置的职能未变。嗣后,隋文帝坚开皇九年(589),平陈,一统天下。裁冗减繁、并县、废郡改州。
至开皇九年(589),废郡改州止,州领郡县的三级行政建置实行了401年(188一一589)。此后或州或郡,或郡或州,刺史,太守同用,始为州(郡).县二级行政建制。至唐肃宗亨乾元元年(758),废郡改州,自战国末出现的县建制之上的郡,至时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州(郡).县制变为纯碎的州县二级行政建制。
至五代十国时,又出现了都.府(州).县制。此时为提高某些重要州及都所在县的地位,升州.县为府。如吳越升苏州为平江府、升嘉庆县(吳越东都)为开元府;升江宁县(南唐都)为金陵府等。此后州又有直隶州、散州之分。直隶州,职级略低于府,州领数县或一县,与府同隶上一级建制。散州不领县,隶属于府。此后州的地位进一步降低,如清末甘肃省秦州直隶州只领清水一县。远不如曹魏丕黄初元年(220)时,始置秦州时的显赫。散州地位更是与县基本等同。
下面扬州是指州郡县三级制,一级行政建制的扬州,非开皇九年(589),废郡改州,改北周吴州(治广陵)的扬州(治江阳,即广陵)。(州县二级制)
《后汉书.郡国志》司马彪右扬州刺史部,九江郡曰:阴陵:刺史治。(今安徽定远县永康镇)(一说初治历阳<今安徽和县历阳镇>,后治阴陵。)
《汉官》云:寿春(今安徽寿县)为刺史治。
陈寿《三国志》(无地理志),说扬州刺史刘繇自寿春逃到秣陵(寿春为袁术所陷),筑(刘繇)城,州理移徙曲阿。可见寿春(今安徽寿县)应是杨州刺史治。后刘繇为孙坚所驱,奔豫章(今南昌)。孙坚于秣陵自领扬州牧。及至坚、策死,权继父兄业,在京口称吳王。后徙秣陵,改秣陵为建业。扬州,治建业。丹扬郡亦由宛陵(今安徽宣城市)徙至建业,州、郡同城而治。
《晋书.地理志》丹阳郡:汉置,领县十一,
①建邺:本秣陵,孙氏改为建业,(晋)武帝平吳,以为建邺。(应:复为秣陵)
②江宁:太康二年,分建邺置。(应:太康元年分建邺置临江县,二年更临江县为江宁。)
③丹阳:
⑨秣陵:
由此可见,此时南京域地有三县(建邺、江宁、秣陵。属丹阳郡(治建邺)。
东晋孝武帝司马曜宁康二年(374),因避愍帝司马邺讳,改建业为建康。
《隋书.地理志》丹阳郡:自东晋已后置郡曰扬州。统县三:①江宁:梁置丹阳郡及南丹阳郡。平陈,又废丹阳郡。并以秣陵、建康、同夏(陈分秣陵置)三县入焉。大业初(605一一607)置丹阳郡(治江宁)。②当塗;③溧水:旧曰溧阳,开皇九年(589),废丹阳县入,十八年(598),改焉。(丹阳<秦、汉、晋>一一溧阳<589>一一溧水<598>)
丹阳郡(治江宁),隶江宁.溧水。二县均在今南京市。
江都郡:(治广陵)。梁置南兗州,后齐改为东广州,陈复曰南兗州,北周改为吳州。开皇九年(589),改吳州为扬州,置总管府。大业初,总管府废。领县十六:
①江阳:旧曰广陵,后齐置广陵、江阳二郡。开皇初郡废。十八年(598),改县为邗江,大业初(605一一607)更名江阳。(广陵一一邗江<598>一一江阳<605一一607>)
②江都:自梁及隋,或废或置。
由此可见,开皇九年(589)后扬州治,应是江阳(即故广陵、邗江及江都)。
《元和郡县图志》上元县:扬州故理在县东百步。后汉末(扬州)又理寿春。刘繇为扬州刺史,始移理曲阿。吳长沙桓王孙策定江东,置扬州於建业……。
扬州治(寿春一一曲阿一一建业)。
由以上所述,后汉中平五年(188)至刘繇,扬州治,应是历阳、阴陵、寿春、秣陵、曲阿;
刘繇后至开皇九年(589),一级行政建制(州郡县)的扬州治,应是建业(孙吳)、秣陵、临江、江宁、建邺、同夏(西晋)、建康(东晋、刘宋、梁、南齐、陳),江宁(隋开皇九年),今江苏南京。
而二级行政建制(州县)的扬州,自开皇九年至今,扬州治,应是江都、广陵、邗江、江阳、维扬,今江苏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