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记忆
读书记忆
关于记忆,我先做一个假定。如果我后来和今天不再读书,我很怀疑是否还能有小时候那段读书的记忆。
我右手中指的指甲可以证明我的怀疑。小时候,和邻居家的小朋友一起玩,两家的大门外,有一块很大的石板,晚上时候,大人们从家里走出来,大家坐在石板上面聊天说话,拉家常,拉家常也是对那个时候的记忆。后来,我离开了家乡,自己也做了大人,像那样的拉家常,就再也见不到了。其实,拉家常的记忆也与我说的那个指甲有关,相关这两个记忆的是那块石板。石板也是我们这些小孩子同玩的地方。我想,我们几个小孩,在那块石板上玩的花样应该不少,可那不少的花样,只留给我一个记忆,这一记忆之外的都被一样一样地断掉了。我之所以这样说,是不想对我的记忆太绝对。如果我现在把这个手指的中指伸给你看,你会一下子注意到,它的指甲是很有些异样的。这个异样的指甲,过了几十年,也还没有长成它第一任的模样,尽管它也十分努力,我也几乎天天都鼓励它,为它祈祷为它加油。可我发现,有些事情不是能鼓励和祈祷成的,所谓的加油其本上都属于妄费心机。
直然地说吧,有一天,我和邻居家的小孩一起在那块石板上垒砖头,我们垒的是碎砖头。当然是比赛看谁垒得高。然后,当一摞砖头倒下来时,我的右手就被埋在了倒下来的碎砖头下面。我把那只手从砖头下面抽出来,先是看到了血。血没有吓到我们,他大要问我疼不疼,我当然说不疼,然后,我们就去了村子里的卫生室。我把那只手伸给一个戴着圆型眼镜的大夫,他一边问怎么弄伤的,一边为我包扎。过了些日子,揭开包扎,我看到,那个手指上的指甲没有了。那时候,我很小,还没有上学,小到什么样,我只能记得这样一个大概。
如果不是这个异样的指甲,天天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估计我和小朋友在石板上玩垒砖头这件事,就不会存在我的记忆里。我不以为我的记忆力就那么好,相反,它具有的选择性记忆对我一点好处没有。但在读书这件事上,记忆没有让我对它十分讨厌。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五十年代出生的人,开始读书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年代。准确一点说,那时候,我上小学三年级。我读的第一部书是《三国演义》,竖版的,繁体字印刷,上下两册。不管你信不信,这是事实,有我的记忆为证。虽然按照我们现在的律法看,它没有作证资格,但对于我而言,它是一个很可靠的证明人。我不是说我在读书这件事上,有什么天才,事实证明我确实半点天分没有,有一句俗话概括我这一辈子的读书,真是太贴切了:瞎耽误功夫。我只是想说,我确实是那个时候开始读书的,读的是竖版繁体字印刷的《三国演义》。我再说一遍,我读书的第一套书是《三国演义》。
我之所以称它是读书,与下面事实有关。
1、我在一块田地里,为自己搭了一个隐秘的小书房。这块田地,在那一年先是留作旱地,十月份,这块留了半年的旱地种上了麦子。我说这话,估计有很多人看不明白。虽然,我只是在写给自己,但从写作这件事看,话是应该说明白的。如今的流行语,我有很多看不太懂,我光是听了,就感觉不怎么顺心。我说的话,虽然没有心不顺,但不管有心没有心,不顺是不应该的。旱地,是种地人对田地的爱惜。长了两年庄稼的田地,在第三年的时候,种地的人,将它深耕细盘之后,让它休养生息半年,在第二年的十月份再播种小麦。一般留作旱地的田地,都是来年种小麦的。麦子虽然不及玉米和红薯高产,但好吃,种地的人,有时候看重高产,有时候也看重好吃。两厢合起来,就是农家的实在。我再补充一点,麦子到了一周之后就长出来了,冬天里麦子长成的幼苗,是不怕踩踏的,甚至还可以任牛羊去啃,牛羊善良,只吃嫩叶,后来听人说,牛羊这是帮麦子分蘖。为此,我把“小书房”搭在那块麦田里,没有什么愧歉。
我的“小书房”十分简易,地头有干透了的玉米杆,用不了多少功夫,我就搭建了一个玉米杆小窝。“小书房”这个雅号,是我今天对自己的调侃。那时候,这个小窝就叫小窝。它很小,藏得下我,还有我带进去的书。那个冬天,我几乎每天一个人在那个小窝里,看《三国演义》,看《老残游记》,看《封神演义》,最后还看了一本叫代数的书。
如果你在这样的“小书房”看过几本书,冬天里气温很低,有时候有风,有时候有雪,风很大,雪也下得大,风把那个小窝吹倒过几回,好在重搭起来不难。在今天的我看来,在这样的一个季节里,每天夹一本书,躺在玉米杆堵成的小窝里看书,说它是读书应该没什么问题。
2、我读的那些书,是从我父亲的书柜里窃出来的。我父亲是老师,教中学语文。他爱惜书,他用牛皮纸为每一本书包上书皮,再用毛笔在书皮上写上书名。书名横着写,书名下面,竖着写两个字:方白。我想这应该是父亲的号,但我一直没有问过他。等到他完全为我敝开那个书柜时,我看到里面的每一本书上,都有方白这两个字。
我读《三国演义》时,父亲的书柜是锁着的。我第一次窃出的那本《三国演义》属于随机之果。每次只能窃出一本,我不想被发现。我的父亲脾气不太好。他既然把那些书锁起来,可见我是不能动它们的。但我想动那些书,只能行窃。因为行窃,一到周末,我就提心吊胆。我的提心吊胆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怕被他发现,二是如何把书放回去,再窃出第二本来。我要行窃,只能等父亲回家,他周末回来要干活,换下来的衣服口袋里有书柜上的钥匙。我第一次窃出那本《三国演义》时,应该是胆大心细的,在试开了锁之后,我记住了那个钥匙。那本代数,被我提心吊胆地窃出来之后,在接下来的那一周时间里,我被它弄得不知如何是好。不论我怎样瞪大了眼睛,就是看不懂它。那一本书不厚,这给了我一点信心,我想它既然是一本书,自然就是让人看的,写书的人,也一定在书里写了什么,他决不会打算让人看不懂他的书而写那本书。我这想法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最终我就是看不懂它,但我把它看完了,并且看了两遍。因为a、b、x以及由它们组成的有+又有-还有()的地方,我就不明白在说什么了,还有一些文字,我是有认识的。我想我能看两遍,完全因为年龄,我在学校里写字,读书,听老师讲课,有多少是我明白的,但我写,我读,我听,不明白的写,不明白地读,不明白地听,也是写也是读也是听。代数,我看不懂,但我看了,并且在看。
别以为《三国演义》,或者《老残游记》和《封神演义》我看懂了,有很多字我都认不得。就是在那时候,我学会了蒙,但我不是胡蒙,我或者根据一个字的偏旁,或者根据一个字的前后字或它所在的那个句子去蒙。我发现,这种蒙读,竟然能让我乐读不疲。但要说到读懂了多少,那时候,我似乎不计较这些,所以,也就不在意。
我想,有过如此经历,把它称之为读书,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我在“小窝书房”里读书,现在说起来,远不如那时候有趣。
后来,应该是在上了高中之后,我的读书开始了自己的选择;又过了几年,我开始为一种打算或者计划读书,所读的书,可以和专业有所联系。然后呢,我又经过了一个空想读书的阶段。如今,我还在读书,只是想把时间打发在读书上,还想,把过去没有读十分明白的书翻读明白些。
比较起来,我只觉得我的真正读书,是小时候,在玉米杆小窝里的那些日子。所以,我的记忆似乎特别偏向于它。
20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