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异地同名”现象与地名流动的初步考察
[摘 要]“异地同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地点之间地名完全相同的情况,这种现象在先秦时期非常普遍,其成因也具有多元性。具体而言,除地名用字的偶合外,地名的通名属性、时人的表述习惯及更改地名的构词形式,都有可能导致地名重名问题。此外,古代族群的迁徙活动通常也是造成“异地同名”的重要因素,其具体机制即表现为“地随族迁”。战国中后期至秦汉时期,地名已经成为国家行政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沿革与演变基本是在政治因素主导下完成的。尽管这一阶段地名的空间流动依然存在,但总的趋势是随着国家疆域的扩张而向外迁移,上述现象当与中央集权王朝推行“大一统”举措密不可分。
[关键词]先秦时期;异地同名;地名流动;地名学
“异地同名”又称“同名异地”或“地名重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地点之间地名相同的现象。早在杜预研治《春秋》经传时,便已对“异地同名”问题抱以关注,具有导夫先路之功。此后,学者又从枚举和个案考证的角度,相继对“异地同名”现象进行阐释、订误与发明,这在清代地理学研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顾炎武、阎若璩、顾栋高、江永、段玉裁等,均有精辟之论。近世以降,研究者不仅致力于“异地同名”的释例与考辨,而且更为注重发掘上述现象所蕴含的史学价值。自罗振玉、王国维以下至于董作宾、陈梦家、岛邦男、钟柏生、吉德炜等学者,都曾围绕甲骨文与文献所见的众多“商”“亳”展开讨论。郑德坤先生通过整理《山海经》注,爬梳出三十处地名层化的例证,进而结合古代西域与黄河流域地名成组重叠的景观,提出此类现象都是民族迁移的结果。陈槃先生作《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 异》,每论及一国族,则联系相关“异地同名”线索考察其活动轨迹,引证博洽,纤屑无遗。童书业先生敏锐地注意到晋南与淮汉地区的政治联动,指出“汾水流域之国名、地名常出现于江、淮、汉水之间”。近来,于薇女士通过系统梳理晋南与鄂东、豫西地区的地名重名现象,提出人群流动当是形成上述“重名地名群”的主要因素。
总体来说,关于商周“异地同名”现象与地名流动问题,前贤时彦已做过不少整理和讨论,学术积淀颇为丰富,是我们从事研究的基础。近年,吴良宝先生从分域、分系的角度,对战国古文字资料中的“异地同名”问题加以考察,并就其中涉及的用字习惯、地名省称等因素作了详细阐述。这种研究路径不仅重视对具体地名资料的分析,同时亦能兼顾复杂地名现象的归纳与总结,无疑是值得借鉴和发扬的。相较而言,战国以前的“异地同名”现象同样非常普遍,彼此虽然存在不少共性,却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有待进一步探究和揭示。茹克科维奇曾指出:“历史分析能使我们对地理名称的词源了解得更加确切,加上地理分析,就能阐明地理名称的起源和出现的原因。”本文即是基于这一考虑,希望借助语文分析、地理考证和历史考察相结合的思路来研究问题。通过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中地名资料的梳理与考辨,试对商周“异地同名”的不同成因进行归纳,并分别选取相关例证加以讨论。其中,部分地名重名现象直接缘于地名的空间流动,同时也是早期方国、部族迁徙往复的必然结果,故可作为探索族群活动与地理空间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至于战国中后期到秦汉时期,尽管地名的空间流动现象依然存在,但无论是在主导因素抑或客观表征方面,都与先前有着显著的差异,其间无不折射出集权政治因素的深刻影响。因此,在综合个案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阶段地名迁移的特征加以历时性考察,亦可有助于我们深化对早期国家形态演进的认识。
一 商周“异地同名”现象释例
商周时期的“异地同名”现象可谓纷繁复杂,根据笔者的初步整理,目前可以确定的重名地名数量当在150组以上,其中以单音节词地名占据主流,部分常见地名如商、亳、唐、京、盂、申、吕、曾、鄂、历、向、郜、瑕、清、稷及犬丘、新城、平阳等,重合频度都达到了三次以上。客观地说,基于现有的史料,欲将上述所有重名地名的成因逐一廓清,条件尚不成熟。不过,倘若透过文献细节详加查察,仍可廓清部分代表性地名的重名原委,从而有助于揭示相关现象背后隐含的历史信息。
1.因地名的通名属性而致重名
商周时期不少“异地同名”现象的产生,实际是由地名本身的泛称色彩决定的。这些地名往往起初用作通名,或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通名特征,因而采取此类称谓来命名地理客体,其所指对象难免会出现因时、因地、因势而异的问题。
例如,周初“东国”一词所指范围的前后变化,就与周人的领土扩张和“天下观”的转型密切相关。早在文王时期及武王克商之际,周人一直是以“小邦周”自居,并自称为“西土之人”;而天亡簋铭(《集成》4261)也仅言“王同三方”,意即武王会同东、南、北三方,并不包括周族传统势力范围的西土在内。直到营建东都之际,洛邑依旧被称作“东国洛”,说明周人的西土本位意识仍颇为强烈。不过,随着成王迁宅于成周(何尊,《集成》6014),成周所在的区域被明确定义为“中国”;而在西周金文和《诗经》等文献中,“中国”或“周邦”通常又与“四方”构成相对的政治地理概念。由此可见,在当时周人的空间观念里,周邦俨然已占据“天下”之中的地位。至于“东国”的地理范围,则基本限定在河、济之间的“小东”及以泰沂山脉为中心的“大东”,而与中原的伊、洛地区不再相涉。
先秦文献所见“南山”的重名现象,同样也跟该地名的通名属性有关。如《诗·小雅·天保》乃王臣贵族归美周王之诗,其中“如南山之寿”的“南山”,应指横亘关中南部的终南山;而《诗·齐风·南山》既言“南山崔崔”,又云“鲁道有荡”,该“南山”与“鲁道”相对为文,显然是指齐国南境的丘陵山地。毛传曰:“南山,齐南山也。”可谓确诂。清华简《系年》第二十章记载齐人始建长城于济水,“自南山逗(属)之北海”。简文的“南山”与《齐风》“南山”理应是一非二,整理者认为即平阴附近的丘陵,也有学者主张是指齐国南境的泰山或泰山余脉,后说似更准确。
“新城”一词,本义为新营建或修葺的城邑,由于具有通名特征,其所指地点往往并不唯一。《左传·僖公四年》的“新城”即曲沃别名,而《春秋·僖公六年》载诸侯伐郑,围攻“新城”,《左传》则作“新密”,可见“新城”实指“新密”。新密为密国故地,郑人东迁之后灭密为邑,新筑城垣以加强守备,故有“新密”或“新城”之谓。又,《战国策·楚策一》:“城浑出周,三人偶行,南游于楚,至于新城。”鲍彪谓“新城”即新密。吴师道补正:“下章言新城、阳人,阳人在汝州,当是与此近者。”吴说有理。此“新城”当为楚县,与宜阳、阳人诸地邻近,在今河南伊川西南。此外,同时期重名的“新城”尚有秦、宋、赵地之别。
东周以降,随着诸侯割据局面的逐渐形成,列国之间的“异地同名”现象更为常见,其中不少都跟地名原先的通名特征有关。如地名“南阳”仅由方位词复合构成,很可能属于通名转化而来的专名。东周时期,齐、晋、楚三国并有“南阳”。《公羊传·闵公二年》:“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此“南阳”属齐,位于泰山南麓、汶水北岸一带,与鲁国的“汶阳田”相邻,其得名应与地处“南山之阳”有关。晋国“南阳”原为周地,《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载周襄王赐晋文公“晋于是始启南阳”。杜预注:“在晋山南河北,故曰南阳。”《水经·清水注》引马融曰:“(晋地)朝歌以南至轵为南阳。”其地位于太行—黄河狭带南端,大致包括今焦作、济源及新乡的部分辖境。楚地“南阳”则指方城之内、汉水以北的区域。《释名·释州国》:“南阳,在中国之南而居阳地,故以为名也。”公元前301年垂沙之役后,韩、魏趁机占领了楚国宛、叶以北的土地,秦昭襄王时又攻取宛、邓诸地,并置南阳郡于此。
相似的例子尚有地名“大(太)原”。从语源推断,“大原”原本是指一片范围较大且地势高平的区域,最初很可能亦为通名而非专名 。如《诗·小雅·六月》言尹吉甫“薄伐猃狁,至于大原”,学界对“大原”地望一直存在“陇右说”与“汾域说”的分歧,迄今胶着难解。考虑到猃狁的活动范围颇为广袤,而上述两说都是采用单纯的文献比对法,缺乏相同史事背景的地名系联作为基础,因此,笔者更倾向于将此“大原”视作通名,即《大雅·公刘》的“溥原”,具体是指公刘所迁之豳地附近的一处原地。另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金天氏的后裔台骀奉命治理汾、洮二水,居于“大原”,继而受封于汾川;《尚书·禹贡》云“既修太原,至于岳阳”,这里的“大(太)原”则在“吴岳”霍山以南的今临汾境内,战国属韩。而战国赵境亦有“太原”之地。如《史记·秦本纪》载庄襄王二年“使蒙骜攻赵,定太原”,三年“初置太原郡”。李晓杰先生指出,秦太原郡应是沿袭赵国旧制。赵地“太原”位于霍山以北,辖境大约覆盖今山西太原、晋中及忻州、阳泉等地,其名终因秦人置郡而沿用至今。
2.因时人的表述习惯而致重名
此种类型与前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有关地名皆为专名而非通名,它们所指称的地理客体本应是相对固定的,其适用范围之所以会有所扩展,主要是受到时人表述习惯的影响,所以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谭其骧先生曾指出:“古往今来,相去不远的同名城邑何可胜数?事实上越是在同一地区内,居民的风俗语言习惯相同,同名城邑出现的机会越多。”谭先生所揭示的,即是时人惯于采用相同称谓来命名相近地理客体的这一事实。正如鲁国有二郓、二费、二郎、二武城、二平阳及四防,齐国有二清、二棠和二酅,而楚之城父、晋之曲沃、赵之番吾等皆有二地,这些同名地点大多相去不远。如果从命名者的表述习惯这一角度加以观察,上述邻近区域的重名现象便不难理解了。
我们知道,上古部族或早期国家的发展,最初通常是以某个中心邑作为基础,一邑(或者“邑群”)即相当于一国,其地理称谓亦与国族名每每重合。随着人口的增殖和资源的紧张,国族的势力范围逐渐由“点”扩展至“面”。那些陆续纳入领土的周边地点,即便已经拥有了专属地名,有时也会被人们借用国族名来加以称呼,以致与中心邑的地理称谓发生重名。比如,地名“夏虚”与“昆吾之虚”“少皞之虚”“祝融之虚”同例,原本都是指某个部族的旧居之地,其空间范围往往相对有限。《左传·定公四年》载叔虞封唐,曰“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此“夏虚”的位置大致不出“河、汾之东”“汾、浍之间”的今山西临汾地区。另据《史记·吴太伯世家》所言,周章之弟虞仲同样也受封于周室之北的“故夏虚”,但其地望却在今山西平陆县张店镇古城村一带,与叔虞所封之“夏虚”尚有相当的距离。联系先秦国族“由点及面”的一般发展模式来看,地名“夏虚”适用对象的不固定性,恐怕就与所谓“夏”族的人群分布和势力扩张有关。故叔虞、虞仲所封虽分别为唐、虞二地,却均可统称“夏虚”,此即浑言可通而析言有别。
另一种情形属于“以他国之名称呼本国之地”所致的重名。如莒国旧都介根(今山东胶州西南),春秋以后南迁莒县,长期与齐国为邻。《左传·昭公三年》“齐侯田于莒”,杜预注:“莒,齐东竟。”又,《左传·昭公十年》载陈桓子致栾、高二氏财产于公室,同时“请老于莒”,最终齐景公以“莒之旁邑”赏赐桓子。杜预注:“莒,齐邑。”考虑到当时莒国犹存,因而上述地点虽以“莒”名,却均在齐国境内无疑,所谓“莒之旁邑”实际也就是近莒之齐邑。此外,《春秋·定公十四年》载鲁国所筑的“莒父”和“霄”二邑,都在今山东莒县附近,亦为鲁人所取莒国之地。地名“莒父”之所以带有“父”字后缀,应是由于鲁语发音所致,犹如“梁父”。针对这一现象,清人高士奇曾总结道:
盖取地于莒,遂谓之“莒”。如郑取许田,而谓之“许”;楚取沈邑,而谓之“沈”;鲁有薛地,而谓之“薛”耳。众所周知,战国以前各级封建贵族的辖地并非整齐划一,而是往往犬牙相错,甚至“飞地”丛生,故有采用邻邦之名来命名本国鄙远属地的权宜之举,这样势必也会造成不同地理实体之间的重名现象。如《左传·隐公八年》之“许田”,本系鲁侯觐见天子的“朝宿邑”,后为郑伯利用“泰山之祊”与鲁国进行交换,因其地近许,故以“许”名。又如《春秋·隐公十年》鲁取宋之“郜”地,实即南郜,原为郜国之地,后相继为宋、鲁二国所取。然而彼时郜国犹存,所都之地则为北郜,与南郜密迩比邻,如《左传·桓公二年》“郜大鼎”下杜预注:“济阴城武县东南有北郜城。”不难看出,宋取郜地而称之为“郜”,适与齐有“莒”地、郑有“许田”的情形如出一辙。
上古时代各地语音殊异、方言有别,加之使用者的急读、缓读等语言习惯,也会导致记录同一地理实体的词汇出现差异,从而产生新的“异地同名”问题。如《春秋·隐公八年》宋公、卫侯相会之“垂”地,同年《左传》作“犬丘”。“犬丘”与“垂”即为一地二名,急读曰“垂”,缓读则曰“犬丘”,其例同于《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及《左传·宣公四年》之“谓虎於菟”。“垂”既作“犬丘”,便与甘肃礼县、陕西兴平及河南永城等地的“犬丘”发生重名。
根据杨守敬总结的“互受通称”规则,古人通常会以某一水道的部分河段或支流之名来称呼整个干流。那么,同一水道的干、支流及各流域之间发生的重名现象,也同样属于“异地同名”的范畴。如古代汉水在流经江汉平原时,因与夏水相通,故合流以后的汉水兼得夏水之名。《左传·昭公十三年》载楚灵王由“乾谿”返国,“沿夏,将欲入鄢”。杜预注:“夏,汉别名。顺流为沿,顺汉水南至鄢。”清华简《楚居》则称灵王徙居“秦溪之上”,整理者指出,此“秦溪”即《左传》中出现的“乾谿”。赵平安先生认为,“秦溪(乾谿)”一地应与《水经注》所记汝水支流的溱水有关,在今河南确山县境内。是说较为合理。那么,楚灵王自淮河上游地区返国,欲回到宜城平原的鄢邑,所沿之“夏”则无非是指今襄阳境内的汉水干流河段。这与一般意义上分江水东出的古夏水,可谓名同实异。
相似的例子尚有淮、泗“互受通称”。《春秋·僖公十六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杜预注:“临淮郡左右。”杜氏所指“淮”地方位已在淮水下游左近,即今江苏盱眙县境。同年《传》云:“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可见诸侯举行盟会在于援助鄫国,故下文又说“城鄫”以备淮夷。考虑到鄫国在今山东兰陵县西北,地处泗水上游以东,所以会盟之地恐怕亦在鲁南地区,断不至于远及淮河下游。不过,泗水既为淮河支流之一,则“泗上”之地亦可统称“淮北”。如《史记·楚世家》:“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又,《史记·春申君列传》载黄歇谓楚王曰:“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对比来看,《春秋》经传所言之“淮”若指泗水上游一带,方可切合诸侯“谋鄫”以及“东略”的地理背景。
3.因更改构词形式而致重名
尽管在先秦时期,人们已会采取增减前、后缀或其他成分的办法来更改原有地名的构词形式,以避免不同地点之间的同名现象,如“大梁”与“少梁”、“内黄”与“外黄”、“首垣”与“新垣”等,但同时也可能会导致新的重名问题。
《诗·大雅·公刘》:“笃公刘,逝彼百泉,瞻彼溥原,乃陟南冈,乃觏于京。京师之野,于时处处,于时庐旅。”其下又云“于京斯依”“于豳斯馆”。郑玄笺:“京地乃众民所宜居之野也。”据此可知,豳地又名为“京”,而“师”有众义,故连缀而称“京师”,正如洛邑又称为“洛师”,与之同例。西周晚期用作地名专名的“京师”,尚见于多友鼎(《集成》2835)及克钟(《集成》204)、克镈(《集成》209)诸铭。《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栒邑县注:“有豳乡。《诗》豳国,公刘所都。”李学勤先生指出,《公刘》及多友鼎“京师”当为豳地所在的区域名,在今陕西彬县东北。其说可信。不过,春秋晚期晋公盆铭(《集成》10342)又有“[王]命觞(唐)公,建宅京师,□□晋邦”的记载。郭沫若先生据以指出“京师”在晋,并联系晋姜鼎(《集成》2826)“鲁覃京师,辥我万民”一语,主张该地即《汉书·地理志》太原郡属县京陵。董珊先生则认为,此“京师”是指晋都鄂。揆诸彝铭来看,后一处“京师”既为唐叔虞的始封之地,则其位于晋南故“夏虚”的范围之内,至少当无可疑。考虑到西周史料中尚未出现晋地“京师”的确证,故笔者推测,它很可能是后世晋国之人对唐地的别称。由此来看,泾水流域的“京”地增加后缀而更称“京师”,尽管与同时期并存的其他“京”地有所区分,却难免又跟晋地“京师”同名异地。
又如殷墟甲骨刻辞中的 地,与“丧”“向”“盂”等商王田猎地存在严格的同版关系,田猎诹日的干支间隔皆在一两日左右。通过卜辞地名的系联可知,丧地当在山东章丘东南一带,盂地位于泰山南麓的“龟阴之田”附近,“向”则以《春秋》经传所见鲁、莒之间的向地最为契合,所以 地亦在东土范围之内。《左传·庄公八年》连称、管至父所戍之“葵丘”即《左传·昭公十一年》之“渠丘”,当与卜辞地是一非二。“ ”一旦增加“丘”字后缀,则与《左传·僖公九年》“葵丘之会”的地点重名,后者为春秋宋地,在今河南民权县西北。
再如《春秋·隐公元年》郑庄公克段之“鄢”地,在今河南鄢陵县西北,与今湖北宜城东南的楚鄢邑重名,前者后来增加“陵”字后缀,更名“鄢陵”。然而春秋莒地亦有“鄢陵”,见于《左传·文公七年》,为鲁穆伯赴莒莅盟所经,在今山东沂水县西南。又,东周王室所辖之地有“阴”,一名“平阴”,在今河南孟津县北,《左传·昭公二十三年》的“平阴”即此。周地“阴”又名“平阴”,虽可有别于今河南卢氏县东北的晋国“阴”地,却又与今山东长清西南的齐地“平阴”同名。《左传·僖公四年》重耳出奔之“蒲”,在今山西隰县西北。此“蒲”战国属魏,更名“蒲阳”,即《史记·魏世家》襄王七年“秦降我蒲阳”者。但需注意的是,彼时魏地“蒲阳”并不唯一。如《魏世家》载景湣王五年,“秦拔我垣、蒲阳、衍” ,《秦始皇本纪》则作“攻魏垣、蒲阳”。该“蒲阳”属于河外之地,在今河南长垣县东,乃由春秋卫邑“蒲”更名而来。
二 “地随族迁”:早期“异地同名”现象的重要成因
在前文中,笔者围绕地名重名的不同成因,已对商周时期的“异地同名”现象作了初步揭示。除此之外,当时族群的迁徙活动通常也是造成地名重名的重要因素,与上述若干类型具有平行关系。但相较而言,此种“异地同名”现象直接缘于地名的空间流动,同一地理称谓出现在不同区域各地点的源流关系比较清楚,而根本动力则应归于人群的迁徙居处。更为关键的是,地名空间流动的这一机制不仅在世界文明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而且随着中国早期国家的发展和转型呈现出新的变化。这非常值得我们关注并深入思考。
众所周知,早期地名普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它往往会随着人群的分衍、迁徙而发生移徙,如英国的约克公爵占领了北美的曼哈顿岛,便将当地更名为纽约(NewYork)。茹克科维奇对此总结道:“开发者往往根据他原来所知道的地方加以地理类推而给无名土地命名。”倘若观察我国上古时期的族群迁徙活动,不难发现其中同样也蕴含着上述通则。例如,早期商族居地多可统称为“商”,随着盘庚迁都于殷,安阳殷墟及其近地遂得以名“商”;西周以后,地名“商”或“商丘”继而移至宋地,则是微子封宋和殷遗徙居的结果。又如,周代虢、郑二地既在西土,中原地区亦有之;申、吕二地原在周北,后又并见于南阳境内;至于汾域之绛有二,淮域之蔡有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古代徙都而不改旧称,亡国余民的集体播迁往往亦然。《左传·哀公七年》载鲁人伐邾,取其君邾子益归,囚于负瑕,且云“负瑕故有绎”。竹添光鸿指出:“今以邾子来,囚诸负瑕,则绎民来从者必不少,遂因名为‘绎’。是故后来负瑕邑中有地名‘绎’,犹楚有‘夏州’,志战功也。”此论甚为精当。诚如谭其骧先生所言:“古代在灭人之国后内迁其遗民,遗民所迁止之地仍以故国邑为名,这是常有的事。”总之,正是由于古代族群的迁徙经常会以迁出地之名来命名迁入地,以致二者在称谓上出现重合,所以商周“异地同名”丛生的现象,很大程度上与当时人群的迁徙活动密不可分。我们不妨将这一模式称为“地随族迁”。
早在民国时期,傅斯年、钱穆、胡厚宣、徐中舒、齐思和等学者便极为重视地名遗迹之史料价值的发掘,他们先后立足于“地随族迁”通例,借助“同地名之分布”或“新地名之孳乳”现象探讨古代族群的活动轨迹,一时蔚然成风。此后,蒙文通、顾颉刚、王玉哲、徐少华等先生也分别根据“地随族迁”与“异地同名”的内在关联,对涉及古史地理的诸多疑难问题作了深入考察,创获尤多。不过遗憾的是,商周国族迁徙所导致的同名地名流动之例究竟包括哪些,迄今尚未有较为全面的统计与研究。笔者通过初步归纳,现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例证胪列如次,以期达到见微知著之效:
如上表所示,商周族群迁徙与地名流动的关系极为密切,国族的移徙经常伴随有原居地名的“复制”和“移植”,这样就通过同一地名在不同地点之间的有序播迁,最终产生若干成组的“异地同名”现象。究其缘由,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国族名号与其所居地名每每相互统一:一方面,封建制度下的“赐土”与“命氏”,实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各级贵族受封土地后方可另立宗氏,也即“胙之土而命之氏”,故有大批封国和封建主家族的名号来源于地名;另一方面,按照孔子的说法,命名客观事物应当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地名恐怕也无由例外。诚然,先秦秦汉时期的相当一部分地名,确实是由早先的国族名号转化而来的。如《国语·齐语》载齐桓公北伐山戎,“刜令支、斩孤竹而南归”。韦昭注:“二国,山戎之与也。令支,今为县,属辽西,孤竹之城存焉。”《汉书·地理志》辽西郡令支县境内有所谓“孤竹城”,从字面推测,该地得名应与先秦孤竹部族的活动地域有关。1973年,辽宁喀左县北洞村窖藏发现带有“孤竹”族铭的商末周初青铜器,则为上述联系提供了重要佐证。总之,就“异地同名”现象的诸多成因而言,“地随族迁”这一机制的具体运行,是以当时政治组织、血缘集团与地理实体三者名号的合一性作为基础的,所以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土壤,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普遍性,同时也体现出较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尽管前揭国族迁徙的客观情形不尽一致,但结果都导致了有关地名的空间流动,其迁播轨迹在地理空间上总体呈现复杂交错的景象。
三 “张大一统”:地名空间流动机制的变迁
然而到了春秋晚期,随着宗族组织的解体,地缘因素最终取代血缘关系成为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列国也普遍通过改革建立起地方行政系统,由原先的“族邑林立”状态逐渐过渡到统一的集权国家阶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各级血缘组织与其专属领地之间的固有联系趋于瓦解,国族名号与地名的合一性自然也难以为继。战国中后期至秦汉时期,地名已经成为国家行政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沿革和演变基本是在政治因素主导下完成的,而受到人口迁移的影响相对减弱。尽管这一阶段的地名流动现象依然存在,但其根本动力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总体特征则是随着新兴集权国家或统一中央王朝的疆域扩张而向外迁移,其中尤以“九原”“苍梧”“豫章”“朝鲜”“大夏”“瓜州”“流沙”“三危”“昆吾”等地名较为典型。
1.九原
“九原”本为春秋晋地。《国语·晋语八》云:“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原。”《礼记·檀弓下》载赵文子之言曰:“武也得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郑玄注:“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为‘原’。”《太平寰宇记》指出“九原”一名“九京”,在今山西新绛县北。战国赵地亦有“九原”。《史记·赵世家》载武灵王二十六年,“复攻中山,攘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此“九原”在今内蒙古包头市西,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郡于此,秦末地入匈奴。西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复置,更称五原郡。由此可见,“九原”一地在战国中期以后已从汾水下游北移至河套地区。
2.苍梧
“苍梧”原为战国楚地。《战国策·楚策一》苏秦谓楚国“南有洞庭、苍梧”,可知该地当在楚之南境。鲍彪注以“苍梧”为“交州郡”,吴师道补正:“(史记)正义云:‘苍梧山在道州南。’按此乃楚、粤穷边处。交州苍梧,则粤地也。”吴氏已意识到楚地苍梧与交州苍梧有别,殊为可贵。《史记·五帝本纪》载帝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这段文字采自《礼记·檀弓上》“舜葬于苍梧之野”,并以汉代语言来解释战国时人的地理认知,指出“苍梧”故地就在西汉零陵县境,即今湘江上游一带。周振鹤先生结合里耶秦简记载,认为秦苍梧郡很可能直接沿袭了楚国建置,并将其方位推定在今湖南东部的湘、资二水流域,南以五岭为限。可从。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西汉政府又在新占领的南越之地重置苍梧郡,郡治广信(今广西梧州),此时苍梧的辖境则基本移至岭南地区。
3.豫章
“豫章”原为春秋楚地。《左传·定公四年》:“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与楚夹汉。”杜预注:“吴乘舟从淮来,过蔡而舍之。”可见吴师溯淮水而上以伐楚,至蔡国则舍舟登陆组成联军,故“淮汭”当在蔡境无疑。所谓“自豫章与楚夹汉”,意思是说诸侯联军自“豫章”西行,与楚师夹汉水形成对峙,那么“豫章”一地显然应在蔡国以西、汉水以东的淮河上游附近。杜预以“豫章”为“汉东江北地名”,尽管不够确切,但大体方位仍基本合理。《汉书·地理志》有豫章郡,所辖在今江西省境,治南昌(今江西南昌)。县名“南昌”又见于秦封泥和里耶秦简,秦代属庐江郡,所以地名“豫章”最终移徙至长江以南,很可能始自西汉置郡。
4.朝鲜
《战国策·燕策一》苏秦说燕文侯曰:“燕东有朝鲜、辽东。”就语意来看,彼时的“朝鲜”为燕国东邻,其地与辽东接壤,而苏秦之言所反映的,应是燕国大举东略之前的疆域四至。《史记·朝鲜列传》:“自始全燕时尝略属真番、朝鲜,为置吏,筑鄣塞。秦灭燕,属辽东外徼。汉兴,为其远难守,复修辽东故塞,至 水为界,属燕。”此谓燕国全盛之际,曾取真番、朝鲜地以为己属,所筑“鄣塞”即辽东外长城,秦暨汉初因之,其界东抵 水。水即今朝鲜国北部的清川江,可见战国后期燕取“朝鲜”之地并不在朝鲜半岛境内,而应密迩辽东地区才是。相应的线索尚见于《史记·匈奴列传》,其中记载燕将秦开“归而袭破走东胡,东胡却千余里”,又云“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对比来看,燕昭王时所攻取的“朝鲜”故地,恐怕也只能位于上述五郡,尤其是辽东郡的辖境之内。此外,《汉书·地理志》玄菟郡颜注引应劭曰:“故真番,朝鲜胡国。”这就说明,故“真番”国所在的燕长城以东地区,原先亦统属于广义的“朝鲜”之地。西汉初年,燕人卫满聚党出“鄣塞”,入主朝鲜半岛,役使真番、朝鲜各部及燕、齐亡命者而称王。武帝元封年间,汉廷攻灭卫氏朝鲜,并在辽东长城之外新置四郡,其中的乐浪郡治“朝鲜”则在今平壤附近。准此,地名“朝鲜”自战国后期至西汉前期同样呈现局部外移之势。
5.大夏
《史记·郑世家》载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集解》引服虔云:“大夏在汾、浍之间,主祀参星。”此“大夏”与“夏虚”为一地二名,乃叔虞封唐之地,在今临汾盆地一带。战国以降,地名“大夏”则开始象征着中原王朝的西北边域所至。《逸周书·王会解》:“大夏兹白牛。”孔晁注:“大夏,西北戎。”此“大夏”即为西北边地异族,有别于华夏集团。秦琅琊刻石云:“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汉书·地理志》陇西郡有属县大夏,治今甘肃广河县西 ,其地望基本符合时人对“大夏”方位的一般性认知 。
6.瓜州
“瓜州”本为姜戎、允姓之戎的居地。《左传·昭公九年》载晋惠公自秦返国之际,曾诱使“允姓之奸”徙居周畿近地,又称姜戎先祖离开“瓜州”乃出于秦人所迫,说明该地当在秦、晋之间,即今晋陕交界地带。《汉书·地理志》“敦煌县”注:“杜林以为古瓜州地。”颜师古云:“即《春秋左氏传》所云‘允姓之戎居于瓜州’者也。”旧说以今刻古,虽不确切,但犹可知汉代“瓜州”已移徙至河西走廊的西端。
7.流沙
与“瓜州”情形相近者,尚有“流沙”“三危”“昆吾”等地名。《尚书·禹贡》“导水章”曰:“道弱水至于合黎,余波入于流沙。”下文讲到九州四境所及,又云“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此“流沙”历来争议甚多,推求文意来看,实际是战国时人对西北边域辽远之地的统称。如《国语·齐语》就以“流沙”“西吴”并举,韦昭注:“流沙、西吴,雍州之地。”“西吴”即陇山支脉吴山,在今陕西千阳县西北;而“流沙”作为当时“天下”西至的象征,大致即相当于《禹贡》雍州的西境,蒙文通先生考证其地应在岷山以北的陇右临洮一带,较为合理。至于汉代“流沙”所在,则较先前向西推移甚远。《汉书·地理志》张掖郡居延县原注:“居延泽在东北,古文以为流沙。”此“流沙”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北部。
8.三危
“三危”相传为放逐三苗之地。《尚书·禹贡》:“三危既宅,三苗丕序。”孔传曰:“西裔之山已可居,三苗之族大有次叙。”是谓“三危”乃西部边陲之山。《史记·夏本纪》索隐:“郑玄引《河图》及《地说》云‘三危山在鸟鼠西南,与岐山相连’。”又,《汉书·地理志》陇西郡首阳县注:“《禹贡》鸟鼠同穴山在西南,渭水所出。”可见“鸟鼠”即渭水导源之地,在今甘肃渭源县西南。那么,早期的“三危”亦当距此不远,大致就在今甘肃南部的岷山北缘一带。然而汉代以后,“三危”一地又随“瓜州”而移徙至敦煌附近。如《左传·昭公九年》:“先王居梼杌于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杜预注:“允姓,阴戎之祖,与三苗俱放三危者。瓜州,今敦煌。”又,《山海经·西山经》“三危之山”下郭璞注:“今在燉煌郡,《尚书》云‘窜三苗于三危’是也。”
9.昆吾
“昆吾”为夏方伯昆吾氏所居。《左传·哀公十七年》载卫都帝丘有“昆吾之观”,杜预注:“卫有观,在古昆吾氏之墟,今濮阳城中。”战国以后“昆吾”之地有二,《汉书·扬雄传》:武帝广开上林,南至宜春、鼎胡、御宿、昆吾。”晋灼曰:“昆吾,地名也,有亭。”在今陕西蓝田县境。另一“昆吾”则与西戎发生关联,最终用作西域地名而为世人所知。《列子·汤问》曰:“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锟鋙之剑,火浣之布。”或以为“昆吾”乃炼石之名,可铸剑;《博物志》引《周书》则称“昆吾”为地名,近西域。《元和郡县志》伊州条云:“《禹贡》九州之外,古戎地。古称昆吾,周穆王伐西戎,昆吾献赤刀。后转为伊吾,周衰,戎狄杂居泾、渭之北伊吾之地。”此“昆吾(伊吾)”则在今新疆哈密境内。
上揭“瓜州”“流沙”“三危”“昆吾”等地名先后分别出现在黄河流域和西域周边的现象,对于学界探寻华夏族早期源流的影响至为深远。早在西汉时期,司马迁便提出了“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的著名论断,他说:
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
后世注家多有影从,并由此产生了“夏为羌种”“汤亳在杜”之类的说法,但这实际与上古族群的源流史实扞格不合。近代以来,“中国文明西来说”一度盛行,不少学者即认为中原与西域之间地名和传说的种种关联,正是华夏族起源于西方的重要表征。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上述观点显然存在不尽合理甚至“本末倒置”之处,况且民国时期已有学人敏锐地指出,中原和西域的地名“层化”可能是西汉武帝时期开通西域、定“昆仑”于于阗南山后,将整套本部地名搬迁过去的结果 。相较而言,这一解释也许更有理据。
结合“九原”“苍梧”“豫章”“朝鲜”“大夏”等地名的外迁及其时代背景考虑,战国中叶以后至秦汉时期地名的空间流动,确实与早先的“地随族迁”模式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一阶段,原来位于传统“华夏”边缘地带的部分地名,相对集中地随着统一集权国家的领土扩张而向外推移,从而在宏观上呈现“外向”的态势。不难看出,这些地名普遍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在时人共同的知识体系中往往象征着边域之地,或与原居四裔的异属族群存在种种关联。那么,在“内诸夏而外夷狄”观念的深刻影响下,中央王朝政府采用过去的边裔地名来命名新取得的领土,实际是借助先前的“天下”观念塑造形成新的边疆。这样,不仅在保持既有圈层格局的基础上,实现了对国家政治版图和空间秩序的重新规划,同时也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华夏”范围得到扩展,域外夷狄或经历了“华夏化”的过程,或被驱逐至“四海”之外。这无疑为超越民族和文化界限的对外扩张提供了理论支持。以是观之,相对于中原王朝核心区而言,前揭若干地名在地理空间上集中呈现由近及远、自内而外的流动现象,其中自然不可缺少人群迁移的影响,但根本动因恐怕还须归于中央集权国家在领土疆域方面推行的“大一统”举措。
四 结 语
综上,我们可将本文所论要点及启示略作小结如下。
第一,“异地同名”现象在先秦时期非常普遍,其成因也具有多元性。具体来说,除地名用字的偶合之外,地名的通名属性、时人的表述习惯以及更改地名的构词形式,都有可能导致不同地名发生重名。至于秦汉以降的“异地同名”,则主要是针对同级政区名称的重复出现而言的。这种现象对于中央集权国家的行政治理势必会产生一些不便,故往往需要通过更改或省并地名的方式,以减少同级政区的重名。围绕历史时期的“异地同名”问题进行断代研究或者对比考察,可为当代地名学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借鉴。
第二,先秦时期的族群迁徙也是造成“异地同名”的重要因素。这种地名重名现象直接缘于地名的空间流动,同一地理称谓出现在不同区域各地点的源流关系比较清楚,而根本动力则应归于方国、部族的迁徙往复。“地随族迁”这一机制的运行,是以当时政治组织、血缘集团与地理实体三者名号的合一性作为基础的,所以它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土壤,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普遍性,同时也体现出较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可以作为探索早期族群活动与地理空间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一般来说,古代族群的流动越是频繁,地名变迁的问题就愈加复杂,除本文讨论的“异地同名”之外,“同地异名”和“复合地名”等现象往往也与族群迁移的关系颇为密切。因此,深入探讨并揭示特殊地名现象中所蕴含的人群活动史迹,对于探索中华民族的早期源流,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第三,随着中国早期国家的发展和转型,地名的空间流动机制又呈现出新的变化。战国中后期至秦汉时期,地名与血缘组织名号最终实现了彻底分离,并成为国家行政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阶段,尽管地名的空间流动现象依然存在,但总体特征表现为原先位于“华夏”边缘地带的部分地名,随着统一集权国家的领土扩张而向外推移,其间主要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中原王朝利用原有的“天下”观念塑造新的边疆,不仅实现了国家政治版图和空间秩序的重新规划,同时也促使传统意义上的“华夏”范围得到扩展,从而为超越民族和文化界限的“大一统”举措提供了理论支持。
来源:《史学月刊》2020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