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如何避免创业...

今天来聊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如何避免创业失败以后欠一屁股债?

成都的张先生,因为创业失败欠了一屁股债,法院把他住的这一套唯一的住房给拍卖了,也就是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还债,可这位全身上下也收出500块钱,还带着两个女儿的中年男人,不想搬出去,他说,这是他的唯一一套住房,法院不应该逼着他们父女三人露宿街头,说到激动的时候,他甚至想带着两个女儿一起跳楼,这个画面真是把我看哭了。所以我就觉得有必要说一说这个简单的知识点。

有过创业经历的人会更理解这种人到中年又创业失败,还背负了巨额债务的艰辛与绝望,所以我今天想说的是,其实创业者有办法避免走入这种困境,不管创业怎么失败,也不管他欠了多少债,都不会让个人或者是家庭来背负巨额的债务责任。

因为有一种制度安排,就是为了保护创业者和他们的家人的。公司法的条文,读起来很难懂,所以,我先给大家讲个小故事,然后把它翻译成人话,估计你就明白了。

一帮同学在搞聚会,班长,就首先起来问,哎,这个大家都在哪儿发财呀?这时候张三谦虚的说,哎,我们哥几个开了一家有限公司。然后呢,李四站起来说,我一个人开了一家有限公司。接着就是王二麻子站起来说,我和几个朋友开了一家合伙企业,我管事儿,他们只管出钱。最后刘二狗站起来说,我干不了什么大事,我就是一个海鲜店老板。

这个时候你就要会理解话里的意思了,张三说,他们哥几个开了一家有限公司,说明,这个公司,他的股东不止一个人,他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那为什么总是要在公司前面加上有限两个字呢?其实这个有限对我们的创业者是非常有用的,它指的是债务责任有限,这种性质的公司,他的公司债务不等于个人债务,公司欠的债,个人不用承担。

那再看李四,他说他一个人开了一家有限公司,一个人开的有限公司叫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张先生开的就是这种公司。虽然他前面也有“有限”两个字,但是他和张三的那种有限责任公司是有区别的,一个人开的独资有限公司,在还不清债的时候,创业者必须自己证明自己的个人财务和公司财务是完全独立分开的,如果证明不了,就拿个人或者是家庭的财产去还债,而有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呢,就需要债主来证明这个创业者的个人财务和公司财务没有独立分开,他要是证明不了,那这个创业者的个人和家庭就不用还债。

那再来看王二麻子的那家合伙企业,合伙制企业的股东分两种,一种是有限合伙人,这种合伙人只管出钱,不参与公司管理,所以他的责任也是有限的,不管公司亏了多少钱,欠了多少债,他当初出资的那些钱亏完就算求了,不用承担额外的债务,另一种股东呢,叫一般合伙人,这种合伙人哪怕只占公司一点点股份,也对公司有绝对控制权,绝对他说了算,但是他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欠的债,他私人必须负责偿还,马云为什么能以不到8%的股份,控制整个蚂蚁金服?用的就是这种制度安排。

最后就是刘二狗的那个海鲜店老板,老板通常指的就是个体工商户的企业主,个体工商企业的创业者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个体企业赚的钱就是等于老板的钱,那反过来老板的钱也是公司的钱,他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财务独立不独立这一说,所以企业不管欠了别人多少钱,老板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也得给他还上。

最后总结一下,企业总共就有四种性质,第一种是无限连带责任的个体工商户,第二种呢,是经营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制企业。第三种呢,是自己必须自证清白的独资有限公司。第四种是需要别人来证明你的不清白的,有两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就是希望我们的创业者不要因为创业失败而让个人或者是家庭来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毕竟孩子要上学,父母也老了,老婆也是无辜的,不能让他们和我们一起来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创业,他是拼搏,不是赌博,我说清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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