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科举制度废除原因再探
科举制度遭遇废止命运,一直以来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在以往的研究中,多将清末废除科举的原因归结为科举制度自身的弊端与缺陷,及其在新形势下难以满足时代要求。然而在这些解释与分析中,虽然通过广泛引据当时报刊言论及所谓“有识之士”对科举制度的批判,以此证明科举制度在清末已是积弊难返。但实际上对于科举的批判,早在明末清初即已存在,并伴随着科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贯穿了有清一代。不过,清末时期对科举的批判已出现明显区别,其中最为关键的莫过于将新式学堂引入国家求才的讨论中,并与科举制度形成“分庭抗礼”的对峙局面。因此,科举制度与其说亡于“积弊难返”的致命性,不如说是亡于与新式学堂之争中。那么,历时千余年而具有神圣地位的科举,为何会亡于推广仅十几年的新式学堂?同时,科举与学堂为何会被置于同一视域下进行比较?本文旨在通过探究清末废除科举思路的形成,厘清科举与学堂两者属性、功能方面的差异,剖析科举制度停废的原因。
一 近代以来时人对科举制度批判的“时代性”
据现有研究,早在鸦片战争时期,所谓的“有识之士”就开始了对科举制度的“深刻反思与批判”。此类史实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已多有叙述,无需再一一重述。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些言论产生于鸦片战争前后,但很难说这些言论思想中有“新的时代因素出现”。实际上,对于科举的种种批判与抨击,可以说贯穿有清一代。诸如八股时文空疏而无实用等观点,早在明清之际,即已被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论及,如顾炎武提出:
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销磨之场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事,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
而对八股文利弊及存废等问题,早在康熙、乾隆年间,朝野上下亦发生过激烈的争论。
直到洋务运动早期,所谓的“有识之士”对科举制度的批判并无太大变化。不管是鸦片战争时期的龚自珍、包世臣,还是洋务运动早期的薛福成等人,其对科举制度的抨击,无论激烈、深刻程度如何,均不外乎科举制度所采用的八股文或试帖考试方式不利于选拔人才,对学风、世风产生消极影响。而这种观点与其说是如一些学者所言的对“新变局”的敏锐反应,不如说是对前代的总结与继承。同时,这些舆论于时代而言,尚属边缘性思想,对主流文化价值并不构成明显影响。因此,不能仅因其发生在鸦片战争以后,就以此认为具有了“新的时代因素”。
对科举制度的批判真正在舆论中体现出时代性,是在洋务运动中晚期,即19世纪70年代以后。这种与以往思想迥然有别的新特征表现为:时人对科举制度的各种批判言论及变通建议中,增设了新学内容。这种新学以实用性为基础,对不同知识内容本末的定位,与以往有迥然之别。将以往视为“奇异淫巧”的艺学内容,添加到科举这样的国家“抡才大典”之中,意味着对不同知识内容的价值评判标准已发生了明显转变。
洋务运动以后对科举制度的舆论评价,基本上沿着两条并行不悖的思路推进:一方面总结、继承了明清以来对八股文的批判,并以当前时局为出发点,将这种反思与批判深入到极致,将近代内政外交出现的种种问题皆归于八股之上。如康有为在中国败于甲午战争后指出:“中国之割地败兵,非他为之,而八股致也”。由此产生改革考试形式的基本思路,并形成广泛的舆论影响。另一方面,出于对新局势的反应,于科考内容中添加新学知识,成为了趋新派的普遍要求。这种要求源于社会对于新学知识重要性的认识,由于科举制度兼具政治、教育、文化等功能,因此,改革科举成为肯定新学价值的重要表现,即“欲士之应世变,则不可不习西法”。
虽然就总体而言,直至19世纪末,时人对于科举制度的舆论评价不出于以上两个方面,即所谓“救之之道当如何?曰痛除八股,而大讲西学,则庶乎其有鸠耳”。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此期间,批判科举的舆论没有任何进展。应该说,尽管舆论的基本内容未发生明显改变,但随着社会局势的变迁,舆论的价值深度与影响广度都显示出推进趋势。在深度方面,科举制度的重要性在价值评判中被不断深化,从而与国家富强,甚至救亡图存联系在一起,而不再仅仅局限于学风、世风的影响上。在广度方面,对科举制度评判的舆论影响力亦逐渐加强与扩展,进而形成朝野上下相互呼应的改革科举的呼声。同时,从洋务时期的增设算学科目,到戊戌时期的经济特科与科举改章,可以说科举改革在舆论的推动下逐步实施。
二 新式学堂的推广与科举停废思路的形成
1.新式学堂对科举制度存在价值的冲击
如果说以洋务运动为起点,科举舆论发生了显著变化,那么庚子事变亦可以视为这种舆论变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此之前,尽管科举舆论伴随时局变迁表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但对科举的反思与批判却皆立足于八股文而非科举制度本身,而改革的建议亦是从肯定科举对于国家、社会的重要作用出发。而随着清末新政的展开以及新式学堂的推广,社会上的科举舆论,由原本对内容与形式方面的评判,逐渐转移为对制度自身合理性的怀疑甚至否定。
庚子事变后,随着新政的展开,以两广总督陶模为代表的疆吏朝臣,一改以往单纯变革科举考试内容形式的思路,将改革方向转移到通过减额渐废科举的方向上。应新政上谕中“各举所知,各抒所见”的要求,时任两广总督陶模先后上疏数份奏折,请求清廷以减额渐停的方式废科举以兴学堂。这一请求虽暂时未被清廷采纳,但却引起社会舆论的积极响应。《申报》认为“数十年之后,学堂遍天下,人才咸得奋兴……何莫非陶公此奏导其先哉?”
以陶模的奏折为契机,社会舆论发起停废科举的热议浪潮。各种论据虽莫衷一是,但基本观点不外乎认为科举“积重难返,莫知其非”,而“吾国学业之衰,人材之糜,则皆科举贻之害矣”。所以,“必须永停科举,专意诵弦,始有真才可得”。在这种热议声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于,科举与学堂被置于同一视域中,形成鲜明对比。一方面,科举与学堂显示出水火不相容的对立之势,所谓“故欲仍科举,则学堂不设可也;欲设学堂,则科举断无可以再行者。”另一方面,在孰优孰劣的比较中,科举经过几代人的批评,其弊端不言自明,因此“学堂胜于科举”似乎已是显而易见。结合以上两方面,自然得出结论认为:“中国欲讲求实学,拔取真才,是非废弃科举,专一学堂为士子进身之阶不为功。”
表面上看,科举作为“抡才大典”的神圣地位,是在与学堂的对比过程中,走向衰败。然而,结合这种对比发生的条件背景,却不难发现,所谓的科举与学堂之争,根源于中外格局的对比。创设推广之初,学堂教育体系即来自于对国外教育的借鉴。甲午战败后,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论及建立新式教育体系的必要性,颇为耐人寻味:
近者日本胜我,亦非其将相兵士能胜我也,其国遍设各学,才艺足用,实能胜我也。吾国任举一政一艺,无人通之。盖先未尝教养以作成之,天下岂有石田而能庆多稼者哉?今其害大见矣,不可不亟设学以育成之矣。
从这些表述中不难看出,作为一种新式教育体系,学堂教育与其说是根植于本土建设,不如说是从国外借鉴而来,而引进的原因不外乎他国有学,故能“胜我”我国无学,故“坐受凌辱”。这里“有学”与“无学”不仅成为了他国与吾国的区分,同时更被置于胜与败、强与弱的二元对立之中。而学堂的建设推广,或者说新式教育体系的建立,便成为了实现这种胜败强弱二元转换的关键。
然而,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种新体系的建立,在具有借鉴、引进性质的同时,亦被赋予了复古的意味,即“远之得三代庠序之意,近之采西人厂院之长”。如张百熙的《进呈学堂章程折》(即壬寅学制)中,就将国外现代教育体系与三代之上的学校系统,一一对应起来。新式教育体系的建立,对于国人而言,与其说是从战胜国的引进,不如说是对自身历史的复兴。但实际上,这里的“复”,并非是对古典的回归与复苏,而是带有“托古改制”意味的重建。因为究其本质而言,国外“下逮于民”的普及教育,与古典“仅及于士”的贵族式教育,可以说有着迥然之别。而近代中国所仿效国外的,与其说是教育分级分科的表现形态,不如说是其通过人才培养走向富强之路的方式。而教育体系的建立,在这—仿效过程中的作用,更接近于所采取的途径和手段,而非最终所要达成的目标。而这也意味着,在“智力并争”背景下,为了能够更加迅速、快捷地达到“富强致治”的本质目标,其“求之人才”的手段,除了建立新的教育体系,亦可以采取更加激进的方式。而这也正是引发学堂与科举之争的导火索。
2.清末废除科举思路的形成
庚子事变后,随着战败结果的出现,甲午以来国人那种“中不如外”的感觉,可以说愈发强烈。正如罗志田所说:“尽管中国的改革不断扩充不断加速,只要可资对比的他人发展突飞猛进,同样可以使本土的变化相形见绌;由于希望太美好,实际变化虽大,而不如所希望的那样大,结果仍然导致强烈的失望”。这种情绪诱发了时人在各种改革中急于求成,或者说急功近利的态度,进而促生了一种更大幅度仿效、甚至可以说复制国外富强之路的逻辑,即在现存的各种规章、制度中,但凡“他有我无”的,即是先进的、需发展的;相反,那些“他无我有”的,也便成了落后的、应废弃的。在学堂与科举之争的过程中,从国外借鉴来的学堂自然成为了前者,具有千余年历史的科举也便对应了后者。
新政以后,首倡科举减额渐停的陶模便是遵循这种逻辑,进而形成停废科举的基本思路。在《奏请变通科举折》中,其开篇首要表明的即是:“泰西诸国,无科举之政,入官必有学校。”这也就是说,科举制度应被废除,前提并不在于其种种弊端,而是在于这种制度是“泰西诸国”所没有的。实际上,《奏请变通科举折》全篇对于科举自身的历史积弊或者时代局限性,并无任何批判,其认为科举应停废的唯一立足点,即是泰西诸国无科举而有学校。其后的各种废科举的社会舆论,更是将这种观点阐述至深至细,在比较科举与学堂的利弊之前必先引述西国之情形:
考泰西各国,人才之所以胜于中国者,取士之法不同也……无论何项人才,皆须由学堂出身,限以别也之期,予以及格之照。故人皆发奋鼓舞,不敢存滥竽之心。今中国宜仿其法,人才概取诸学堂,方可用世。
同时,如果说对西方的效仿是走向富强所必需的,那么对于时人而言,其效仿程度愈深,富强之路便愈近。因此“施夷长计”的学习西方之路,由此前“兼取其长”的借鉴,转变为“一一规仿”的复制:
原夫中国之所以必变法者,诚有见夫西国之强,皆由人才之众,其所以人才之众,皆由培植而来。故悉师其意,欲为自强之基,以冀收效于后日。夫既师矣,宜一一规仿,得其精要,庶不致徒袭皮毛,否则终不能收得人之效也。
从这种“师其意”以“为自强之基”的立场出发,无论是对学堂的称赞,还是对科举的批判,其对现实的反映程度,很难说不被这种先入为主的态度所大打折扣。这里暂且不论舆论中肯定学堂之利时,有几分向壁虚造的臆测。这种在评价标准预先确定的前提下,对科举之弊的种种抨击,即便不能完全归为欲加之罪的苛责,但其夸大和偏激成分却也是不言自喻的。如《论请停科举之善》一文,其在痛陈科举制度种种消极影响时,认为科举造成读书人经济窘迫,所谓“举子为破家之子”,其原因不外乎士人“每至应试,费难筹措,往往借贷不足,继以典质;典质不足,继以干求”。实际上,相对科举而言,经济成本过高,恰恰是学堂发展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再如,有舆论指责科举造成了士子利禄之心,即“诚以功名之说中于人心,以场屋一二日之经营,即不难一鸣惊人,翘然自异于流俗”。然而,以出身奖励学堂学生,是学堂教育体系建立以来的普遍做法,壬寅、癸卯两学制中更是将学堂各级毕业文凭与类似科举的功名一一对应起来,取得这种出身奖励正是广大士子入学读书的重要原因。
然而,在科举与学堂一事上,颇为引人深思的现象在于,无论社会舆论对现实的反映程度如何,停废科举以推广学堂的改革思路,对当权者决策产生的重要影响却是可见的。1903~1905年间,在张之洞、袁世凯等人上疏的有关递减科举推广学堂的奏折中,其所力陈的停废科举的理由,与此前社会中诸种言论颇为类似,甚至在言辞方面,亦十分相近。如在论及关于科举阻碍学堂筹款方面,《力扶新学堂以论》一文中便提到:
盖学堂之设,首重经费,方今府库异常支绌,势不能不藉民捐。各省人民虽无不知学堂为美举,而尚有科举一途以谋进取,于是议及学堂遂无不徘徊观望。士人一生观望之心,筹款遂难踊跃,筹款一难,无论其不能广设,即有开设之处,亦不能大备规模。
1904年,张之洞、张百熙等在《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片》中亦提及:
公款有限,全赖民间筹捐,然经费所以不能捐集者,由科举未停,天下士林谓朝廷之意并未专重学堂也。然则科举若不变通裁减,则人情不免观望,绅富孰肯筹捐,经费断不能筹,学堂断不能多。
此外,奏折在关于科举造成学堂学生“不肯专心向学”,科举功名存在“侥幸获售”等问题,亦在此前多篇文论中有相似论述。诚然,并不能绝对地认为,张之洞等清廷重臣,是在社会舆论的左右下,形成停废科举的逻辑思路,但这些舆论对其种种决策的影响却在上述的相似性中可见一斑。
清廷废科举决策虽形成于科举改革之后,但考察有关停废科举的诸份奏折,其中稀见有以科举改革无效为由者。各奏章中科举应废的理由,更多地表现为科举“为学校之的而阻碍之者”,而非是自身缺陷性。即便是在唯一一篇指陈科举弊端的《奏请递减科举》折中,其观点亦是因循着明清以来批判科举的一贯思路:
科举之诡弊相仍,可侥幸而期获售。虽废去八股试帖,改试策论经义,然文字终评一日之长,空言究非实诣可比。设有少年薄植之辈,未尝学问,小有聪明,或泛览翻译之新书,或涉猎远近之报纸,亦能侈口而谈经济,挟策以干功名;而宿学耆儒,皓首穷经,笃守旧说者,反不能与之角胜,坐视其速成以去。
如将此折对科举的批判与前文所引顾炎武对科举抨击相比较,不难发现两者间并无本质区别。而两者间的不同,仅在于前者“大难迭乘,外侮日逼”的时代背景,及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中外强弱局势的对比。由这种对比出发,发展出学堂必须有但科举可以无的基本逻辑。这一逻辑的形成,更是对科举制度合理性基础的全面摧毁,进而造成立停科举的最终结果。
综上所述,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朝廷决策,庚子之后停废科举思路的形成,并非因循着科举制度积弊难返,不得不废的正常逻辑。而是预先设定了“富强之国无科举”的基本前提,然后再从这一前提出发,结合历史上长久以来对科举制度的各种非议与批判,进而形成一种科举似乎是因弊而废的“假象”。于当时而言,并不能说这种“假象”具有欺骗性,然而,其对后世的科举研究,却造成一定程度的误导。这表现为各种科举研究中所谓的“弊端批判”与“废除结果”间的因果关系错位与偏差,甚至演化成一种科举制妖魔化的思维定势——“因为科举制很坏,所以才会被废除;因为科举制被废,所以科举制肯定很坏”。这种因果关系是否成立,或者说科举制度是否果真如时人所评价的那样一无是处,其实可以从后世为科举平反的声音中获得反思。综合而言,应该说科举制度虽然有种种缺点与流弊,但基本可以通过相关改革而达到变通,然而“清末人却一意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这种矫枉过正的激进手段却造成“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
三 科举与学堂之争的根源
在上述清末废科举思路形成的过程中,科举与学堂两者间的比较与争论可谓贯穿始终——种种关于科举优劣、存废的探讨,大多是从与学堂的对比中得出结论。就其实质而言,所谓的科举与学堂之争,各种观点皆是围绕着以国家振兴富强为目的“求才”而展开,其分歧在于“求才”的方式与途径。这里暂且不论科举与学堂两者的孰优孰劣,其颇为值得反思的问题在于,在“求才”这一问题上,形成对立的为何是科举与学堂两者?换言之,科举与学堂为何会被置于同一视域下进行比较?
1.科举功能的界定不当
“科举”首次出现于隋文帝时期,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其后,经历唐宋时期的发展,作为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定型于明初,洪武三年(1370年)诏令:“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由此可见,无论从起源期,抑或发展期,还是定型期来考察,“科举”的本质功能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任予官职。
清代沿袭明制,科举取士成为政府各级官员的主要来源,“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根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对进士授官的具体规定:“原定进士除选,第一甲第一名,除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除编修;二甲、三甲进士选庶吉士,分送各衙门观政三月,内外以此兼除。”此后虽有调整、变动,但基本原则照旧。京官除才学出众者进翰林院外,以用六部主事和内阁中书为主;而外官则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
由此不难看出,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人才,除了专业文职官员外,其他基本可视为政治人才。这种政治人才,与近代以来国家亟需的商业、科技、外交等专业人才,有着本质区别。从现代社会分工的角度来看,前者可谓是各领域的组织者、管理者,负责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的管理、监督与调控工作;后者则更趋向于各行业的研究者、践行者,从事于行业内部具体问题的专研与实践。诚然,社会进步与国家富强有赖于此两种不同类型人才间的相互配合、协作,但并不能以此将二者混为一谈。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儒家文化为正统意识形态的传统社会中,“学而优则仕”的文化心态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一方面,“学而优”成为“仕”的成立基础;另一方面,“仕”则是“学而优”的必然结果。在“学”与“仕”的互动中,一方面,治学与入仕被紧密联系起来,由此模糊了上述政治人才选拔与其他专业人才养成的差异,也混淆了行政管理者与专业科研者的区别。另一方面,科举作为主要的由士子选拔官员的制度,不可避免地于选官之外,负担起教育、文化等的导向功能。
通过对这些间接功能的负载,时至清末,科举制已然成为一种集合文化传承、教育导向、政治调控等多种功用于一身的混合体制。在这种混合中,科举最本质、最核心的选官属性逐渐被人冷落甚至忽略,而其附加的教育功能却愈加备受关注。因此,清廷在停废科举时,更多地是将科举考试理解为士子学业成果的检验,进而将其视作学堂教育的延伸,所谓“凡科举抡才之法,皆已经括诸学堂奖励之中”。故而与其说“废罢科举”不如说是将科举合于学堂教育之内,使其成为各级学堂的毕业测试,同时亦能为毕业学子提供进阶之途。可以说,对教育功能的偏重,不仅弱化了科举本质的选官属性,并且从根本上取消了科举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梁启超在科举废除后对其的反思中曾提到,“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竞于学”。这一评价直接点明了科举与教育之间的关系,科举制度本身并不具备教育功能。科举制度的本质属性实际上是—种官员选拔制度,但是这种属性所提供的相对公平的入仕从政机会,则成为广大知识分子竞争的目标,科举制度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间接发挥了教育督导甚至是文化传承的作用。时至清代,尤其是“清季人在改革和废除科举制时”,科举制度的间接功能混淆甚至掩盖了其本质功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发了科举与学堂对立的现象。
2.学堂教育功能的偏失
明清以来的学校教育,在内容和功能上已转变为科举的附庸,或者说整个学校教育系统已经成为科举制度的一部分。时至洋务运动时期,在与西方列强交涉过程中,因专业人才紧缺,故产生仿效西方教育的想法及初步实践。不过,因仅以对外和强兵为目的,故此期间所开展的学校教育暂时并无学制系统性可言,学员少且仅供专向使用,无论是从性质还是功能上,都不必然与科举发生冲突。甲午战后,列强群起而国势岌岌可危。时局艰危让朝廷注意到人才的重要性。因此朝廷采纳了御史李端棻、主事康有为等人的建议,“推广学校,以励人才而资御侮”。庚子事变后,随着新政的开展,清廷先后颁布《钦定学堂章程》与《奏定学堂章程》,对设立的各级学堂予以规范的同时,对整个教育、教学系统进行了革新。
这一系列改革,虽然表面而言只是通过推广学堂,以期解决当时面临的人才孔亟问题,然而其深层涵义在于试图进一步将学校系统从科举制度中剥离出来,发挥自身教育功能。正如张百熙《进呈学堂章程折》中所云:“大抵中国自周以前选举学校合为一,自汉以后,专重选举,及隋设进士科以来,士皆殚精神于诗赋策论,所谓学校者,名存而已。故今日而议振兴教育,必以真能复学校之旧为第一要图。”这无论是对于时代要求,还是延伸至其后世影响,都可以说是裨益匪浅。然而,这种重建起来的学校教育系统,却因清廷所设定的奖励方式,而与初衷产生巨大偏差。
在学堂推广创设之初,为了鼓励士子入堂就学,固然“宜宏奖以鼓舞士气”,然而,囿于传统文化数千年浸淫下思维惯式的局限,困于庚子赔款造成清末财政恶化、办学经费紧张,清廷所能够给予的“宏奖”,只能是“优其进取之途”,即为学堂毕业生授予举人、贡生、进士等出身。新学制颁布后,新式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起来,原初的奖励手段也随之制度化、具体化。在《奏定学堂章程》中,这种“进取之途”基本被固定为“仕途”。如大学堂毕业生,通过考核排列等次,除奖励进士出身外,分别予以翰林院编修、检讨、庶吉士、各部主事、知县等职。而对于原以培养专门人才为主要目的的分科大学及各高等实业学堂亦是如此,除了“充任学堂教员”与“自营实业”外,朝廷“优其进取之途”的方式仍旧是选送仕途,即在奖励出身的基础上,根据其毕业成绩予以知州、知县等官职。
可以说,这种给予出身及“优其进取之途”的奖励方式,使得学堂与科举在功能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重叠。对于新式学堂的学子而言,其耗费数十载的时间与精力入堂学习(根据癸卯学制的设定,从小学到大学至少需20年),接受所谓的新式学校教育,而其最终取得的学业成果,与自行备考科举的士子相比,实际上并无本质区别。也就是说,无论士子是否选择学校教育,其在学习目标设定上都别无二致,或者说“殊途同归”。这也意味着,虽然在学堂推广之初,出发点定位在恢复学校于科举之外的教育功能。然而当新式学堂把科举出身与选送仕途作为鼓励学生入堂学习的手段时,其最终落脚点却回归到科举体系的窠臼之中,因而弱化甚至架空了原本试图被剥离出来的教育功能。
科举选拔功能的混淆及学堂教育功能的偏失,造成科举与学堂在功能方面的严重重叠。这种重叠为两者间的对比提供了基本前提。从这一前提出发,科举与新式学堂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在对比中相互补充、相互完善,而是绝对化地以一方全面取代另一方而告终。这在一定程度上缘于科举与学堂对比的结果,使官方与民间,或者说改革者与改革的受众之间,出现了分歧。
正如前文论述,以改革者为主导的统治阶层,已预先设定了孰优孰劣的前提——从外国仿效而来的学堂,在国家求才方面优于中国本土的科举制度。因此发展新式学堂的必要性,远远高于维护、修补现行的科举制度。然而对于广大读书人而言,甚至对于整个传统社会评价体系而言,沿用千余年之科举制度的重要性与稳定性,绝非刚刚进入制度化轨道的学堂所能够比肩。因此新学制颁布后,尽管有官方极力倡导与鼓励,民间对此却始终持“相率观望”的态度。即便是新式学堂内部,不少学生依旧处于一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游离状态——“士之伏案埋头,笃志励学者,仍日以应试为务,不乐于从事学堂”的现象可以说相当普遍。
科举与学堂,两者的重要地位,在改革主导者与改革受众心目中产生严重的偏离与错位。对于改革者而言,学堂是“造真才而济时艰”的关键。而在民间,“群情注重科举,父兄以是勖子弟,乡党以是望侪偶”。在这种分歧中,清廷最终选择废除科举,并非是由于科举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下降,对于士人不再具有吸引力,而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科举对于社会和士人过于重要,以至于官方必须通过废除科举制度的方式,才能够转移社会的重心所趋。
综观新政时期的改革措施,以“求才”为目标,科举改革与学堂建设可以说是双管齐下。然而,囿于传统思维定势以及对现代性人才的认知不足,笼统地将政治人才与其他专业技术人才混为一谈,严重混淆了科举与学堂间的不同属性与功能。因此,在国家“求才”的道路上,科举与学堂未能发挥并驾齐驱、互为补充的作用,而是以“合科举于学堂”的单一模式,对所求之“才”不加区分。这种混同的处理方式,对后世的教育与吏治都产生了消极影响。
如果说科举制度在清末改革者眼中最大的困扰来自于其对学堂教育的阻碍,那么,从根本上摆脱这种困扰的途径,未必就是以强制性手段废除在规制等方面已经相对成熟的科举制度,而是需要打破学堂与科举对立的局面。这首先需要厘清科举与学堂的不同功能,从而避免两者在存在价值上的混淆与重叠并置。更为重要的是,改变传统思维中“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通过社会各领域的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调整选官与教育间的关联。然而,对于已进入倒计时的清王朝,这种任重而道远的价值导向工程,无异于有心无力、望尘莫及。(完)
文|王瑶
作者为历史学博士,长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原文载《史学月刊》2015年第10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