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更不容易,未到校收住宿费,该退就得退

学生更不容易,未到校收住宿费,该退就得退


新冠肺炎疫情不仅打乱了众多学校的教学计划,也影响到了学校管理的多个方面。“能不能退住宿费”近几日成为微博、知乎等网络平台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事实上,对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争论。教育部此前就已下发文件,专门就学生未到校的住宿费要不要收、该不该退的问题进行了明确。文件指出: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那么,为什么这个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最终变成引发争论的问题呢?关键就在于,有的学校没有按规矩执行,提前收取了学生的住宿费,且在学生不到校的情况下,不主动退费,甚至学生提出来了,也不想退。自然,争论也就发生了。

把教育部已经明确的问题,转变成需要争论的问题,一些学校的做法,确实令人难以理解。要知道,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更要讲诚信,要按规则办事。纵然疫情让学校也遭受不小的损失,教职员工的工资等要发放,相关的其他支出也很多,而财政拨付的资金又不够,需要通过收费等来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但是,学生也不宽裕,他们的家庭也受到了疫情的影响,父母等因为企业不能按时复工而无法复岗,收入受到影响。有的还因为企业倒闭和破产,失去了工作,没有了收入来源,从而影响和降低了供应子女上学的能力。特别是来自于农村的学生,很多都因为父母外出打工受阻,几乎失去了家庭收入来源,甚至连学费也无法解决了。

更重要的,没有到校,没有住宿,收费就不公平。如果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不仅提前收的住宿费要退,学费也应当退。考虑到多数学校都开设了网上教学,老师付出了很多,也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学费不退,还能够理解和接受。学生的住宿费,是非退不可的,是根本不需要争论的。

所以,面对教育部有规定,实际也合理,相关学校应当从大局出发,及时足额地退还学生所缴的住宿费,避免因此发生不该发生的矛盾。

当然,对疫情给学校造成的影响,以及较少的收入,特别是原本教育经费就比较紧张的学校,以及私立学校等,有关方面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属于财政拨款的学校,能够在财政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增加财政拨款,帮助学校渡过难关。对私立学校,则可以通过一定的政策和资源,给予学校一定的扶持。

总之,面对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必须相互合作,积极应对,相互体谅,共度时艰,而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需要,发生不该发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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