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巧朋友打电话邀请,我怎肯错过这饱尝柿子的机会。到了目的地,见到了那位画家,一看竟是老熟人。10年前,他来过这里写生,我负责接待。当时他给我画了一幅六尺的画,全是红红的柿子,枝条弯弯,果实累累。整幅画红彤彤的,我喜欢至极。想起那时他还不到40岁,便已是国家一级美术家,还兼职一所大学美术系教授。当时他年轻好胜,傲骨凌人,喝酒大碗,豪情满怀。时光流逝,一晃10年过去,他变得沉稳了,画案前静心作画,沉默寡言。所画作品多是四尺长条,我说再画幅六尺的给我,他说不可能了。“色胜金衣美,甘逾玉液清。”这是我们眼中的柿子。可是他却看出不一样的东西来,他站在一棵柿子树下,凝视着红红的低着头的柿子,仿佛对我说又仿佛是自言自语:“越是成熟越弯腰呀!我已知天命,才领悟到自己至今还只是个学生。”那一刻,我知道了为何他如今的画作多是四尺长条。现在的四尺,比当年的六尺更有余味,减掉的二尺,是生命中的虚空和浮躁。我急不可耐地把一个大红柿子拿在手里,揭开一个红红的小口,“吱”地一声吸进去,腮颊两边又被柿子肉染成红红的晕。一个、两个、三个……这下可是满足了我对柿子的饕餮之欲,肚皮都鼓起来了,我却感觉到了轻盈。注:李怀春,金手指成员。此文发表于《辽宁青年》。——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