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科目和存货科目在实务中应该怎样去审计?

我一直认为往来科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啦)和存货科目是审计的重中之重,审计程序中发函和盘点也是针对这两个科目进行的。但实务中是不是说发函和盘点都执行到位了就能发现问题了?其实也不一定,下面我就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前几天有事务所的朋友发了一家进出口商贸公司的报表资料给我,让我给他把把关,他说所有审计程序都执行了,发函都回函了,盘点也盘了,外地的库存也有函证,公司赢利1000万,但公司内部有人举报有问题,就是不知道问题在那。

我看了一下利润表,1000万的利润有600万是利息收入,这是一家商贸公司,对外没有放贷,利息从那来的?一查才知道有一笔七千万的应收款预期了,这600万利息是应收的罚息,钱当然也没收回来,这罚息是挂个账。再查这笔七千万的应收款一笔发往国外的货款,因为质量问题国外拒绝付款,实际收回的可能几乎等于零。而加工商品的工厂已宣告破产,厂房和土地之前大部分已抵给当地银行,所以这笔应收款最后能收回来1000万就不错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笔坏账两年前已产生了,管理层因为种种原因(估计对收回还有一定幻想吧)指示财务做了假账,第一年做发出商品,函证好办,让对方配合一下就行;第二年做应收账款,因为没有超过一年,所以审计发函回函了事(可见有时候回函真不一定没事,尤其是大额款项)。最后能发现我怀疑还是公司财务的功劳,如果他不是无中生有的把应收利息挂出来,我也不会一眼就发现问题所在(我估计他也是有意的,金额太大,他也不想担风险吧)!

说到这里我还想提一下发出商品的问题,发出商品真是存货审计的难点,我发现很多审计最后都栽在发出商品上面。有公司当年收入利润都完成任务了,不想超额怎么办?该开票的不开票,货发了不挂应收挂发出商品。审计一般不会对外地的库存进行现场盘点,都是发函了事,让对方配合一下就行。发出商品也可规避坏账的计提,上面的例子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发出商品还可以调节利润,该结转的成本不结转,留在存货又怕盘点,最好就是记成发出,如果再分散一点就完美了,年报审计也是有成本的,时间紧任务重,审计都是发函了事,有时不回函也能出报告。

回到题主的问题,对往来科目和存货科目应该怎么审呢?

要我说光执行审计程序是不够的,有时审计程序反而要遮住我们的眼睛!第一步要先了解被审单位,这种了解是全方面的,公司所在行业是否景气,管理层的经营风格,有没有面临经营上的压力,公司的属性(国企、民企还是合资)等等。我在之前的单位干过几年,当时年报审计的经理每年年报前都会先咨询我,问问当年审计的重点方向,一般我都有猜个八九不离十。有一家二级单位市场稳定,体量也不大,一年都能赚个几百万。可有一年我就预测这家公司会亏损,但亏损也不会太大。审计的都不信,结果事实和我判断的一样!原因很简单,这家公司的领导当年退休了,新任领导当然不乐意承担前任潜亏,所以公司会亏损。但也不会亏多少,因为我知道这家公司管理还是很严格的,就是有点问题也不会很大。

第二步是判断,要做出正确的判断经验真的很重要,比如我们要关注大额的交易,财务做假通常不会太分散,这样成本高知情者也多,不利于保密。还要关注时点,一般做假都在年末,因为到了年末才知道自己要做多假,也有分散到每个月的,那就要关注月末的凭证,因为要补凭证只能放到月末。不是说不能相信函证,但函证的可靠性要看具体情况,一般知名的国企或上市公司不会出假函证,但民营公司,尤其对被审单位依赖性强的公司函证就要打问号的。这时账龄就很重要,只要超过合同期限的都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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