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什么说“饿死不进萝卜园,穷死不耕丈人田”?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古人会将许多生活中的宝贵经验,浓缩成一句句俗语、谚语,流传下来,供后人学习、借鉴。

今天我们来说“饿死不进萝卜园,穷死不耕丈人田”这句俗语。

什么叫“饿死不进萝卜园”呢?

在中国农村,萝卜是一种常见的农作物。早在1500年前的北魏时期,中国著名农学家贾思勰就在《齐民要术》中详细介绍了萝卜的种植方法。萝卜营养丰富,维生素C的含量比梨高8—10倍,还富含大量的植物蛋白和叶酸,因此在民间素有“小人参”的美称,“冬吃萝卜夏吃姜,不问医生开药方。”

萝卜是可以生吃的,在灾荒年代,许多灾民是直接用萝卜来饱腹。但是,按照中医理论,萝卜属于寒凉蔬菜,人在饥饿的状况下,生吃萝卜的话,会让人腹泻、气胀、肚子疼。同时,生吃萝卜的口感并不好。因此,一般人绝不会生吃萝卜。

“饿死不进萝卜园”包含着两种意思。一是做人要有骨气,哪怕是饿得两眼冒金光,也不要去偷吃别人家的萝卜;二是人在饥荒状态下也最好不要吃萝卜。

当然,如果人到了快要饿死的地步,是管不了那么多的。

在鲁迅经典小说《阿Q正传》中,阿Q向吴妈表白失败后,在未庄里变得“声名狼藉”,没人肯雇请他做工。这样一来,阿Q的生活立即陷入困境,“于是他决计出门求食去”。

大家注意,鲁迅不说阿Q去“要饭”,而是“求食”,可见那时候的阿Q已经沦落到维持动物性生存的地步了——就在这种情况下,阿Q悄悄地来到静修庵的菜园里,发现了一畦老萝卜,“赶紧拔起四个萝卜,拧下青叶,兜在大襟里”,然后在黑狗的叫声中翻墙出去了。

阿Q被大家嘲笑了上百年——估计在很长一段时间还要继续嘲笑下去,这就是偷吃萝卜的代价。

什么叫“穷死不耕丈人田”呢?

在古代,当女儿嫁出去之后,与丈夫一起过日子,便与娘家脱离了所有经济关系,双方不再有经济往来。用通俗的话来讲,这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醒世姻缘传》92回里,81岁的陈师娘去世后,子孙后代们瓜分家产。女儿也想参与平分家产,谁料儿媳妇来了一句话:“嫁出的女,泼在地里的水,你分我的家当?”

在这种情况下,女婿、女儿过着自己的日子,不要去指望老人家(娘家)会给予多少帮助。另一方面,如果老丈人在经济上给女婿一定的帮助后,也会惹来儿子、儿媳妇的非议。

中国古代是传统农业社会,农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维系一家生产和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女婿哪怕再穷,也不要贪小便宜去碰老丈人家的田地,免得瓜田李下,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候,轻则关系不和,重则反目成仇。既然如此,何必呢?

与“穷死不耕丈人田”类似的谚语还有一句“饿死不打亲戚工”。

在现代社会,打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如果是为亲戚打工,就会让亲戚关系变得复杂起来。一方面,外人会认为你是老板的亲戚,一定占了很大的便宜,不管做多少活儿都是应该的;另一方面,老板也会要求你以公司为自己的家,带头做好。最后,哪怕是“钱少事多离家远”,也不会让双方满意。

“饿死不进萝卜园,穷死不耕丈人田”所蕴含的生活经验,是不是很让人受益无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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