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42市县获下达60.29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含50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分给谁?怎么用?
投实消息:11月18日,河南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一)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二)老旧小区改造;(三)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11月18日,河南省财政厅发文,下达8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资金、1.6063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筹集公租房资金以及50.6848亿元2019年中央和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金额共计60.2911亿元。
那么,这60.29亿元专项资金各市县分别获下达多少?将用于哪个方向?
根据《通知》,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一是租赁补贴,二是公租房筹集;三是城市棚户区改造;
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按照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公租房筹集套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公租房筹集套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按各地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申报数确定。
11月18日,河南省财政厅向郑州市、汝州市、平顶山市下达1.606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3631套筹集公租房,包括新建、改建、配建、购买实物公租房。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支出。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一是采取因素法,按照各市县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户数、改造面积、概算投资额、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二是根据各市县以及相应的补助标准进行分配。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户数、改造面积、概算投资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面积,按各地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申报数确定。
11月18日,河南省财政厅下达50.6848亿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019年开工改造老旧住宅50万户,开工改造老旧小区4737万平方米,建设改造养老服务设施94万平方米。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中央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由相关城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逐级申报编制实施方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竞争性评审,确定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3年示范期内,中央专项资金按照省会城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标准补助。
11月16日,河南省财政厅发文,向郑州市下达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要求,专项资金的支促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项目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到项目承接企业,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
专项资金根据支持内容不同,可以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