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年金险,你不可不知的保险六大法律优势

这是太不平常研究中心第【357】篇原创

面向业务一线 | 深耕保险金融

导读

又到一年开局年金险大战之时,也是全中国寿险业务员的收入狂欢时刻。拿下年金险大单,靠资源、靠产品更要靠业务员的技能,这个技能就是要把年金险的优势讲明白。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人寿保险(尤其是年金险)的六大法律优势,掌握这些知识点,助你轻松拿下大客户!

优势1:受益权>债权>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到期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优势2:真正的个人资产=指定受益权

《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单有明确指定的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会直接赔给受益人,不作为遗产处理,也不会被用来偿还债务。但如果保单的受益人项目里填写了“法定”,那该笔赔偿金则算作被保险人的遗产,需要偿还生前债务并承担欠缴的税款。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优势3:保险金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04.9.21》---目前未实施。【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包括: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和遗产;6、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优势4: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

优势5:他人不得非法限制权利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优势6:运用保单可以进行家庭的资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保险的六大法律优势,让客户合法保全财富,彰显保险尤其是年金险的功用,帮助寿险业务员轻松撬动客户!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