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你买了一份自始无效的保险

01

什么问题?

保单的投保人与被保人的关系不符合投保要求。

买的是小米金融里的综合意外险,他是投保人,岳父做被保人,但这款意外险明确规定仅限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显然不符合投保要求。

不知道理赔会不会顺利,如果有问题,只能往岳父母也算父母上靠,努力跟保险公司争取。

能不能做投保人给岳父母买保险,每家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通过这个例子想跟大家分享的是一个保险小常识:保险利益。

你知不知道,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投保人给另一个人买保险的,比如,我就不能做投保人给你买保险,即使买了,在法律上这份保险也是没有效力的,因为我与你之间必要有保险利益。

我默认大家都知道,发现并不是,至少我这个朋友是不知道的。

02

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十二条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简单理解,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要有利益关系,被保人生病了、住院了、患重疾了、身故了要理赔的时候,投保人是会有损失的,损失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

换句话讲,从投保那一刻开始,投保人一点都不希望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去理赔,保险利益通常存在于亲人之间。

03

你与哪些人之间存在保险利益,能给谁买保险呢?

这在《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有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一般情况下,为了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的关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不过,从法律上讲,不论投保人与被保人是什么关系,只要被保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购买保险,那么可认定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具有保险利益。

而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自始无效,买了也白买。

04

保险法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我为什么不能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

保险利益有两个重要的作用,1、遏制投机行为;2、防范道德风险。

想想,如果保险可以随便买,任何人都可以花300块给我买一份100万意外险,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可能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诅咒我赶紧挂掉,这样他们就能获利100万。

如果诅咒不管用,可能还会有人走向极端,比如给我投个毒、制造个车祸,只要看上去是意外挂掉的就好。

给我买保险为了获利,这是投机行为;制造“意外”让我挂掉,这是道德风险。

为了让这个世界充满爱,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要有保险利益这个要求,还是很有必要的。

05

如果我们真的想给亲人买保险,但又不符合投保要求怎么办?

方法也很简单。

比如我的朋友,让他的妻子做投保人就可以了,这样被保人就是投保人的父亲了,也就完全符合投保告知了。

又或者,想给自己的侄儿侄女买尊享e生,可以让他们的父母做投保人,但保费你来出就可以了。

最后还是要提醒,在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投保告知、投保要求等信息,在确认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购买,不要在真正要理赔那一刻,才发现买了一份自始无效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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