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江 隶书手卷 水墨纸本

杨于光绪十二年(1886)奉命任河南兰仪县知县。他在河南任上,谨慎为官,清正廉明,颇有政声。他曾被相继委任为郑工赈务,光绪十五年(1889)河南乡试收卷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河南乡试同考官。由于他办事认真,一丝不苟,得到朝廷嘉奖。后因母丧归里守孝,离任三年,在威邑洺阳书院任教。三年后回河南辉县,补兰仪并兼理兰封等县知事。他在任上一心为民,兴利除弊,得到百姓的拥戴,绅民为其树碑立传。后曾因驿马事故一度罢官,复原职后,百姓焚香远迎,欢声动地,足见他在民众心中的地位。

释文:无道人之短,无说己之长。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世誉不足慕,唯仁为纪纲。隐心而后动,谤议庸何伤?无使名过实,守愚圣所臧。在涅贵不缁,暧暧内含光。柔弱生之徒,老氏诫刚强评。强行行鄙夫志,悠悠故难量。慎言节饮食,知足胜不祥。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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