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遇到质量问题,你可以如何维权?
买房子一直都是老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尤其在这个房价飙涨、好房难求的大环境下。不久之前,某知名地产公司又被爆出其房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遭到业主投诉。不料却遭遇霸王条款,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反而落得“有家不能回”的悲惨境地,该公司的敷衍与推脱更是让人寒心。人们不禁要问,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业主到底应该怎么办?维权真的就那么难吗?
案例一
柳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屋,收房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入住。在居住期间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墙壁有裂缝,部分墙体空洞,部分房间顶部有漏水等等。房屋尚在保修期内,柳先生先与开发商交涉无果。最后无奈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在诉讼期间,开发商仍以维修不便搪塞。
法院认为,经鉴定该房屋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确系事实,最后判处该房产公司赔偿业主柳先生维修费和鉴定费,业主终得到满意的答复。
除了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业主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进行维权。问题不同,维权方式也不尽相同。
案例二
沈阳的王先生入住新房后,发现房屋内有持续性的嘈杂声,后得知系地下室变电箱所发出。王先生认为该声音超出正常值,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与开发商、物业沟通协调一直无果。王先生委托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结果为噪声已严重超标。王先生现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最终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保证其家父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而因涉案房屋地下室房屋存在变电箱产生的噪音,必然影响原告的正常生活,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法院支持王先生的请求。
关于房屋质量,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作出如下规定: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这里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为是否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程度。
如果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情况,那么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违约责任。
如案例一所述,该质量问题并未达到这一严重程度,开发商只是轻微违约,不属于根本违约,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
房屋质量问题种类繁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业主在购买时要注意选择资质良好的开发商,不仅对房屋情况要有基本了解,对开发商已建楼盘的质量和承建商资质做全面细致的了解,谨慎购房,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要采取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物业等积极沟通,但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包括购房各种书面凭证,如合同、发票以及能够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鉴定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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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Cerise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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