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变迁与融合——甘肃宁县石家及遇村遗址考古新发现
交流、变迁与融合——甘肃宁县石家及遇村遗址考古新发现
2020-09-07 17:13
石家及遇村遗址位于陇东地区马莲河以东、九龙河以南、无日天沟河以北的早胜原上,现隶属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早胜镇。石家墓地与遇村遗址以遇村南沟为界,沟内常年泉水流淌,途经古峪沟,汇入泾河支流马莲河。石家及遇村遗址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陆续被发现。21世纪初,石家墓地盗墓活动猖獗,从目前勘探、发掘情况看,M38、M39、M40、M256等大型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为了使墓地免遭进一步盗掘破坏,以便科学保护和有效提取文物信息,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16年开始进行抢救性发掘。在石家墓地考古工作开展期间,由于“银百高速”公路穿越遇村,遇村遗址考古工作也由此拉开了序幕。
石家墓地南区 M257 金虎饰
石家墓地南区 M216 铜鼎
勘探与调查
石家墓地南北两区分布
为全面揭示石家及遇村遗址内涵及性质,考古勘探工作从2015年开始,截至2019年,已完成勘探面积近30万平方米。初步厘清了石家墓地空间分布和层级结构,遇村遗址遗存内涵和分布状况。目前正在围绕城址结构、城址内外功能布局等方面开展工作,预计勘探面积约40万平方米。
同时,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南京大学联合展开了该遗址及其周边区域的考古调查。
石家墓地发掘概况
石家墓地考古发掘工作从2016年开始,分南北两区。截至2019年,南区已清理墓葬44座、车马坑3座。北区清理墓葬133座。
石家墓地南区 M218 髹漆皮甲遗存
石家墓地已发掘墓葬均属于东周时期,墓葬皆为竖穴土坑墓,分南北向与东西向两类,其中以南北向为主。墓圹形制有口大底小、口小底大两类,墓壁一隅部分可见脚窝,近墓室底部流行生土二层台。墓葬多置棺椁,大型墓一般为一椁重棺;中型墓有一椁一棺或重棺或单棺;小型墓基本未发现棺椁。木椁构建形式多样,椁盖为圆木或木板,多搭建于东西二层台之上。棚木之间密封,间距较大者,其上或其下置席。椁室四壁多上下堆砌木板,未堆砌木板者,墓壁以浅绿色颜料涂抹,或以席子围构。椁室底板有东西向横铺者,亦有南北向竖铺者。未铺砌木板者,个别以席子代替。墓室内有殉车现象,有整车亦有拆装车,多置于椁盖或棺盖顶部。墓葬内殉狗比例较高,出土位置无一定规律。木棺平面均呈长方形,等级较高的墓葬多髹漆。其中,发现一类形制特殊的木棺,棺绑是由竖向及横向圆(方)木上下交错叠压,形成木框,再上下辅以盖板和底板。此类木棺周围以麻绳来束合,文献称之为“棺束”。棺饰内涵丰富,围绕木棺周围,发现“铜翣”“荒帷”“墙柳”及“池下坠饰”等。木棺之下发现一类“棺床”遗存,组合形式多样,与文献记载“尸床”存在一定联系。墓主人葬式多为屈肢葬,少数为直肢葬。
石家墓地南区 M4 南北向长方形竖穴土坑墓
石家墓地南区 MK2 车马分层放置
车马坑埋葬较浅,1座为南北向,2座为东西向。南北向车马坑为分层放置,车上马下,车为拆装,马亦分层放置。东西向车马坑座驾乘状,一车两马,有殉人、殉狗现象。
石家墓地出土遗物丰富,可分为铜器、金器、铁器、玉器、陶器、瓷器、干泥器、漆木器等。以铜器为大宗,有礼(容)器、兵器、车马器等。铜微型器发现有一定比例,其模仿生器特征,器物形态较小且已简化,多为素面,属于明器。另有部分器物,形体虽小,但制作工艺精湛,属于弄器。金器主要为装饰品,普遍采用铸造,个别器物发现金铜复合制作工艺。铁器发现较少,皆为兵器,保存较好的为铁援铜戈。玉器大致可分服饰用玉、瑞玉、丧葬用玉三类。玉料有闪石料、蛇纹石类,另外玛瑙、绿松石、费昂斯、琉璃等有不同比例的发现。陶器主要为罐、鬲。原始青瓷发现2件,釉色斑驳不均,口部露胎。干泥器主要为仿铜礼(容)器,有鼎、簋、壶、匜、盘等。漆器有簋、豆、壶、盘、盾等。制作工艺以螺钿最具代表性,多在器物表面黏附不同形制的蚌(石)饰,来组成一定形状,增加其美感。另外,漆铜复合工艺在石家墓地有少量发现,器类仅为簋。器耳为铜质兽面,其上发现若干钉孔,残留有朽木、漆皮,推测是以木质铆钉的形式套接于漆簋上。髹漆本体有木质与皮革两类,其中M218椁室东西两侧发现形状多为长方形,四角有圆形穿孔的髹漆皮革,在国内尚属罕见。其表面多以黑彩绘制夔龙纹饰,器表多穿系若干圆形铜泡、勾云形铜饰、虎形铜饰片、龙形铜饰片、条形骨饰等,初步判定为皮甲。木器有少量发现,为人形俑、动物俑与俎。
石家墓地南区 M6 一椁重棺
石家墓地南区 M166 外棺形制及棺束遗存示意图
石家墓地南区 M171 组玉项饰
石家墓地南区 M46 木俑
遇村遗址发掘概况
遇村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从2018年开始,截至2020年已完成发掘面积约3100平方米。新发现城址1座,遗迹包括大、小型建筑基址、道路、窑址、灰坑、灰沟、蓄水池、墓葬、马坑、祭祀坑等。
I区北城墙夯筑起建
II区 F1(平面夯土建筑基址)与 F7(半地穴式建筑)
I区 F2 大型建筑基址
城址形状大致呈东西向长方形,西南部遭现代冲沟毁坏,残存面积至少有20万平方米,外有宽约6米左右的壕沟。南、北城墙已做局部性解剖,其中北城墙横剖面呈梯形,上窄下宽,采用了挖基槽起建,层层夯打的构筑方式,夯层表面存在密集的夯窝痕迹,分布均匀,夯层厚约8~10厘米。南城墙剖面形状与构筑方式等同于北城墙。其墙基宽度近10米,约北城墙基的2倍。是否二者存在年代上的早晚,有待考古进一步证实。城址内东北部,属Ⅰ区,目前已勘探发现9座夯土建筑基址。清理有3座,其中 F2平面呈南北向长方形,面积有100余平方米。建筑南部有台阶三处。周边发现柱网,在中心柱础四周存在祭祀坑。城址内西北部,属Ⅱ区,遗迹主体为建筑基址,平面形状分为圆形与方形;按形制分,有平面夯土建筑基址与半地穴两类。建筑基址周围,发现蓄水池、储藏坑等遗迹,与建筑基址存在一定对应关系。城址内中部偏北位置发现大量灰坑、灰沟、窑址等遗迹。在其西侧,发现一处西周墓地。墓葬为东西向,流行仰身直肢葬,部分流行圆形腰坑。随葬陶器仅1件,多置于二层台之上。另外,该区域东周时期南北向墓葬亦有少量发现,从墓葬形制、出土物特征来看,与石家墓地性质和年代相同。
1区M5铜戈
II区T33出土陶鬲
遇村遗址出土遗物丰富。墓葬内出土器物有铜器、陶器、干泥器、玉器等。铜器类礼器有鼎、簋、壶等,兵器主要为戈、镞。陶器基本为一墓一陶器,以鬲、罐为主。干泥器主要为泥珠、泥贝等。玉器多为佩饰,主要为耳饰。遗址内出土遗物可分为陶器、石器、骨器、玉器等。陶器主要为鼎、鬲、豆、罐、甗、瓮、三足器等。石器多为刀、锛、斧等。骨器以锥、钻、针、铲等为代表。玉器主要为玦类残件。
收获及认识
基本厘清石家及遇村遗址的布局和结构
石家墓地南区墓葬可分为三级:第一等级墓墓室面积15平方米以上,用鼎多为7件,一椁重棺;翣(角)多在6件以上,但未发现钟、磬一类乐器,至少符合大夫阶层;第二等级墓墓室面积约6~14平方米,鼎多为3件,一椁一棺或重棺或单棺,墓葬置翣(角)现象较少,数量多在6件,大致符合士一身份;第三等级墓墓室面积约1~2平方米,无鼎,无棺椁,无翣(角),平民阶层可能性较大。另外,南区车马坑发现较多,且等级较高,随葬品出土极为丰富。因此,南区墓葬属于高等级贵族墓地。北区墓葬分布密集,面积较小,埋葬深度较浅,葬式以屈肢葬为主,随葬品出土较少,等级多为小型墓,属于平民阶层。
遇村城址Ⅰ区,已发现夯土建筑基址9座,最大者面积约150平方米。周边发现密集柱网,且在中心柱础周围发现祭祀坑现象,属于大型建筑基址区。城址Ⅱ区,建筑基址分布密集。内涵丰富,有半地穴与平面立柱两类。围绕建筑基址周围,发现蓄水池、储藏坑、灶坑等遗迹。该区域可能属于一般居住区。城址中部偏北区域,遗迹中有窑址,包含物多为骨器,部分属于骨料,初步认为与制陶及制骨作坊有关。
建立陇东地区两周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年代序列
石家墓地的年代大致可分为三期。第一期:两周之际至春秋早期,两周之际以遇村遗址M12为代表;春秋早期,以M40、M216、M36、M257、M6、M169等为代表;第二期:春秋中期,以M218、M38、M39、M30等为代表;第三期:春秋晚期,以M26、M47为代表。
遇村遗址的年代也大致可分为三期。第一期:西周早中期,以Ⅰ区东西向墓葬为主体;第二期:两周之际—春秋早期,遗址主体遗存,以Ⅰ区M12、F2、G6、H9等为代表;第三期:春秋中期,主要以第③层堆积出土遗物为代表;
揭示两周时期陇东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内涵
石家墓地的文化因素:第一期以周文化为主体,墓葬为南北向、直肢葬,鼎簋组合为核心反映的重食文化,有结构复杂的棺饰。北方草原文化在其中也占有一定比例,花格剑、虎形牌饰、虎形铜饰、兽面铜饰、螺旋形金饰在石家墓地都有不同比例的发现。第二期周文化仍为主体,诸如南北向墓葬,鼎簋为核心的重食文化,棺饰遗存已简化,但仍存在。秦文化因素特征明显,车马坑方向为东西向,整车随葬,有殉人、殉狗现象,墓主人葬式多为屈肢葬。随葬品组合秦式特点器物不仅包括兵器、车马器,青铜礼器,日用陶器——秦喇叭形口罐出现。北方草原文化继续存在,但有所减弱,仅发现铜鍑。第三期,仍以周文化为主体,高等级墓葬已不见。北方草原(戎狄)文化、秦文化因素仍有发现,如单环首剑、带銎口铜镞及典型秦式铜矛等。
遇村遗址文化因素:第一期,部分东西向墓葬流行圆形腰坑,未殉狗;出土铜器个别有族徽,可能与殷遗民相关。第二期,除周文化占主体外,北方草原文化占有一定比例。陶鬲、甗等口沿下多发现一类附加堆纹等特征,其源头可能来自晋陕高原。第三期,除周文化占主体外,秦文化因素特征明显,诸如麻点纹鬲足、大喇叭口罐、槽形板瓦等出现;陶鬲沿部凹槽不明显,且陶罐口部沿较短,具有秦式罐的萌芽特点。
“居”与“葬”关系已梳理
遇村遗址与石家墓地空间分布上相近,不足1公里;年代分期上,遇村遗址第二、三期与石家墓地第一、二期共存;文化内涵上,石家第一期与遇村第二期都以周文化为主体,北方草原文化占有一定比例,而到石家第二期与遇村第三期秦文化同时出现等级规模上,遇村遗址发现的城垣和大型夯土建筑基址,表明该遗址是一处等级较高的城址,与石家墓地发现诸多高等级贵族墓葬相匹配。二者“居”与“葬”关系可以成立,表明该遗址应是一处春秋时期大型聚落。
价值及意义
石家墓地棺饰内涵丰富,特别是“墙柳”、“棺束”与“棺床”等遗存保存较好,在北方地区比较罕见,对于探讨东周时期棺饰制度及丧葬礼仪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遇村遗址新发现城址面积至少有20万平方米,在陇东地区考古发现尚属首次。对于研究东周时期城邑结构和布局等重大学术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石家及遇村遗址年代跨度大且文化序列较为完整,对于解构陇东地区两周时期政治格局演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两周之际至春秋早期这一时间节点上,史料及考古资料相对匮乏,而这一地区又实为两周之际转型的关键区域,对于认知西周灭亡及平王东迁后的这段历史有极其重要的考古价值。
石家及遇村遗址文化内涵复杂,对于探讨两周时期文化传播、民族融合及互动提供了新的考古学材料。
石家及遇村遗址考古发现的墓葬、居址,是近年来两周时期聚落考古一处重要成果,对于弥补文献有关西北地区两周封国部族记载的不足及探索义渠戎相关问题都有广阔的前景。(执笔: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王永安 孙锋,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杜博瑞)
(图文转自:“文博中国”公众号 原文发表于:《中国文物报》2020年9月4日第8版)
责编:荼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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