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正压送风和补风的区别
在防排烟系统中,补风系统和正压送风系统的作用和使用场所是完全不同的。
补风系统是和机械排烟系统配套设置的,用于避免排烟区域的空气负压太大,以便使火灾时的烟气能够顺利排出。补风系统可分为自然补风设施(包括可开启外窗和采光井等)和机械补风系统。
补风系统
正压送风系统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方式使重要疏散通道(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走道等)内的空气压力高于周围的空气压力,达到阻止烟气侵入的目的,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营救创造有利条件。
机械加压送风
关于补风系统相关知识:
1.《防烟排烟》4.5.1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
2.《防烟排烟》4.5.2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
3.《防烟排烟》4.5.3补风系统可采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等自然进风方式以及机械送风方式。防火门、窗不得用作补风设施。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4.《防烟排烟》4.5.4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时,补风口位置不限;当补风口与排烟口设置在同一防烟分区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m。
5.《防烟排烟》4.5.5补风系统应与排烟系统联动开启或关闭。
(注意补风系统与正压送风的区别)
6.《防烟排烟》4.5.6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
7.《防烟排烟》4.5.7补风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当补风管道跨越防火分区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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