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墙脱落砸死路人!我们生命谁来负责?
3月22日晚7时许
上海市黄浦区西凌新邨小区
一栋高楼的外墙突然发生脱落
一名路过女子被砸中不幸身亡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悉,这是一栋26层高的居民楼,水泥块脱落的位置在15楼。
事发时,一名五十多岁的女子正好从2号楼下经过,突然2号楼的外立面一块大约十平方米的水泥墙脱落,直接砸了下来,女子不幸被砸中头部,当场倒地不起。
目前,小区南门仍被封锁。物业公司已委托相关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距离这起事故还不到24小时,上海又发生了一起外立面脱落事件:紧邻该小区南门出入口的一幢居民楼15楼至16楼层外的外立面发生脱落,掉落的墙砖正巧砸中一位过路的女性居民,并将小区南门门头及楼下居民家的花台砸坏。
掉落的墙砖碎片在通道上绵延数十米,最大的碎砖约有成年男子两个拳头般大小。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城市小区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新修的楼盘,工程完工在两年以内,这时候出现了问题,比如外墙脱落,那么是由开发商负责。
但是,如果超出了保修期,经过司法鉴定,可以证明墙体的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不是随着时间流逝,自然脱落,那么将由开发商负责。
如果小区有物业,本身物业对于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就有检查维修的责任。这时候脱落了不幸砸死了人,物业作为管理人是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小区业主存在拖欠物业费的情况,责任还需要物业承担吗?
答案是需要,除非物业已经和该小区解除了合同。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来,但是并不能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而免除责任。
严格来说,住宅楼的外墙等附属设施,都是由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但是在很多老旧住宅楼中,根本不具备聘请物业公司的基本条件,因此在楼宇修缮方面就会存在缺陷,这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客观必然。
如果,墙体本身是某业主因为装修等个人原因而脱落。那么,将由该业主个人承担承担责任,进行赔偿。赔偿结束后,该业主若认为有其他责任人,可依法追责。
若仅仅外墙脱落,无法追究原因,那么由于建筑物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将由业主集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