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聚落考古发展之探讨
贠泽荣
摘要:本文对聚落考古在国内的发展进行了探讨。探讨从研究视角、学术背景、方法实践等三个方面展开,结论认为,国内的聚落考古是学科阶段性成果之上的扩容性发展,聚落考古本身的学术背景和优势为学科瓶颈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未来的聚落考古是一个值得探索的实践方向。
关键词:聚落考古 研究视角 方法特点 考古实践
聚落考古是当前国内考古的热门话题之一。从当前上溯,在国内影响比较大的聚落考古工作,有本世纪以来国家博物馆与地方研究机构围绕“文明探源”开展的区域系统调查和发掘,有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山东日照沿海地区、内蒙古赤峰地区的区域系统考古调查和局部发掘,有1984年张光直先生在北京大学和山东大学所作的《谈聚落形态考古》系列演讲等等,其中张光直先生的学术演讲被多数学者认为是国内聚落考古的开端;再往前,国内有过类似本世纪初聚落考古的做法,但是否属于聚落考古争议较多,本文暂且不表。本世纪以来,国内的聚落考古呈现出一种逐渐升温、逐渐深入、逐渐扩大的状态,尤其是近10年,聚落考古在诸多重大课题的研究方面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研究热度持续至今,这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思考的现象。本文就此展开初略探讨。
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建筑遗址Ⅰ组建筑北屋顶
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建筑遗址
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建筑遗址Ⅱ组建筑东厢房瓦顶
Ⅱ组建筑二进院墙基及正房墙基
第二处庭院东南(由东南向西北)
第二处庭院南下层农田(由北向南)
第一处庭院局部(由西南向东北)
第二处庭院局部(由北向南)
第三处庭院与周围农田(由西南向东北)
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建筑遗址瓦当
(一)聚落考古的视角及其意义。
“聚落”在考古学文化中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可以指代城、邑、村等各种形态。“聚落”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有着不同的表述,但其核心内容和关键要素其实大致相同。单个聚落,使用过程中是人群固定的聚集地,因此而有生产、生活、精神、社交等行为过程和结果;废弃后变成各类遗迹、遗物的混合遗存,有同一时段形成的共时遗存,也有不同时段的叠压遗存,叠压遗存可以判断时代先后,共时遗存可以探讨聚落形态和社会关系。多个聚落,同时期的不同聚落存在对等或层级的往来与影响,不同时期的可能存在承继与影响;废弃后的遗迹或遗物则成为聚落层级或人群交往的证据。聚落自新石器时代出现之后成为人群聚居生活的一种主要形态,是人类个体的依托和更大组织的基本单元,这种形态一直延续至今。人群和文化是共生的,无论考古研究是否主动关注聚落形态,客观上是脱离不开、总要面对的,不同的是,主动面对可能要比被动面对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国内现代意义的考古学大致有百年的历史,前期以解决历史问题为重点,后期虽然仍在历史视角和历史框架的范畴内,但关注内容不断扩大,包括且不限于:年代序列、文化类型、历史解读、特殊现象和复杂关系等,相对而言后期的研究视野开阔、方法多样,聚落考古也是在这一时期成为热点话题。国内聚落考古的实践成果基本发生在本世纪,立足于已经厘清的考古学年代序列和文化类型,聚落考古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探讨模式,扩大了研究的内容和范畴,而且还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国内聚落考古之所以能够很快取得成绩,前提是国内考古文化的年代序列和文化类型基本成型,如果没有年代序列和文化类型的基础,对于国内的同一地址存在多种考古文化的现实,聚落考古只会陷于无效、无序的讨论状态。直至今天,共时性遗迹遗物的研究探讨仍是聚落考古研究的关键性前提之一,上世纪国内开展过类似聚落考古大面积揭露的发掘但没有被公认为是聚落考古,争议点之一就是(氏族公社)遗迹的年代关系存在模糊或者混淆。聚落考古的贡献和意义,也是在基本的时空问题的解决才凸显出来,当研究视角突破年代序列、文化类型、遗物组合的局部,全面关注聚落废弃之后留存的共时性遗迹、遗物现象时,一些过去未曾重视的内容进入了研究视野,也就接触到了以往不会接触到的内容。
(二)聚落考古的学术背景和特点。
本世纪以来的聚落考古大多由国外和国内的研究单位联合开展,山东日照两城镇、内蒙赤峰的区域考古调查和局部发掘均由中美联合考古队实施,属于双重学术背景的研究——历史学框架下的考古学和人类学框架下的考古学。历史学框架下的考古学更注重历史线索和史实验证,人类学框架下的考古学注重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研究。历史验证是中国考古学发生最重要的原动力、也是最为持久的驱动力,国内考古的基本使命之一就是为重建国史服务,上世纪的很多考古工作都有这样的使命,如此境况下争议当时的“大揭盖”式发掘和研究是否属于聚落考古其实有失公允,当时的主要目标并非在此,而且没有这样的需求,要知道,至今历史验证仍是国内考古的重点之一。历史记载之外的考古由于缺乏必要的记载,历史考古的方法和技术的局限性就凸显出来了,客观上存在替代方法和技术的需要,人类学背景的聚落考古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可能。这几年,历史记载之外(史前以及处于历史时期但无记载)的考古发现不断出现,在年代序列和文化类型基本解决的前提下,有一定实践基础的聚落考古,自然成为学术前沿的试验场和拓荒地。
可能是因为学术背景的影响,国内的聚落考古呈现出多元思维和多种方法的交汇。一方面,“两重证据”的思维仍然在指导实践,考古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仍然是研究的基石,考古认知和阐释仍然需要历史框架的支撑;另一方面,“新考古”思维一直在寻找更好的切入点,关注历史之外的更多话题,采用更多更新的技术手段,将考古发现置于更多的模式下进行探讨。整体上,新旧思维和方法在考古实践中呈现出一种兼容并行的状态;个案上,分野还是很明确,历史有记载的“两重证据”依然占主导,历史没记载的虽然传统方法和新方法都有收获,但新方法的探讨更有启发性,比如,在史前遗址的社会形态和结构的研究方面聚落考古就有比较明显的方法优势。与这种优势相对应,史前遗址的聚落考古项目最多,成果也比较显著。
(三)聚落考古未来之探讨。
现有考古实践中,聚落考古在史前遗址的研究和阐释方面优势最为明显,有鉴于此,这里只探讨史前遗址的聚落考古研究。
目前所见单个遗址的聚落考古实践主要包括两个阶段的工作:田野考古、室内整理。田野考古包括多个聚落的地面调查和单个聚落的考古发掘,地面调查可以掌握大范围的聚落分布情况,但存在数据模糊的缺陷;考古发掘能够掌握更多详细数据,但离不开地面调查的定位;因此,在聚落考古的实践中往往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室内整理除了年代序列、文化类型等基本工作外,往往还是关注人群特征、自然环境、社会结构、特殊现象等多维度的内容,聚落内部发生的能进行考古研究的皆被纳入研究视角,可以说力图关注、考察所有属于聚落构成的内容(年代谱系一般不用如此耗费精力),这一点反过来就是对聚落考古田野工作的要求,没有聚落考古的田野调查和发掘也就不会有坚实的室内研究的基础,从这一层面讲,严格意义的聚落考古从田野调查时就开始了,而且要贯穿调查、发掘、研究的整个过程。
单个遗址聚落考古之上是多个遗址的聚落考古研究,跨遗址的解读和阐释伴随现代考古发展的各个阶段,这种层面的研究虽然没有明确聚落考古的意识和概念,但人群或者群落的意识很早就有,以此为基础梳理出的文化类型不仅有效描述了各个时空范围的历史面貌,还以此构建了具有突破和启发意义的理论框架,基本解决了史前时期的发展脉络、文化格局等重要问题。但当我们站在这个成果巨人的肩膀上时,会发现整体轮廓和宏大构架之下的文化进程存在模糊和薄弱,比如:以往对聚落的解读因套用意识形态的模式而过于僵硬;我们掌握各个时空区域内的文化类型,对其文化进程却知之甚少;我们寻找文明的源头,却没有适合国内实际的清晰标准;文明进化的临界点是什么,东方和西方相同还是不同等等。“成就巨大、薄弱明显”昭示着当前已经进入寻找突破的新阶段。对此,学界一方面在传统考古的基础上,开展更加细致的田野考古,希望通过更多的发现解读、阐释文明进程;另一方面在新方法中寻找解决答案的钥匙,聚落考古是为重要方法之一。
聚落考古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向,但实践层面的方法和技术并非现成可用。首先,史前考古与历史考古的最大不同在于“没有历史依据”,史学考古的“二重验证”基本失灵,单纯的逻辑推演往往因主观而缺乏说服力,如果没有符合实际的标准或者操作,脱离历史的考古将陷入无法验证的尴尬。其次,借鉴国外经验的聚落考古方法、研究范式等皆是在国外素材的基础上总结而来,人群文化往往都有各自的习惯路径和发展模式,国外模式很难完全适合国内。因此,聚落考古研究还需要更加扎实的田野数据,有效的模型分析、对比验证,以及“广开门路”的借鉴学习。
张忠培先生在1999年发表的《聚落考古初论》中指出:“(聚落考古)能拓宽研究视野,提高研究人员的洞察力和能增进学者的以物论史、透物见人的能力。”李零先生2019年在北京大学《考古学与人类学——跨学科对话》时提出“前沿的考古学必须考虑与人类学的关系。……考古学要从较高的理论层次进行认识,借助民族学、人类学的知识,真正理解'物’背后的人”。聚落考古不正是李先生提到的切入点么。有理由相信,未来的聚落考古是一个值得期待与探索的方向。
(作者工作单位: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转载自 《文物世界》 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