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前置思维与思维高度

1764年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大学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图书被毁于一旦,让人痛心疾首。第二天,学校上下得知了这场重大事故,有一名学生尤其面色凝重,突发的火灾把这名普通的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逼迫他作出选择。原来在这之前,他违反图书馆规则,悄悄把一位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优哉游哉地阅读完后再归还。突然之间,这本书就成为哈佛这批受赠的250本书中的唯一珍本。怎么办?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据为己有,还是光明磊落地承认错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这位学生终于敲开了校长的办公室,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学校。霍里厄克校长接下来的举动更令人吃惊,收下书表示感谢,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奖励,然后把他开除出校。哈佛的理念是:让校规校纪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更安全有效。

请你谈谈对这个事例的看法?

如果你只会回答,学校表扬是因为他保存了这本书,开除是校规规定,然后联系人品和道德的关系,那么你只能得到中等的分数,因为你的思维高度不够,但是你如果能联想到用奇来治兵,用正来治国,这就是上升到一个很高的层面了,是站在治国安邦的角度来谈这件事,你能把这个小事想到这个高度吗,我们一般人都是就事论事,但是面试是要从一般人中选出不一般的人,所以我们要从这件小事上是不是看到了大道理了,你想通了,你就没有对手了。

为什么我们说治国,而不说要严惩呢?因为我们所制定制度和法律,不是为了事后惩罚某些人,而是在事前进行警告,这才是对的,我们执行法律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惩罚某个人,为了给大家看的,让别人不犯错误,更重要的是防止那些想犯罪,但看到这个死刑就不敢去犯罪了,我们国家实行死刑,如果去掉了死刑那就有许多人去抢银行,大家都认为自我说的句读法,辩证法都会,可我一旦出个具体题目给你,你就不会做了。

所以,我们谈法律也一样,大家都把法律和严惩结合起来说,比如谈原因就说违法代价太低,这其实也是一种前置思维来,说明法律震慑力不够,但是你没有想过“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这句话,在谈违法代价太低的时候,同时上升到更高的层次,法治是保障,德治才是终极追求。

为什么题目不同,考上的人却相同?这就是水平、能力起了决定作用。是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超越了你,比你要厉害,所以他要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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