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精选】中秋节如何发放员工福利,员工最喜欢?
很快就到中秋节了,很多企业都给员工发放了月饼或者月饼券作为职工福利,希望以此联络企业与员工的感情。但难以预料的是这小小的礼券发放竟引来员工不小的争议。
据了解,一些企业为员工采购并发放了月饼券,但却“悄无声息”地在员工的工资里扣了相关的税。收到月饼券却被扣税,员工心生不满!
那么,企业发放的月饼券、各式福利卡等是否需要纳税?
康伯乐公司决定中秋节给每个员工发五盒月饼,价值1000元。一共有60个员工。下面我们来计算下康伯乐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情况:
可抵减的纳税所得额:1000*60=6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税
政策依据 :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包括中秋节的月饼,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为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税。
注意:发月饼或月饼券都是一样的。
云收公司在超市购买了20张面值为1000元购物卡共计2万元给员工当福利,也取得了超市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可抵减的纳税所得额:2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税;
注意: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你购进预付卡时候,取得了发票,如果没实际使用,应该按资产进行管理。也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只有在实际发放时候,凭借相关内部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才能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中秋节快到了,东兴公司决定以现金形式,发给每个员工1000元的过节费。员工总人数为38人。公司可以以福利费的形式发放,也可以以工资形式发给员工。
可抵减的纳税所得额:3.8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入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税。
企业发生的福利费税前扣除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作为限额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应做纳税调增。
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
分析:通过以上比较看出,工资薪金的形式比福利费的形式将会对企业更有利,避免出现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风险。但是在社保纳入税务局管辖后,后者会变为下年度社保的基数,无形中增大了企业社保的成本,这点需要企业老板注意。
当然,由于月饼等极具民俗特色,还是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企业文化,操作惯例及员工的感受,合法、合情、合理的给予过节奖励,让公司和员工皆大欢喜!
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