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给外方分红,应该如何操作
最近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小张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外资公司,去年盈利了(累计税后未分配利润大于零),今年想给外方分红,不知道要办理什么手续?
解决方法
第1步,需要企业出具决定分配税后利润的董事会决议,这是办理分红付汇的依据;
第2步,依据董事会决议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同时考虑外方与中国政府是否有税收双边协定,判定是否能够享受协定待遇,如果符合条件并且能够提供享受协定待遇的资料,需要在申报所得税时填报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享受预提所得税的减免;
第3步,此次分红代扣代缴所得税之后对外支付净额是否超过5万美金,如果超过还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第4步,银行付汇。携带相关董事会决议等银行要求的资料,如对外支付净额超过5万美金还需要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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