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湖北省府、州、厅、县行政区划
清朝湖北省有府十,曰:武昌、汉阳、安陆、襄阳、郧阳、德安、黄州、荆州、宜昌、施南;有直隶州一,曰:荆门州;有直隶厅一,曰:鹤峰厅。总领散州六、散厅一、县六十。
武昌府(领州一、县九)
领州一:兴国州;领县九:江夏、武昌、嘉鱼、蒲圻、咸宁、崇阳、通城、大冶、通山。
汉阳府(领州一、厅一、县四)
领州一:沔阳州;领厅一:夏口厅(光绪二十四年置);领县四:汉阳、汉川、孝感、黄陂。
安陆府(领县四)
领县四:钟祥、京山、潜江、天门。
襄阳府(领州一、县六)
领州一:均州;领县六:襄阳、宜城、南漳、枣阳、谷城、光化。
郧阳府(领县六)
领县六:郧县、房县、竹山、竹溪、保康、郧西。
德安府(领州一、县四)
领州一:随州;领县四:安陆、云梦、应城、应山。
黄州府(领州一、县七)
领州一:蕲州;领县七:黄冈、黄安、蕲水、罗田、麻城、广济、黄梅。
荆州府(领县七)
领县七: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
宜昌府(领州一、县五)
领州一:归州;领县五:东湖、长阳、兴山、长乐、巴东。
施南府(领县六)
领县六: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利川、建始
直隶荆门州(领县二)
领县二:当阳、远安。
直隶鹤峰厅(光绪三十年,升鹤峰州为直隶厅。未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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