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任标准是什么?—“秦汉史与项目管理”之一百三十五
继任标准是什么?
汉元帝身体不好,42岁就死了,在位16年。在弥留之际,他曾经想改换太子。

汉元帝有三个儿子。其中太子刘骜是汉宣帝所钟爱的,汉元帝一登基就立他为太子。但元帝最喜欢的是傅昭仪所生的定陶王刘康。因为元帝好音乐,能自己作曲并自己弹唱,而且他的弹唱与别人不同。
史料记载元帝经常把鼓摆在堂上,用弹指神功把铜丸弹出,击在鼓上,所击都特别合拍,跟乐师演奏的一样。除了刘康,别人都不会这种神技,常常与乃父合奏乐章。因此深得元帝钟爱。
有一次,元帝的小弟中山王刘竟死了,元帝带太子刘骜去吊唁,元帝哭天抹泪,结果太子刘骜一点不忧伤,滴泪不下。元帝说他没有人情味。所以有更换太子之心,但因太子关乎江山社稷,不能轻易更换,就没再提。
我们探讨一下,你认为选接班人应该注重什么?像定陶王刘康这样跟自己像的人?还是像太子这样的正统?

选择接班人就如同选择下一任领导一样,不能从个人喜好角度考虑问题,一定要站在组织角度考虑。因为接班人是为组织负责,而不是为个人负责。
大司马史高长子驸马都尉史丹曾劝谏元帝说,陛下你老是说定陶王刘康多材,以臣看来,才有很多种,皇太子聪慧好学,也是多才。定陶王刘康擅长作曲击鼓,就好像黄门鼓吹郎陈惠、李微,比匡衡高明,何妨让他做丞相。元帝听了,也是哑然失笑。
个人认同史丹的看法,选接班人要选组织需要能力匹配的人。虽然太子刘骜才能也不见得很高,但更加符合组织能力标准,且又是汉室正统,确实更适合被选为接班人。
请思考:你认为接班人最重要的能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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