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死了还是帅死了
文:陈旭泽 聂传安
学语文有啥用?别的不说,有事没事时去咬文嚼字,并能从中得到无数乐趣——这,就是语文的作用之一。
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喜欢去品味文字。
三班的陈旭泽就是其中之一。他有一文名为《夸自己,还是骂自己?》就是他在生活中和课堂上品味语言的作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头禅,有时候单方面听起来挺帅的,但是换一个角度,这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开篇之语为文章立了基调)
我的那位朋友口才很好,嘴“滑溜”的很,有时候讲话挺甜的,自称为“李哥”。他的口头禅挺风骚的,他出场后一般来讲都是说:“我就是那个背影击杀千军万马,转头吓死百万雄师的李哥。”(李哥豪气冲天啊!可惜不知到底是哪位李氏哥哥,否则我要去好好瞅瞅)
嗯,老聂,您作为语文老师,是不是一看完这句话,就觉得这句话很帅很威武呢?(这个自然,自然!)
但是若仔细想一想,您有没有发现,这是在骂自己丑吗?(暂时还没发现。您请讲)
“千军万马”和”“百万雄狮”相信在很多人眼里都是“帅”和“威武”的代表,而他用背影和脸就能杀人,就只有一种可能了,太丑了!(这个角度就是太新了!)
人们口语基本上都是说“丑死了”,我还没听说过有人会说“帅死了”,就靠背影和脸来杀人!(这么说来似乎“丑”比“帅”杀伤力更大……)
这是要丑到什么境界了啊!就像一首古诗《卖炭翁》里面的“翩翩”二字。看上去很优雅,但仔细一想,那可是两个男人啊!“翩翩”应该是形容女生的啊!居然用在了男人身上,可想而知,那两个同性恋一样的男人在路上骑着马,在马上究竟干了些什么,怕不会是在马上翩翩起舞了吧……(其实“翩翩”一词古时多形容男子,如“风度翩翩”。但旭泽说应该形容女生,那就听他的吧。他把黄衣使者与白衫儿说成像同性恋者,估计是取其形似。他由“翩翩”一词感觉到他们的“丑”)
所以说,这种讲话有的时候还是得需要简洁,你说的越复杂别人就越去琢磨,一旦被别人发现你这句话是在骂自己,那得多尴尬啊。(说话要简洁,不要让别人多去琢磨。观点很正确,不过委屈了骑马的那两个人了。那俩人估计看了旭泽文章,哭着说:“那'翩翩’一词是白居易加给我们的,又不是我们自己说的……”)
讲《卖炭翁》时,细讲“翩翩”一词背后的东西,于是不少孩子以此为周记题材——这正是我所希望的——旭泽此文也是其中一篇。不过他写法与众不同。别人多通篇围绕“翩翩”转,而他仅取一隅,使之成为看似褒扬实则贬损的证据,从而为自己的开篇观点服务。
从老师的批注中可见,此文尚有瑕疵,但一个小男生能有事没事琢磨着文字,并时不时地会心一笑,自得其乐,那情那景实在可爱!
这,不正是语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