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理解黔敖

九年级下册语文书中有孟子的《鱼我所欲也》一文,其中有这么一段: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不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翻译成现代汉语,大意就是: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因受轻视而不肯接受。

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这讲的其实就是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曾经的初中语文教材选用过吴晗的《谈骨气》一文,作者为了从“贫贱不能移”的角度证明“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一论点,恰好就选用了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主角除了那个因不吃嗟来之食而饿死的穷人外,另一个就是施舍者黔敖了。

虽然黔敖之墓今天依然完好地保存在山东齐陵镇刘家营前李官庄村,但是史书上有关黔敖的笔墨实在不多,我们对于他的了解主要还是根据《礼记·檀弓下》中的那篇文章: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参考译文: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准备好饭食,以供路过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袖子蒙着脸,无力地拖着脚步,莽撞地走来。黔敖左手端着吃食,右手端着汤,说道:“喂!来吃吧!”那个饥民扬眉抬眼看着他,说:“我就是不愿吃嗟来之食,才落地这个地步!”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他仍然不吃,终于饿死了。曾子听到这件事后说:“恐怕不该这样吧!黔敖无礼呼唤时,当然可以拒绝,但他道歉之后,则可以去吃。”)

从文中可看出,齐国出现严重饥荒时,黔敖拿出自家的食物置于路边,“以待饿者而食之”。他这一行为既看不出是有关部门的命令,也看不出是自己要沽名钓誉,全力“圈粉”,所以其“为食于路”实为善举,殊为难得;见有“饿者”“贸贸然来”,他便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迎上前去,可见他的热情;当他感觉自己的言语有伤饿者尊严时,忙追着向饿者道歉,可见他的知错就改的诚心。

但是,仅仅因为黔敖说了一句“嗟!来食”,孟子便对他不以为然(他的文章明显尊饥者抑黔敖),许多人便认为他“倨傲无礼”、“盛气凌人”、“一副救世主的模样”,吴晗也认为他是“摆着一副慈善家的面孔”,厌恶之情毕现。

其实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黔敖的那句话。受材料所限,我们无从知道黔敖的性格,无法推定他是否因为豪放而大大咧咧或不拘小节。即便如此,我们知道他作为一大财主,平时养尊处优,役使下人,张嘴即出一些优越感极强之语,也是自然之事,也与其身份相符。

平心而论,“嗟来食”三字绝无尊敬之意,但也不一定就是侮辱。说是有失礼貌,也许更为恰切。但当黔敖知道失礼时,忙追赶过去道歉(“从而谢焉”),足见他内心的淳朴与善良。如果饥者因那三字而愤愤然,却全然不顾别人的追来道歉,进而“终不食而死”,未免太过执拗。因此而怀疑黔敖慈善的诚心,狂夸饥者的“骨气”,似乎不够公正。

查阅一些资料,发现历史上对黔敖持正面态度的不乏其人。陶渊明在其诗《有会而作·并序》中写道:“常善粥者心,深念蒙袂非;嗟来何足吝,徒没空自遗。”很明显看出陶渊明对“粥者”的肯定和对袂者态度的不苟同。唐代诗人皮日休在其诗《卒妻怨》中写道:“岂无黔敖恩,救此穷饿骸。” 可见对黔敖的善举也表示认可。即使是曾子也对饥者的行为产生质疑,他认为黔敖无礼呼唤时,当然可以拒绝;但他“从而谢焉”,追着去道歉之后,则可以去吃。

《谈骨气》一文中,吴晗除了认为黔敖态度傲慢之外,还认为其施食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显然,他不会白白施舍,吃他的饭就要替他办事。” 不知吴晗得此结论的根据来自何处。如果仅看《礼记·檀弓下》原文,85个字哪一个字也看不出黔敖要吃者替他办事的意思;如果是作者的主观臆想,那又有失历史学家的客观公正了。

长期以来,我们面对对立事物时比较容易做一元选择:非此即彼,非好即坏;富者不仁,仁者不富……所以我们认为:黔敖富有,他就一定不是好人;他在施舍,他就一定不安好心。时代在进步,我们的观念也应该与时俱进。假如我们还一直固守此论,那我们就永远不会理解陈嘉庚、李嘉诚、比尔·盖茨等人的善行;我们也不会有慈悲情怀,不会理解人,不会同情人;这个社会的“仇富”心理就可能会越来越严重。具体到语文,语文的人文性也将无从谈起。

也许我们都见过这样的场面:一些冠冕堂皇的人物特意将捐助场面搬到报纸电台电视台上,让贫困学生、五保户、下岗职工的感恩戴德传播到尽可能宽广的范围内。想想今日这些毫不顾及弱者尊严的“施舍者”,我们还会去苛求两千多年前的那个仅仅有一句失言、但有错就改的行善者黔敖吗?!

理解万岁!

黔敖,你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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