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终须尽三年礼——《论语》悟读【365】
父母即天地,恩情盖乾坤。
《论语》第十四篇第三十九章:
【原文】
子张曰:“书云:'高宗(殷高宗武丁)谅阴(帝王守丧),三年不言。'何谓也?”
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hong一声):君王死曰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古代统理政务的百官之长)三年。”
【译文】
子张说:“尚书上说:'殷高宗居丧,三年不言。’说什么呢?”
孔子说:“哪里只是殷高宗才这样,古代的人都这样。君王死了,百官总摄己职,听命于冢宰三年。”
【悟读】
慎终须尽三年礼,追远常怀一片心。
百善孝为先。生活在中国,须知尊老敬长,孝敬父母。这是中国的文化表现,是构建在血亲关系上的一种特殊的情感,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可称之为中华孝文化,为中华民族传续了几千年。
本章乃言三年之丧。子女之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抱;故父母卒,其子女能三年不忘于哀思,斯为孝。
在儒家看来,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庶人生事简单,时有哀思,犹所不妨;天子总领天下,日理万机,不能常哀思。然政权事小,人道事大。只顾政权而丧人道,人道既丧,政权亦将不存。以不仁不孝之人而总领天下,天下事可知。故儒家言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者,其重在天子,乃言天子亦犹庶人,不可不有三年之丧。
居丧制度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的一部分,居丧制度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无论是埋葬制度还是丧礼制度、丧服制度,都具有等级分明、形式繁缛的显著特点。居丧制度对亲人去世后的服饰、言容、居处、娱乐、饮食等都有详细的规定,特别是还有“居丧三年”不能外出工作的规定。
纯孝感天地,至情传古今。
时代在变,规律永恒。在日新月异快节奏的今日,三年之丧或已不太适用。但中华孝文化却是万万不能遗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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