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通知!事关你的医保
事关你的医保!
厦门、漳州、莆田
日前发出通知
这几天暂停办理!
近期
我省各地陆续上线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期间
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
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参保人就医购药暂停刷社保卡支付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医保信息平台要在全国落地应用,我省将从9月底至11月在各地陆续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各地在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期间,部分业务将可能受到影响或带来不便,敬请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厦门市
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方便群众跨省异地就医,按照国家和福建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将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停机时间:2021年10月26日0:00起,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暂停所有医保经办服务(包括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
02
01
停机前
1.慢病及特殊用药医保患者请提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2.住院病人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请在10月26日0时前做好出院结算工作;未达到出院标准的,请在10月26日0时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手续。
02
停机期间,厦门市参保人员急需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医药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回原就诊或购药的机构冲销,冲销截止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急需住院的,先办理自费住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补办医保入院手续。
03
2020医保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04
厦门市家庭共济功能停止使用,原绑定的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
请咨询厦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如下:
漳州市
为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更加高标准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漳州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实行停机,并限时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停机切换时间
自2021年10月26日0:00-2021年10月30日24:00,停机切换国家医保信息平台。2021年10月30日24:00起,新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医保业务将逐步恢复正常(如切换工作提早完成,将提前开机)。
02
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保服务
1.自2021年10月21日24:00开始,本月征缴业务期终止,医保经办窗口停止办理征缴、手工报销和生育津贴申报业务;自2021年10月26日0:00开始,医保经办窗口停止办理所有对外医保业务。
2.自2021年10月26日0:00开始,暂停所有医疗保险费用(含医疗救助等)的结算和支付,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均不能开展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03
停机期间医保服务解决办法
1.停机期间费用结算处理。漳州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的,若达到出院标准的,应在10月26日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若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应在10月26日0时前将原入院记录冲销,待开机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结算。
在停机期间发生(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单列药品等)的医疗费用,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应配合参保人员在系统开机后进行补刷卡结算。特殊情况无法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卡、有效收费票据、费用总清单、就诊病历(住院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特殊病种提供门诊病历或处方)(所有医院材料均需盖医院章)至参保地医保窗口申请手工报销,不会因系统切换原因造成参保人员待遇下降。
2.尿毒症患者的收费处理。为防止新平台上线后转入下周而无法享受一周两次免费的政策待遇,对于需在停机期间进行门诊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应于10月26日0时前先行刷卡结算。
3.门诊就诊须知。漳州市参保人员有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单列药品需求的,请尽可能在系统停机前进行合理购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医师处方制度,尽量减少给参保群众带来不便。
4.家庭共济使用须知。使用家庭共济缴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缴费。家庭共济划拨余额将于10月25日退回个人账户,待家庭共济业务恢复后,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进行共济余额划拨。
来源:厦门市医保局、漳州市医保局、莆田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