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开国上将陈奇涵定下三条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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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文字版————
在开国上将中,陈奇涵的资历非常深,很早就跟着孙中山闹革命,参加过北伐,也参加过东征,还担任过黄埔军校教官,是林彪、刘志丹、张灵甫等人的老师。
建国后,陈奇涵被授予上将军衔,担任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位高权重。
在外人看来,陈奇涵是位高权重,但在陈奇涵的亲戚朋友们看来,他的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因为,陈奇涵早在建国初就给家里定下了三条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违反——
第一条,公家有的东西而我家没有的,可以花钱买,没钱就不买,也不许借;
第二条,绝不允许贪污,否则不要说国家这一关过不去,我陈奇涵的脾气你们是知道的;
第三条,国家给我一定的级别待遇,是让我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你们服务的,如果谁想拿着我的名头搞特殊,就滚出这个家门!
陈奇涵有个侄孙,叫陈桃生,到了参军的年龄,陈奇涵说,适龄青年参军没问题,就介绍陈桃生去参加考核,最后通过考试,参了军。
不过,陈奇涵告诉陈桃生:“你参军是要受苦的,不是来镀金的,解放军没有金可镀,你要想着通过我往上爬,现在就脱下军装回家!”
陈桃生也是一个有志青年,在部队的那些年,从来不提自己跟陈奇涵的关系,一直到退伍,都没有人知道他还有个开国上将的爷爷。
1981年6月19日,陈奇涵将军与世长辞,享年84岁,没有给孩子留下任何遗产,两袖清风。
陈奇涵在晚年时,曾对自己有过一句评价:“我对自己几十年来总的评价是:无能事,而能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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