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书
健康证书
编号 381235
姓名
BECKY
留言时间
2020-07-29 13:24:33
留言内容
您好。 海关总署于2018年6月19日签发对外通知各驻华使馆2018-41号文件 《关于中国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外出口产品健康证书有关问题的函》。 函中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并公布实施。根据《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调整的公告》(原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原质检总局将涉及90个海关商品编码的食品添加剂调出法检目录,自2018年2月1日起不再对其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也不再为其签发健康证书。由于我司产品在国内属食品添加剂,编码使用382499,国内属于非法检产品,当地海关已通知不再出健康证。但国外很多国家均使用的是210120,国外仍需要我们提供相关证书。最近海关又说内部会议规定可以出,但需要目的国的官方文件,且需注明必须是官方出局才同意出证书。印尼客人已提供相关管理规定,他们进口使用的编码是210120,产品进口需要健康证书办理许可,所以一定要我们提供该证书,土耳其客人也有同样要求,请问如何解决。
问题分类
其他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0-07-30 14:39:58
投送单位
南京海关
回复内容
你好,海关出具有关检验检疫证书的前提是进出口货物应由海关实施检验检疫。根据海关相关规定,申报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范围为:(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证书方准入境的;(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企业申请检验检疫的非法检商品,应符合第二条或第三条范围要求。企业若能提供相关依据,我关将按照规定实施检验检疫并出具相关证书。企业若无法提供,可根据需要联系第三方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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