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周文:梦呓语丝
梦呓中一些真实而古老的故事,不会是过眼的烟云或一现的昙花,恰恰似耳畔情侣温馨之语丝,伴随着我生命的不老……
——题记
哑妹
我有一个哑巴妹妹。她是聋哑人,幼时生一场大病,耳聋也就无法学会说话了。家里人和亲戚邻居,都叫她“哑子”,她的真名就因她的聋哑而被人们忘却。
她不是我的同胞妹妹,而是我的乳妹。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没人知道;她生下来之后就被父母遗弃,被不能生育的养父母捡来收养,这才活了下来。她的养父姓赵,是我襁褓之地如东县陈家窑的邻居。赵家领回哑妹之后,“哇哇……哇哇……”没完没了地哭。那时妈正在哺乳我,听到她哭得不停,就去她家奶她,就这样我妈就成了她的奶娘。妈同时奶两个孩子,奶水自然不够,就狠狠心提前断了我的奶,专喂她一个,而我只得改为喝稀粥和面糊糊。从我妈做她的乳妈起,在心里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从此,我们两家就成了相处甚密的亲戚。
记得,少儿时候的哑妹很美。她,两眼深凹深凹的,鼻子挺直挺直的,嘴巴鼓圆鼓圆的;笑的时候,两眼眯成缝,两个深深的酒窝立即写在了脸蛋上。她是个很乖巧、讨人喜欢的孩子。但她除了我,没有别的童伴。两个人相伴玩耍,可谓青梅竹马。不知什么时候,她知道了我妈因她而断我的奶,就怀着歉疚而唯我是从,一直觉得有亏欠我的、还不清的债。她没法跟我说话,常常嘴里发出“呵
呵呵——呵——”的声音,大概算是懂我的意思。她用眼睛盯住我,用心体察我,知道我想什么,于是她总是“呵呵呵”地应答,给我拿这拿那,或者陪着我笑,顺从地做我的跟屁虫。吃东西时,她总要从自己的一份中分点给我,为讨我的高兴,自己宁可少吃甚至不吃。有一次,我妈给两个孩子煮了两个鸡蛋,我的先吃了;过了半天,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她把她那个蛋的蛋黄,硬塞到我嘴里;我坚持不吃,她一个劲儿摇头,摇着摇着就闪出泪花来……这样的事情常有,俨然她是姐姐,而我变成她的弟弟了。
我七岁的时候,正值“土地改革”,我家是“赤贫户”,分得一家地主家的瓦房。于是,我家就从陈家窑搬到现在的孙桥村。她家同样是分得房子的原因,也从陈家窑搬走。从此,我与哑妹就告别了朝暮相伴的儿时。可两家仍然你来我往。
她十四五岁的时候,养父母又领养了一个叫彬彬的、不聋不哑的弟弟,五六岁,聪明伶俐却蛮横无理,常常以她的残疾来捉弄她,而在一旁的爸妈却听之任之。哑妹就这样不再被宠。她得为家里挣工分,去生产队大田里跟大人一样干活,慢慢地成了她家的大劳力;自留地里的活儿,她也得去干。而烧饭、洗衣、喂猪什么的,也都离不开她。自从家里有了弟弟,她在家庭里的地位由公主变成了奴仆,成了实实在在的女佣。放假了,我和妈妈就去她家小住几天。她用手比画着,告诉我她在自留地里种的蔬菜、瓜果和玉米等等。她挑最熟最甜的瓜,把灌浆玉米放在锅膛里烤熟,用刀截断一节一节的甜高粱(类似甘蔗),把这些她劳动的果实都给我品尝。可我从她深凹的眼睛里,看出她的疲惫、孤独和忧郁,听她那“呵呵呵”的发声也愈来愈低沉和细弱,以至闷在喉咙里打转,蚊子叫似的,几乎很难分辨出来。
我上高中的时候,哑妹出落成一个娉娉婷婷的大姑娘了。只是她的靓丽和纤细被农活和家务所消损,皮肤变黑了,手脚变粗了,齐颈的头发也少了一些光泽,整天也难听到她的“呵呵”声了。然而,只要我一到她家,她会一下变回到从前的她;见我就笑,脸蛋笑成一朵花,而她一笑,那会说话的眼睛就像无声的音乐,变幻出不是兄妹胜似兄妹的亲切和温情。有一次,她拿出一双没有纳好的鞋底给我看,只见针脚密密匝匝,排列出一种美术图案,透露出一股艺术的美感,不用说,是她跟她的养母学的;她告诉我,正在为我做一双布鞋。妈没说过,原来哑妹一直默默为我做过好多双鞋,我还一直蒙在鼓里。我为她有艺术细胞而感到高兴,心想她如有机会上学,开发她那聪明才智该有多好。与过去见面不同的是,长成少女的哑妹,见到我有些反常,发出的“呵呵呵——呵——”的声音少了。更多的是“嗷嗷嗷——哼——”的声音,明显是向我表达什么,然而我完全没有读懂。高二的暑假再见哑妹的时候,她脸上满是红晕,“嗷嗷嗷——哼——”,一次比一次急,似乎还带有羞涩。“嗷嗷嗷——哼——”,是表示她不堪劳累的压抑?是表示她受到骄横弟弟的欺负?还是表示她难堪封闭精神世界里的孤独?我还是听不懂。我也急,为她有苦衷不能表达而感到茫然,只能敷衍她笑笑,不断点头佯装听懂罢了。
我动身去扬州读大学之前,想和妈一起去看看哑妹。妈不像往常那样立即答应,而是一反常态,一脸庄重地说别去搅和添乱了。问为什么?妈说她家里人准备把她嫁出去,她不肯。那又是为什么?妈这才告诉我,她养父母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上门提亲的,男方是地主的儿子。20世纪60年代是大讲政治和对“地富反坏右”专政的年代,地主的儿子很难找到老婆的,只有找残疾的或者“五类分子”家庭的姑娘,或者找拖儿带女的寡妇。唯此,他才向一个残疾姑娘提亲。那人和我吴门同宗,算起来还与我父亲同辈。哑妹自然不知婚配“阶级成分”的重要。他家人把她当负担,只图尽快把她嫁出去。可哑妹死活不答应。妈说,她用两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做成两个圈,贴到自己的眼睛上,向家里人反反复复做这样的动作,表示只肯嫁一个戴眼镜的。妈说:“她心里铁定的,就是你啊。”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嗷嗷嗷”,是她对我的情感表达。哑妹头脑里只有一根筋:她把对我的“歉疚”,化为感恩,而她唯一的方式是以情相许。从此,我不敢再去她家了。我给了自己这样的理由:别伤害她纯洁无邪的感情,我只想永远珍藏对她美好的回忆。为此,我选择了逃避。但一直到现在,我还为自己冷漠的逃避而愧疚,还感到有一种解不开的困惑。我之所以困惑,是因为我至今也不知该如何回馈、感念她那颗像溪水一般清澈的心。
她最终还是嫁给了我那位老实忠厚的族叔。
我上大学的时候,她还为我做鞋,直到我改穿皮鞋才肯罢手。
我爸去世,哑妹带着全家来参加爸的葬礼。我妈去世,花白头发的哑妹又来我家吊唁。在遗像前,她眼眶红了,噙满泪花,指指遗像,指指我,再指指自己的鼻子,然后拍拍胸口,在“呵呵呵”的哭泣声中,紧紧地握疼了我的手。她是说,我俩是一起喝妈的奶长大的,妈是我们两个人的母亲。长大之后,这是她第一次紧握我的手,也是仅有的一次。我向她频频颔首,而在我心里,早已紧紧地拥抱着我的哑妹了。
大哥
大哥比我大四岁。在他之前,妈先后生过两个哥哥,都没能留住。所以妈生下他之后,五年夜里不熄灯,一家人都把他当成了心肝宝贝。妈常说,必须取“网侯”做乳名,以图吉祥。“侯”,是家乡话里宝宝的意思;“网侯”,就是一张网牢住这个宝宝,保佑着他健康成长、长命百岁。因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太过娇惯,所以他从小就非常的任性和顽皮。
妈生我的那天,查黄历是个“黑道”日子,按迷信说法,长大之后会做盗贼,外公喝令阻止,才没被送到育婴堂去。所以,等我懂事的时候,“黑道”的魔咒让我在爸妈面前变得十分的乖巧和听话。恐怕也是我身负的魔咒,大哥总是对我颐指气使,他甚至常常在我面前挥舞右拳,说:“你闻闻,闻到铁性气了吗!”
大哥开始上学,最初老师常夸他聪明。可后来他变得更顽皮了。用现在医生的话说,他患的是少儿常有的“多动症”,喜欢动,喜欢跟同学挑逗、打闹,喜欢上树掏鸟蛋,喜欢下河钓鱼钓虾,喜欢看乡间的文艺演出……他带着我和年龄差不多的元发兄弟俩一起玩耍,俨然就是我们的孩子王。大哥出各种游玩的主意,在这方面,可谓绝顶的聪明。如,那时乡间经常有京剧的草台班子来演出,我们没钱买票,他就出歪主意,用毛笔和纸克隆出几张乱真的门票来;在昏暗的汽油灯下,骗过检票的,带着我们几个大摇大摆地入场。那是最快乐的时候,听青衣老旦咿咿呀呀地唱,看武打演员一连翻一二十个空心跟斗,我们乐得吼着叫绝叫好。童真自然无谓,但今天想起来,克隆门票的恶作剧还是歪门邪道,是不该做的事情。
大哥和我喜欢文艺,是受爸爸的影响。爸爸因跟着他的满叔学会了拉胡琴、唱小曲,还学会了讲《秦雪梅吊孝》《十把穿金扇》等等故事,有邻居或亲戚来,就经常在家里举行说说唱唱的独角演出。尤其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让爸妈牢牢树立“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期盼兄弟俩通过读书,能够“学而优则仕”,为全家光宗耀祖。爸妈的这种思想比一般乡间的父母要顽固和强烈。读书唯高唯荣,于大哥是充耳不闻。他的思想和精力不在书本和课堂上,而在于他的玩乐,常常因此而受到爸妈尤其是妈妈的责罚。自然,爸妈也喜欢大哥的勤快,什么下地干活、出门张罗甚至给小妹洗尿布等等,他都肯做。爸妈还喜欢他从小就懂得赚钱。有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得。他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卖起薄荷糖来,用一个有玻璃活动盖的木匣子装糖,在星期日和放假的时候,走巷串户或者赶到村里和乡里的集会上去叫卖。他可认真了,自己一粒也不吃,我巴望着也吃不到一粒。就这样几厘几厘地赚,赚到一两块钱就交给妈。这个时候,妈就开心了,“我家网侯精明,将来会有出息的”。
小学老师每学期都来家访,说大哥学习成绩如何不好,因他上课时思想放野马,以至名落孙山,不是读书的料。一位不懂因材施教的喻姓老师,特别反感他的顽皮。这位喻老师却夸我是读书的料子,怎么天资聪颖,怎么学习认真,怎么成绩在班上总是第一。就这样,我越来越受到爸妈的偏爱,而大哥却因读书没自信,而越来越受到爸妈的责罚,尤其是我妈,动不动就又打又骂。大哥难以忍受的时候,就在背地里对我动手动脚,拿我出气。我当时不理解大哥那颗童心被虐伤的疼痛,还心安理得地接受妈妈的“偏爱”,常常在挨哥哥的手脚之后,向妈妈告状。于是,大哥因我的告状,受到妈妈更为严厉的责罚。现在想起来,因我那时的懵懂,让大哥受了很多很多的皮肉之苦,这中间也有我的不是。
小学毕业之后,大哥没能考上初中,只得停学在家。过了几年,即在闹自然灾荒的那年,妈妈为了大哥的前途,让他到部队上“造(就)造(就)”,亲自送他到县城新兵站去当海军。那时我刚去马塘小镇上读初中。临别时,他对我说:“我没能继续读书,让爸妈伤心,只好去当兵。你可要好好上学,千万千万不要再让爸妈失望。”说着说着,他眼圈就红了,红了好一阵子。然后,他要我把我刚买的一个十音阶的口琴给他。他是带着我这个玩具口琴,也是带着他的童真去服兵役的。我俩难分难舍,我第一次为我的大哥流下了泪水。
我考上县城的高中,全县只招生一百一十名,我是其中之一,我成了爸妈和大哥的骄傲。那时他响应国家开发“北大荒”的号召,转业去了那里的一家国营农场;以后他就不间断地给我寄伙食费和零花钱,每月十五元。他刚转业工作,工资估摸只有三十多元,倒给我十五元,也不知他怎么省着抠出来的。高一时,我下乡支农抗旱,摔断了右腿,住进了南通附属医院。大哥得知后立即电汇了十块钱来给我作伙食费。我在治病期间能够吃到营养食堂的白斩鸡、红烧肉之类的美味,疼痛之时便完全忘记了疼痛。还记得,我爸来医院看我,一见我躺在病床上右脚被沙袋高高吊起,就嚎啕大哭起来。他担心我从此再也读不成书,倍感伤心。其实并非如此。我出院后立即去学校参加期终考试,虽然住院三个月,因在住院期间自学,成绩依然名列前茅。我把成绩报告单寄给大哥看,他在“家长意见”一栏内,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责问:学校领导怎么把他弟弟弄残废了?你们该负什么责任?后来我设想,如果大哥亲眼看到我在医院病床上伤腿被高高吊起的情景,他一定也会像爸爸那样大哭一场的。
到我读扬州师院的时候,家里实在困难。多亏大哥及时寄钱回来。那时国家给师范生提供伙食费,结婚生子的大哥继续按月寄十元零花钱给我,而他自己则省吃俭用。可想他望“弟”成龙的信念,支撑着他的所为。从高中到大学,我也一直想着不负大哥的愿望与期盼,让自己的学业成绩保持在班级和年级的前列。大学时期一次“为什么读书”主题班会上,班主任要大家都说出读书的目的与理想。同学们纷纷说为祖国的强盛、为民族的振兴、为人民的造福、为共产主义的实现等等;轮到我发言时,我却说:“我为大哥读书!”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可懂我的班主任没笑,反而夸我:实话实说,说了一句大大的实话。
“我为大哥读书”这句话藏在我心里,它一直是我读高中、大学时一股学习的动力。我相信,在大哥心里原本也是藏着“你替我读书”一句话,只是彼此心照不宣,从来没有捅破这层窗纸。一直到现在,彼此都从没说破。
大哥现在有几种老年病,每次我回家看他,他都格外地高兴,仿佛他又童心复来,顿时病情像减轻了许多。我写此文时,他犯哮喘住院,我不免有些忧心。遥在扬州的弟弟祈祷老顽童早日康复、长命百岁,并且期待着兄弟俩再一次的相见……
坐骑
坐骑,指的是自行车。我有过几辆坐骑,它们是伙伴,准确地说,是给我卖苦力的“苦友”。在我的记忆里,最难忘的,是我家的第一辆坐骑。
那辆自行车是我夫人买的。1972年秋天,荷珠从东台县卫生防疫站调至扬州时,用娇弱的肩膀扛着它,艰难地扒着梯子,放置长途汽车的顶部并且网好,它才被汽车“驮”到了扬州。它,是我这个小家庭最最重要的“财富”。那时一般人结婚,女方对婆家的“豪华”要求,就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三大件。按我当时的经济条件,父母在农村,我又刚刚大学毕业,月工资只有五十一块半,自然买不起“三大件”,就连一辆自行车也买不起。我妻子每月工资三十四块半,靠她每月十块八块地积攒,才存下来一百五十块。而且,她求人找关系,讨要到一张自行车内部购买劵,才买到手的。在那物质匮乏的年代,对我们这样的小家庭来说,夫妻俩拥有了这件很重要的“家当”,就犹如现在的小夫妻拥有了一辆“捷达”或者“现代”,我俩当时的喜狂之情难以言表。
它的主要任务,是当荷珠的坐骑。从我们居住的瘦西湖校园到她上班的苏北人民医院,少说也有三四公里路,就靠这辆坐骑上下班。后来有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她必须中午赶回来喂奶,这样“永久”车每天必须驮她两个来回。而我也必须每天驮它两回。我们住在学生宿舍区红三楼的三楼,早晨我把它驮下筒子楼,晚上又把它驮上楼,放在自家房间里过夜,这样就不用担心它被小偷盗走。
最难忘的是荷珠当初怀我家二宝的时候。在怀宝宝五个月之后,我每天当车夫接送她上班和下班;坐骑就得稳稳驮着母女俩,它必须左避右让、不快不慢、谨小慎微、确保平稳,就这样忠于职守,一直驮到女儿出生,从没有出过丝毫差错。真的,谢谢这辆“永久”车的忠诚。记得,那年的三十夜,妇产科排女主人的小夜班,要到夜里十二点才能下班,只得在值班室留宿五六个小时,等待我和坐骑去接她回家。大年初一的清晨,寒风凛冽,满城空巷,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坐骑驮着的我俩。万物是那么宁静,天色是那么熹微,马路是那么空落,那个时刻,仿佛扬州就是我俩的,整个世界也是我俩的。当然,扬州与整个世界也是由我俩和坐骑驾驭的。本来有一种茕茕孤独的感觉,可满满幸福的感觉逆袭而来,再也不感觉寒冷,反而暖意荡漾。我俩笑着、唱着,把欢声笑语洒在一路上,洒在新年的早晨里,把沉睡着的扬州吵醒了……
感谢我夫人的深思熟虑,她买的是一辆永久牌“加重”型的自行车,龙头粗、大杠粗、支杠粗、钢圈粗,连钢丝也是加粗的,差不多有五十来斤重。虽笨讷、沉重,却异常的坚固,驮个三五百斤东西是毫无问题的。而它作为我们家的“苦友”,常常是“驮”着我们全家的甜蜜和欢乐。
星期日或者放假的时候,它是全家出行的交通工具。我主骑,儿子大宝乖乖地坐在前面的大杠上,我两手把住龙头,刚好把他圈在我怀里。待车子慢慢启动的时候,荷珠抱着爱笑的女儿二宝,屁股一挪就轻轻地坐在后座上,全家人就这样被“苦友”驮着。随着车轮飞驰的节奏,兄妹俩像喜鹊似的哼哼唱唱,或者没来由地大笑起来。有一回,我驮着一家人去看电影。出校区南大门时,刚巧遇上我校党委姓杨的一把手书记,他见状笑着说:“吴老师,看不出来你这个文弱书生本事还挺大,真能驮四个人啊!”旁边的一位同事也笑着喊道:“瞧这一家子啊!”那时正热映《瞧这一家子》的电影,加盟演出的有陈强、陈佩斯父子,“北影三朵花”中的张金玲与刘晓庆,人们都熟悉这部电影。故而同事这一喊,顿时引起大门口一群人的注意,都“哈哈哈哈”放声大笑起来。它还常常驮着我们全家去大街上闲逛,有一次玩到中午的时候,就在一家饺面店,买了八碗馄饨,怎么吃也吃不完,一双儿女都吃撑了,最后只得跟服务员好说歹说退了两碗。而每每在这个时候,“苦友”不吃不喝,总是在门口默默等待着它的使命。
这辆“永久”自行车,是我家最忠实的朋友!它驮着我家经济拮据的岁月,驮着儿女成长的快乐,驮着我们全家对未来的期待,默默为我家服役多少个朝朝暮暮。它是那么的兢兢业业,那么的任劳任怨,那么的忠一不二,一直驮到它下岗的时候,足足有二十六年之久。后来它被拾破烂的拖走,也许凤凰涅槃变成了另一辆“永久”。它的历史告诉我们全家一个道理,苦是乐的基因,苦乐是孪生连体的奇葩。
我退休之后,就在人们纷纷骑着电瓶车、把玩小轿车的时候,也许出于对“苦友”的思念,出门还总是骑着一辆很旧的“凤凰牌”自行车。永远的“苦友”给了我不灭的回忆:一想起它,就想起远在深圳打拚的儿子和女儿,想起那年的大年初一,夫妻俩把扬州早晨吵醒时的温暖和快乐,仿佛在聆听匈牙利小说家约卡伊·莫尔在《九个里面挑哪个呢》里所描述的圣诞夜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