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精准的广告,是更“懂你”, 还是更能“控制”你?
有人说,广告如此精准,并不是因为“偷听”,而是大数据“太强大”。其实这是一回事。无论这些互联网公司对你的了解来自麦克风还是GPS定位、Wi-Fi、IMAC码、剪切板、照片,最终都会画成一幅虚拟世界里的“你”,然后为“你”提供精准的广告。当然互联网公司可以说,这是为了“更好地为你服务”,但我看到的,却是满满的“权力”二字。
“这是为你好”,多么熟悉的话语,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中,苏母让苏明玉上免费师范,开口便是“我为了你跑了不少路,求了不少人,女孩子当个老师,离家近,还稳定!”是啊,多好!好到“忘了”明玉是可以上清华的。“为你好”三个字背后,是说话人满满的控制欲。
《智能时代》作者吴军认为,未来只有2%的少数人受益于新科技。在我理解,这其中暗含的另一层意思是,只有2%的人能够掌握并知道如何利用数据资源,剩下98%的人都将只是数据的提供者,无论5G,还是物联网,万物互联的最终目的是将人、财、物数据化,通过Matrix(母体)将彼此相连,然后走向智能时代。
毫无疑问,这些数据掌控者会为你提供更精准的广告、更贴心的商品、更符合你口味的新闻,减少你选择的时间,争夺你更多的时间,然后,收集更多的数据,更加“了解你”。
然而,细思极恐的是,这些“为你提供的更好的服务”,究竟是你真正想要的,还是它希望你想要的?120年前,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便写道,“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实上,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一些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在数据世界里,完全由各种标签画成的透明的“你”,真能坚持自己是自己吗?
这并非耸人听闻。
Facebook在2014年便曾做过“情绪传染”的试验,通过这个试验他们发现,只要操纵帖子在Facebook页面上出现的顺序,就可以让人们变得更开心或者更悲伤。2018年3月18日,《卫报》的报道证明,一家名为剑桥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的数据公司窃取了5000万Facebook用户资料,根据每个用户的日常喜好、性格特点、教育水平,预测他们的政治倾向,进行新闻的精准推送,达到洗脑的目的,间接促成了特朗普的当选。
“技术是中立”的吗?美国宪法学者、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莱斯格在《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一书中悲观地发现,代码不具有中立性,网络空间拥有什么样的性质,完全取决于代码架构由谁设计、如何设计。
当数据成为资源,代码成为法律,谁掌握资源,谁就将拥有权力。技术可以使数据资源前所未有地集中于少数几个公司,大数据更了解你,但也更容易操控你。
当然,它能做到,并不代表它会做,但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谁能将这种权力关进笼子里?不要将“不作恶”的希望寄托于企业自律,权力和金钱的诱惑让人无力抗拒。
最早以“不作恶”作为公司核心价值观的谷歌,2018年,在员工准则中彻底删除了这一条,而是以“做正确的事”代之。此前,在与美国军方合作Maven人工智能项目时,尽管有谷歌员工指出这项技术有可能用于提高无人机打击的精确度,有违“不作恶”原则,谷歌依然我行我素,直至数千名员工联合反对,才被迫决定不再续约,但“不作恶”也消失了。
在利益面前,企业的自律原则,随时都有可能绷断。正如《动物庄园》中谷仓墙上的“七诫”,最后都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能够约束权力的唯有法律。事实上,无论是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还是中国的《网络安全法》,都加强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措施,明确互联网公司获取个人信息的规则,GDPR更是从个人数据权利的法律归属上,设定了“个人数据”“数据主体”和“数据主体权利”。立竿见影的效果是,很多公司今年年初相继修改了自己的“隐私协议”,并在过度索取用户授权方面有所收敛。
然而,法律的语言更偏向概念性,且执行时通常会遇到技术障碍。以精准营销为例,用户如何判断收到广告是因为哪个网站泄露了自己的信息?法律规则需要转化为技术规则,或者说,法律需要以技术的手段来保障。比如区块链,这是目前被认为最能追溯数据来源的技术,但真正落地却困难重重。假设法律强制性要求,所有互联网公司都必须使用区块链“记账”呢?
但这样是否能真正解决数据确权,或者是否能规避技术影响价值的弊病?
我,不知道。
从信息时代到数据时代,再到智能时代,作为个体,我们终将成为滚滚数据洪流中一个微小的分子,谁都无法逆势而行。只是希望我们能拥有这样的权力——是,数据是开放的,是,有人在获取和控制,但,至少我知道。
编辑:挨踢妹
图片:网络 采访对象
来源:《IT时报》公众号vit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