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影:演员与推手,嘉禾影业在成龙出走之后

在文字中证道。——唐泪

嘉禾影业脱胎于邵氏电影。

1970年邹文怀三人出走邵氏成立嘉禾,起初开局不利。

幸而刚好遇到李小龙从美国返港。

自此开始,嘉禾得以先后凭李小龙、许冠文及成龙三张王牌立住脚跟。

邵氏电影却因模式的僵化陈旧,逐渐不敌新起的嘉禾及其他小型制片公司,这个邵逸夫一手创立的影业王朝于1985年宣告终结。

而上述提到的嘉禾三张王牌,都是搅动影坛风云、并多次打破香港电影票房纪录的巨星人物。

独立制片人制度,让嘉禾与巨星们相互成就。

转眼到了九十年代中期。

随着声望的逐日高涨,成龙已不满足于香港一地的成绩。

《红番区》之后,他把目光投向了好莱坞。

好莱坞给成龙开出1200万美元的片酬相邀。

而当时成龙在嘉禾的片酬是1500万港元,折合美金仅200万。

但如果嘉禾能够给出更好的条件,他并非不可以继续留港。

历史总是惊人相似。

当年王羽爆红而即将约满,邵氏一边和他商谈合约,一边暗地里扶持新人以备日后抗衡。

嘉禾一边与成龙商谈,一边也在留意有巨星潜质的新人。

1996年,郭富城进入了嘉禾巨头蔡永昌的视野。

贵为天王的郭富城,连续数年间在香港发行了《狂野之城》、《铁幕诱惑》、《纯真传说》、《备忘录》、《听风的歌》等多张粤语大碟,唱功进步显著,并于1996年度在红馆举办了一连十六场的《最激演唱会》,歌坛声势如日中天。

蔡永昌一方面看重郭富城自身的星光与歌坛实力,另一方面应该与其唱跳风格所表现出来的“动作功夫”方面的潜质有关。他认为郭富城具备一个动作巨星的胆魄和基本功底,于是在和邹文怀达成共识之后,与郭富城经纪人小美接洽,力邀加盟。

得知消息的成龙也表现得非常大度,他说郭富城“有条件,当然要改变下形象,不妨找一个好的武术指导。我希望他突破自己,不要做别人的影子。”

据当年传媒报道,嘉禾开出的条件是片酬1400万港元。

仅比成龙片酬低100万港元,当然也不象成龙一样有分红,但这个价码已经相当可观了,合同约定两年内履行四部片约,之后举办了盛大的签约仪式,邹文怀亲自出席,“国际动作巨星”这个光环貌似已经在向郭富城招手。

但如果回头来看,这或许是郭富城当年影路上的歧途。

当时已年届三十一岁的郭富城,虽然一直坚持舞蹈和健身,但与真正动作巨星所需要的条件和根底还是差之甚远,又不可能这个年纪从头练起,再加之偏向动作类型电影之后,表演上反而会流于表面,并不利于演技的锤炼和成长。

接下来双方合作拍摄了漫画改编的《风云之雄霸天下》,嘉禾找来因《蛊惑仔》名声大噪的郑伊健与郭富城搭戏,电影叫好叫座,一举夺得年冠,打破了九十年代双周一成的统治。

随后又开拍了文艺向的爱情喜剧电影《安娜玛德莲娜》,也得到不少好评,评委们认为郭富城和金城武两个年轻演员,各自饰演了颠覆形象的角色,值得褒奖。

但随后双方开始了不愉快。

有消息指郭富城方面经常推拒嘉禾安排的电影项目,比如《风云》系列第二部当年迟迟未能开拍,确因郭富城当年曾明确表态不愿意做重复角色。

而郭富城签约嘉禾也给自己带来一些身不由己,比如因徐克与嘉禾之间有矛盾,无奈之下只得推掉了徐克的《顺流逆流》,此后两人就一直缘铿一面,至今都仍未合作电影。

两部戏之后,双方似乎就陷入了僵局,接下来的嘉禾开拍《中华英雄》选择了郑伊健。

2000年的时候,双方合作了《小亲亲》,仍然是奚仲文导演。

这其间其实可以看出郭富城方面的坚持与嘉禾的妥协。

但这种文艺向的风格并不是嘉禾签约郭富城的初衷,加之郭富城当年的演技能力与个人阅历都还在浅层,所以也未能取得更亮眼的表现,情理之中。

同年度郭富城接拍了唐季礼的动作大片《雷霆战警》,票房不错但剧情单薄。

2001年,双方关系解冻。

适逢唐季礼与郭富城经纪人小美反目,嘉禾方面释出两部大片计划,《明治神宮前的櫻女》和《108+》,皆有意起用郭富城做主角,但其后因剧本审查问题,不了了之。

后来变更为马楚成执导的歌舞电影《浪漫樱花》。

这样看来,四部片约其实也算是履行完成,只是除了《风云之雄霸天下》,其他三部并不及预期。

又八年后,《风云Ⅱ》终于上映,出品方仍然是嘉禾,只是有了前缀“橙天”。

1999年,有传嘉禾老板邹文怀看中黎明,准备高价招揽。

2001年,又传嘉禾欲力捧任贤齐取代成龙。

但其实演员与影业公司之间。

无非也就是声势起落间的分分合合。

等你唱罢,到我登场。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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