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穷人娶不起媳妇,如何延续香火?他们想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办法
为了碎银几两、为了三餐有汤、为了车啊为了房,为的是那个姑娘。
现在许多男性恐婚的原因,都是因为经济条件所限。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在现实社会当中,经济条件太差,都会影响婚姻的质量。在许多女性的择偶标准当中,男性的经济条件,都是择偶标准之一。
因此,现在许多“穷人”,都娶不到媳妇。可是穷人不止现在有,在古代也是存在的,那么古代的穷人,如何解决娶媳妇的问题呢?
相传,清朝的穷人因为娶不上媳妇,为了延续香火,想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办法,这个办法有违道德伦理,让人看后大惊失色。
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在古代封建统治的社会当中,古代“礼法”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孝道,更是人人必须遵守的准则,如果发现哪家的孩子不孝顺,轻则受世人唾骂,重则受到法律的严惩。
正所谓“百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那么究竟做了什么事情,才算是不孝呢?其中就有这么一条,叫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古人无论贫贱富贵,对于香火也就是血脉的延续,都是看得极其重要的。
在一个家族当中,如果某一代人不能开枝散叶,延续家族的血脉,让家族断了传承,那他就将成为整个家族中的罪人。
可是在古代,人的身份分为三六九等,背景家室也不一而同,有达官显贵大富大贵之人,也有贫寒交迫食不裹腹之人。有钱人自然可以三妻四妾,不为衣食住行而发愁,而穷苦人家呢?连温饱都成问题,又哪有钱来娶妻生子呢?不是他们不愿意,而是没有人家愿意把姑娘,嫁给他们!
可是迫于世俗观念,他们不得不想办法解决问题,最终,他们想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办法:“寻觅”一个妻子,来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
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很畸形的社会现象,穷人娶不上媳妇,却要娶妻生子,而条件一般却能娶得上妻子的人,又想通过某些渠道改善家中的生活条件,于是这两种人一拍即合。
娶了媳妇家庭条件却不太好的家庭,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那就是针对“顾客的需求点”,进行租赁业务。租赁的商品是什么呢?就是他们已经娶过门的妻子。
他们将妻子以租赁、典当的形式,按照一定的规定,“出租”给那些娶不起媳妇的穷人,帮助他们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而那些娶不上媳妇的穷人,则要交付一定的钱银,而这后来被称之为“典妻婚”。
二、“典妻婚”
租赁交易自古就有,而且出租的东西五花八门,有车马,有土地,有金银,但在清朝却出现了一桩非常奇特且病态的租赁业务,“租妻子”。
相传,在清朝时期,穷人们娶不上媳妇,又不得不为了家族延续香火,所以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也就是“典妻婚”。
“典妻婚”,解释起来也并不费力,就是通过典当、租赁的形式娶别人家的妻子来完婚。
虽然“典妻婚”的这种做法,并不受到法律的认可,甚至还会被官府抵触、禁止。但是由于当时的社会原因与时代背景,“典妻婚”还是屡禁不止,在穷人之间时有发生。
不过“典妻婚”虽然并不合法,但是也有着比较完善的系统流程。首先“典妻婚”也会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经过两家父母,及女方丈夫的同意后,会有专门的媒人进行相互介绍。
在“租赁双方”都达成一定条件之后,会签署专门的协议。
协议内容十分详细,包括了租赁双方的姓名,地址、租赁金额,起止时间、结束时间、租赁期限等等,更为详细的协议当中,还会明确标记如果在租赁期限内,“妻子”为“租客”生育了几个孩子要加多少酬劳。
至于“租金”方面,“租客”也会根据“妻子”的条件,比如身材、样貌、年龄、是否生育过等条件,进行评估,条件越好则价格越高。在商量好一切细则之后,“租客”也会按照娶妻的礼仪,将“妻子”迎娶过门。
一般“典妻婚”的期限大约为三年或五年,而且在这段“租赁”时间内,妻子是不可以经常回到原来的丈夫家中与丈夫见面的,更不可以同房。
如果在原家中已生有子嗣,也不可以经常回家探望,必须要等到“租赁期”结束后方可回家。
三、有违道德伦理
如今人们看到“典妻婚”这一行为都会惊讶不已,甚至对这种有违人伦的行为嗤之以鼻。不过在那个封建礼教盛行的年代,女子要遵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原则。
所谓在家从父,在家从夫,一旦嫁人,那么她的一切都要听从其夫君的命令,身不由己。
因此,哪怕在“典妻婚”中,女性再如何地抵触,她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被迫接受被当成商品一样出租,成为真正的“生育工具”。
虽然“典妻婚”这一行为,在清朝盛行,但是据说这一现象出现的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汉代。但是由于汉朝时期,国力强大,“典妻婚”这一行为有损大国形象,因此被当时的官府明令禁止,并进行了严厉地打击,致使这一行为杜绝。
可是在清朝,由于娶不起妻子的穷人实在太多,因此“典妻婚”这一陋习才又被人们所应用。
“典妻婚”这一行为当然受人们所唾弃,而被当成货物的女子又极其可怜,可是归根结底,这也只是在当时社会中,人们思想观念的一种体现罢了。更何况,当时女性的苦难又何止只有这一种?甚至比“典妻婚”更加悲惨的行为也还有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