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宪宗与“元和中兴”

倘若说唐太宗开创了唐王朝兴旺发达的“贞观之治”,那么太宗曾孙唐玄宗则将曾祖的“贞观之治”推向巅峰:“开元盛世”让世人见证了唐王朝的傲人成绩。也许是物极必反,紧随而来的动摇唐王朝统治根基的安史之乱,使唐王朝遭到灭顶之灾,藩镇割据让唐王朝的大一统空留名号,朝廷仅能控制京畿及附近的地区,政令所及范围小之又小。而玄宗之后的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四帝又是一代不如一代,无力解决藩镇问题。这种军阀割据混战不已的局面,直到唐太宗的第八代孙唐宪宗李纯的出现,才告结束。

唐宪宗(公元806—820年在位,年号“元和”) 是唐朝的第十一位君主(不含武则天与公元710年仅做了21天皇帝的殇帝李重茂)。在安史之乱后的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五代君主中,宪宗最具政治眼光与务实的执政能力,是挽救安史之乱以来唐王朝颓势卓有成效的君主。在他之后也无有能出其右者。可以说此刻的唐王朝,在他治下不仅扭转了安史之乱后一路下滑的颓势,还出现了被誉为“元和中兴” 的治世局面。

追循效法贞观“道德风烈”

唐宪宗与其祖上唐太宗一样,通过总结前朝兴亡教训确立自己的治国方略。唐太宗总结隋亡的教训,常以此警惕自己不要重蹈隋亡的覆辙。唐宪宗继位后一心要追循祖迹,以贞观之治为榜样,所以他时常翻阅《太宗实录》与《贞观政要》,从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经验。不仅如此,他还经常与大臣讨论历朝历代的经验教训,其中尤其是与李绛(翰林学士,后任相)的讨论使他受益非浅。在讨论中,他虔诚地向李绛表示:“朕不佞,欲庶几二祖(指太宗、玄宗)之道德风烈,无愧谥号,不为宗庙羞,何行而至此乎?”表示自己虽然没有什么才干,但要效法贞观、开元,希望李绛贡献意见。李绛向宪宗提出中兴之策:“陛下诚能正身励己,尊道德,远邪佞,进忠直,与大臣言,敬而信,无使小人参焉,与贤者游,亲而礼,无使不肖与焉。去官无益于治者,则材能出,斥宫女之希御者,则怨旷销。将帅择,士卒勇矣;官师公,吏治辑矣。法令行而下不违,教化笃而俗必迁。如是,可与祖宗合德,号称中兴,夫何远之有?方之不行,无益也;行之不至,无益也。”宪宗连连称赞说:“美哉斯言,朕将书诸绅。”[1]这是李绛从贞观之治、开元之治能取得成功的历史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可谓准确精到。唐之前与唐之后,历史上均不乏通过总结前朝的成败得失,理出符合实际的经验教训;可也有推论总结出错误结论的事例。最典型的例子是刘邦之说。他总结秦“二世而亡”的教训是没有分封子弟,故而搞分封制,结果导致“吴楚七国之乱”。另一个例子就是农民造反成功做了皇帝的朱元璋之事。他在建国后也是推行分封,其实行的分封虽与刘邦有所不同,封爵不赐土,但结果仍造成将近4年的“靖难之役”,叔叔抢了侄儿的皇位,使民众饱受战火之苦。李绛总结的历史经验符合历史实际,对宪宗治国理政很有启发。他这段话的核心思想有二:首先是宪宗要能正身律己,恪守传统道德价值观,以垂范官员;其次是劝宪宗进能臣、亲近能臣,听取不同意见,远离、罢斥奸佞小人,重视君臣关系。除此之外,还需重视吏治,放宫女出宫,重法令,慎重择将。做到上述各点,就离实现中兴不远了。终宪宗在位15年,基本是按李绛进言的路子走的。

对恪守传统道德价值观,很重要的一点表现在君臣关系上。对此,元和初期的宰相杜黄裳颇有贡献。他对宪宗说,帝王对上承受着天地与国家赋予的使命,对下负有安抚百姓与周边民族和邦国的重任,所以不能自图清闲求安逸,须忧心劳苦。但君王与臣子是各有职分的,应当各司其职,皇帝应放手让官员们施展才干去做事;国家有法度讲程序,君主需要遵循法度奖罚分明,只有这样才能使臣子尽力为朝廷办事。他列举秦始皇、隋文帝等君主不信任大臣,事必躬亲,导致君臣猜忌,乱了国家法度,不利治国。因此,和谐的君臣关系应是君主对臣子推诚,臣子对皇上尽忠。[2]而任翰林学士的白居易在《使臣尽忠人爱上》说得更直白:“君爱人如赤子,则人爱君如父母;君视人如草芥,则人视君如寇仇。”[3]所有这些,唐宪宗都能虚心接受并身体力行。在以后的选拔宰相上,他就很注意“推心委之”,故而在整个元和期间,君臣关系得到很大改善,上下一心,同心同德,没有出现过像唐德宗(宪宗祖父)那样对大臣的猜忌而影响朝政的情况。君臣无猜、推心置腹,对元和年间解决藩镇割据提供了良好的政治保障,也为元和中兴的出现夯实了政治基础。唐太宗曾把魏徵的《十渐疏》书于屏风之上,朝夕观看提醒自己不再犯魏徵所指出的十个方面的错误;还把魏徵的奏书钞送史官。宪宗则让李绛、崔群、钱徽、韦弘景、白居易等文臣搜集历代君臣成败经验50余种,自己在此基础上再选出14篇最具典型意义的,手书于宫中屏风上,一方面宣示臣下,一方面提醒自己不忘把贞观、开元之治作为执政的追求目标。[4]

任用贤能,尤重宰辅与地方官之选

推行新政,关键在得人,这是贞观、开元时期一条重要的政治经验。熟悉中国历史,精读过《资治通鉴》的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邓小平在改革之初不也强调不换思想就换人吗?邓小平还曾多次指出:政治路线是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的。这些都是强调用人、干部队伍的重要性。我们今天看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的出现无不如此。唐太宗那时一句话就说透了:“为政之要,惟在得人”[5],“致安之本,惟在得人”[6]!貞观之治是任贤政治的果实,而开元盛世的出现,则是唐玄宗一如贞观故事,吴兢《上贞观政要表》称“开元之代,多士盈庭”。多士是指那些品行端正,有才能以国事为重又尽职尽责的百官。有了济济贤人士,才使得开元成“盛世”。一生以太宗、玄宗为师的唐宪宗在用人上不失贞观、开元之风,侧重于官员的德才兼备、真才实学。魏徵与唐太宗讨论用人时,魏徵说过一段话:“乱世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俱兼,始可任用”。[7]唐宪宗接受宰相裴度提出的“华夏安否,系于朝廷;朝廷轻重,在于宰相”的建议,而下诏曰:“朝廷者,天下之祯干,宰辅者,王化之根源”,“佐予成功,实赖良弼。”[8]宪宗元和时的宰相,按任相顺序先后是韦执谊、杜黄裳、袁滋、郑、武元衡、李吉甫、于頔、裴洎、李藩、权德舆、李绛、张弘靖、韦贯之、裴度、李逢吉、王涯、崔群、李、李夷简、皇甫镈、程异、令狐楚、韩弘、萧俛、段文昌、崔植,计26人。[9]这批人除皇甫镈、程异外,都很重视个人品质的修养(杜黄裳死后有人揭发他受过一次贿,皇帝未追究),廉洁奉公,而且都是实干家。这26人中有16人出身于科举进士,如杜黄裳、裴度、李绛、武元衡等人,占宪宗朝宰相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一;余下的除皇甫镈、程异以阴谋上位外,基本都是凭政绩能力进入决策层成为政府首脑的。这就保障了政府首脑的高素质。由于唐朝宰相是一个群体,无独相,同时多人在相,同仁之间可以取长补短,从而保证了处理军政事务几无失误。所以,宪宗一朝出现了不少有作为的名相,像杜黄裳、裴度、李绛、武元衡、李逢吉等,都是一时之选,宰辅中之翘楚,以致一些野心勃勃的节度使为了达到长期割据一方的目的而对他们痛下杀手。如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刺客潜入京城,暗杀了宰相武元衡;裴度被刺伤后侥幸捡到了一条命,而拼死相救的仆人王义则被刺客砍掉了一只手。此事成为唐朝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暗杀事件。唐宪宗一面下令严查凶手,一面加强对宰辅等重臣的护卫。

尽管如此,宰相仍是高居于庙堂之上者,不可能与民众百姓有直接交接;政策确定后,执行者也不是他们了。可地方官就不同了,朝廷再好的政策都离不开他们的贯彻执行,所谓“一部好经往往被和尚念歪”的民间谚语正说明了执行者和执行过程的重要。重视地方官的选任,在新旧唐书、《资治通鉴》《唐鉴》和《贞观政要》中都有记述。如唐太宗往往把一些品格好有才干的官员姓名书于屏风之上,一旦何地缺官,唐太宗立马就会记起某人,可以出任某地某官或巡视某地。马周曾对唐太宗说:“治天下者以人为本。欲令百姓安乐,惟在刺史、县令。”[10]毛泽东读新、旧《唐书》,对马周的建议很是欣赏,称赞马周的上书建议是汉代贾谊《治安策》以后第一奇文。[11]唐太宗一生“孜孜求士,務在择官”,重视地方官人选,保证中央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是贞观年间行政的一大亮点,也是唐宪宗元和年间效仿并贯穿始终的一大亮点。宪宗时期,很注意提高州、县地方官的权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宪宗在诏书中说:“理天下者,先修其国,国命之重,寄在方镇,方镇其理,实维列城,列城为政,系乎属县。”[12]唐宪宗从即位初,就注意加强州县长官的权力,规定地方长官直接对中央负责,州刺史不得擅见本道节度使,同时宣布废除年终本道节度使巡查州县的制度。这就大大调动了地方大员的积极性。他们由于直接对朝廷负责,遂不以地方节度使节之意为意,而是常常以须得朝廷之命方可行事为由拒绝节度使的命令,使节度使独立王国的权力受到遏制。这样他们可以不再听命于这些武夫的颐指气使而唯节度使马首是瞻,得以扬眉吐气。为了解脱地方节度使对州县长官的控制,宪宗还注意从中央吏部等有关部门推荐名单中任命地方官。为了保证地方官廉洁奉公与服从中央,唐朝有中国历史上对各级官吏考察最完整的《考绩法》(称之为“四善二十七最”),其中就明确地方官必须接受朝廷(而非节度使)的考核。四善是“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则是各类不同部门的工作标准。如“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是皇帝身边谏官的重要职责;“铨衡人物,擢尽人才,为选司之最”,是中央吏部官员的重要责任;“推鞠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是司法官员的重要职责,等等。[13]唐宪宗在加强对地方官考察的同时,亦强化对地方官的监察,其做法除制度法令规定外,就是不定期的、时常派中央官员对地方官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随时上奏,即时处理。这就实际上制止了地方节度使借考课之名控制州县长官。所有这些举措都收到了良好效果,既削弱了地方节度使的权力,也使得元和时期的吏治既好于安史之乱以来的各个时期,也好于宪宗以后的各个时期。

求谏纳谏,广开言路

重视用人的同时,为避免决策与行政失误,左拾遗元稹在元和元年(公元806年)专门上疏对唐宪宗论述谏官之职的重要性,希望唐宪宗坚持太宗的谏议制度,尤其是正牙奏事制度。[14]这引起唐宪宗的重视,从此注意求谏纳谏广开言路听取不同意见,重现了其先祖太宗之风。这也是元和新政很突出的一项内容。唐宪宗接受元稹的谏言,迅速恢复了被唐德宗中断的正牙奏事制度。唐德宗因为不喜欢在朝堂上听取臣子的意见,废除了这一行之百几十年的有效纠偏与集思广益制度。正牙奏事废止,使得言官丧失了向皇帝进谏的最佳时间和场所,无形中阻塞了下情上达的言路,朝臣们也就无法在朝堂上与皇帝共同讨论政事,这就很难避免决策失误、行政失误。正牙奏事制度的恢复,让皇帝又经常可以听到言官的谏言;令政治空气宽松,言论自由度又高了。与此相应,元和时期出现了一大批敢于进谏、坚持进谏的大臣。这里仅举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恢复正牙奏事制度的积极效应。元和四年(公元809年),大宦官、左军中尉兼任功德使(管理道士、僧、尼等道观寺院事务)吐突承璀,负责修建安国寺,工程设计宏伟壮丽;还要在寺前立一块高5丈余的“圣德碑”。所谓圣德碑,就是让翰林学士撰写盛赞当今皇上丰功伟绩的碑文,由石匠刻在碑上。唐宪宗当然很高兴,命令御史中丞、翰林学士李绛为圣德碑撰文。不料李绛不但不写,还给宪宗上了一堂课,说陛下布行新政,革除积弊,天下百姓翘首“望德音”,现在却要建一座为自己歌功颂德的碑楼,只能向天下人显示陛下胸怀不够广阔。《易经》说“大人与天地合德”,这不是文字所能写尽的;倘若可写,那是陛下美德有限。自古尧、舜、禹、汤、文、武等圣主明君,均无立碑自颂之事;只有秦始皇东巡时到处立碑,“扬暴诛伐巡幸之劳”。对这种无道亡国之君的做法,岂能效法?请罢之!李绛进谏,言辞尖锐,毫不留情。史载唐宪宗震怒,李绛却“伏奏愈切”。唐宪宗终于醒悟,接受了李绛的逆耳忠言,不再刻石立碑为自己歌功颂德。[15]这君臣双方的态度都难能可贵:一个知错能改,一个持正不阿,有唐太宗、魏徵之风。

正是唐宪宗的虚心求谏、勇于纳谏,才使得元和时期(公元前806—820年)涌现出不少敢言之士。大诗人白居易就是以“有阙必规,有违必谏”的为官之道而大胆进谏;尤其是写了很多规讽朝政的乐府诗篇,得以在宫内外广泛流传。他的讽喻诗常令权贵闻之色变,却为宪宗皇帝注目而自戒自省。

难能可贵的自知之明

至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唐宪宗去世止,经过其不算短的15年“新政”,唐王朝确实呈现出一番新气象。安史之乱后形成的藩镇割据经过元和年间的一系列平叛,势力强大的剑南、镇海、魏博、淮西、成德、平卢、卢龙等藩镇都被平定,其他地方的藩镇在朝廷的压力下纷纷表态服从中央政令。至此,藩镇割据基本解决,唐王朝恢复了统一和相对的稳定,终于实现了“元和中兴”。形势一派向好,宰相裴度主持编撰文献,记述朝廷平定藩镇割据伟大功绩。这个大功当然要算在皇帝头上,要记入史册。然而,这时的唐宪宗有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对自己这样歌功颂德,天下人会以为这是出于皇帝的授意,是自我吹嘘,从而否决了裴度的建议,没有将其作为皇帝的作用记入史册。这次裴度的歌功颂德,与10年前宦官吐突承璀立“圣德碑”的情况完全不同。那时,元和新政才进入到第四个年头,其带来的新气象还不足以夸耀。而裴度虽然其貌不扬却为人正派,有“将相全才”,号称“中兴宗臣”,[16]为官几十年,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他在文献中实事求是地记载皇帝在平定叛乱、结束藩镇割据中的丰功伟绩,并没有言过其实;虽是颂扬,却并非吹捧。可唐宪宗却难能可贵地保持了清醒头脑,没有因为政治正确而就自我感觉良好。唐宪宗在位15年,尽管取得十分耀眼的治绩,却仍能认识到自己并未达到贞观、开元之治的成就。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也是唐宪宗拒绝歌功颂德的一个原因。

唐宪宗以太宗、玄宗为师,追循祖迹,终于结束藩镇割据,恢复了朝廷的权威,止住了唐王朝的颓势,出现了“元和中兴”。历史不能假设,但可作合乎逻辑的推论——倘若不是“元和中兴”的出现,是否10世纪初出现的五代割据、交番更替的局面会提前一些出现在中国的这块土地上?故笔者认为正是唐宪宗以先祖为师,效法贞观之治,才使得唐王朝又延续了80多年。

有唐一代计20帝(不包括武则天与唐殇帝),一祖一帝十八宗,一祖是唐王朝的建立者唐高祖,一帝是亡国之君唐哀帝。其余十八宗中的太宗、玄宗、宪宗,被后世誉为唐代最出色的君主,号称“三宗”。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有作为的皇帝,其结局竟然是被宦官杀害。这实在令人惋惜。这也说明专制制度下是人人都不安全的,未必做皇帝的就可以高枕无忧。当时宦官杀死唐宪宗,还耍了一个花样,欺骗舆论说:今上是病死的。

注释:

[1][4][15]《新唐书》卷七十七《李绛列传》,中华书局2003年版。

[2][14]《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七,中华书局1956年版。

[3]白居易:《白香山集》卷四十八《策林·七十二·使臣尽忠人爱上》,中华书局1956年版。

[5][6][7][10]《贞观政要》卷七《崇儒学》,卷三《择官》,卷三《择官》,卷三《择官》,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8][12]《册府元龟》卷七十三;卷一百六十二,中华书局1988年版。

[9]《新唐书》卷七十四—七十五《宰相世系表》,中华书局2003年版。

[11]张贻玖:《毛泽东读史》,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年版。

[13]《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

[16]《旧唐书》卷一百七十《裴度列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

肖木: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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