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后河北省税务局发了这个文件

日前,国地税合并后的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首度发文,对非正常户办税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对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有关人员进行实名认证信息、身份证件类型及信息的增加、更正、替换或删除;对非正常户办税人员向税务机关主张其身份被冒用或身份信息变更的,税务机关应按本通知流程受理纳税人相关诉求,经各市税务机关汇总后提交省局维护。

这项工作,从侧面反映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监控力度前所未有,监控精度闻所未闻,对非正常户办理涉税事项时的风险提示不遗余力,纳税人再不应心存侥幸。

二、今后对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财物的,将依法强制执行;纳税人再不可能一走了之。

三、对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则认定为非正常户。纳入非正常户管理,意味着纳税人将无法办理涉税事项。

四、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再次提醒: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也是保证企业基业长青的制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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